导图社区 中国法制史——宋朝法制(1)
宋朝法制 宋代作为封建社会中发展较为迅速的一个时期,其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等方面相比较之前,都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儿宋代的法律制度就能够充分的反映出这些新的变化和提升。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可在法律 行为(法律事实)意义上使用,即指劳动合同的 运行;也可在法律关系(社会关系)意义上使用,即指劳动合同关系。可将劳动合同定义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从属 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这是一篇关于中国法制史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夏朝、商朝、西周、魏晋南北朝、汉朝、奏朝、战国、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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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法制
立法活动
立法原则
在承袭唐朝法制的基础上,因时变通,多有创新
以法律推行中央集权
法出于道,立法以尽事
法律形式
敕
编敕
例
条例
断例
指挥
条法事类
《宋刑统》
名称之变
篇下分门类编
新增“臣等起请”三十二条
总括“余条准此”条,附于明例律后
行政法律制度
官吏管理制度
中央集权的加强与国家管理体制的调整
君主专制与差遣制度
官吏选任与考课制度
选任制度
科举
恩荫
捐纳
考课制度
设置专门机构
规范化、法律化
考课方法
对各级官吏规定不同
监察制度
台、谏机关职能划归一致
台谏官必须由皇帝亲自任命
加强对地方的监察
刑事法律制度
刑法原则
宽仁为本、规范刑制
重典惩治贼盗、以救时弊
主要罪名
贼盗罪
造妖书妖言罪
强盗罪与窃盗罪
官司出入人罪
故
失
刑种
折杖法
刺配
凌迟
民事法律制度
物权
确认和保护所有权
完善其他物权制度
典当
倚当
抵当
契约
婚姻、家庭与继承
妇女权利扩大
继承制度
经济法律制度
土地制度
承认新垦荒田的所有权,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完善土地契据制度,以红契作为合法的产权证书
打击盗卖和同居之人私自买卖土地
赋税制度
两税
杂税
市场管理
扩大市场规模,促进商品流通
严格市场管理,保证产品质量
司法制度
司法机构
中央司法机构及其职权
地方司法机关及其职权
诉讼制度
明确规定官府受理民事案件的时间
规定民事诉讼的时效
审判制度
审判管辖
皇帝亲自录囚
独具特色的鞫谳分司制度和翻异别勘制度
重视证据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