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用益物权(民法)
本图归纳了民法物权编中用益物权的相关知识,包括用益物权的定义、用益物权的特征、用益物权的分类等,涉及到典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和地役权,适用于法硕考试和期末复习等。
编辑于2022-05-27 14:18:38详细总结了个人知识库管理神器——Obsidian软件的入门使用方法,包含界面认识、笔记创建、双链、书签、标签、模板、白板、日记、图床、搜索、同步等Obsidian新人会遇到的一系列问题,适用于0基础或目前轻度使用但想更全面认识主要功能的朋友,学完导图的内容直接变老手。 在开头基础页面介绍部分以及后续各部分都加入了各个关联模块的跳转链接,方便随查随用,不需要反复大幅度上下滑动导图。复杂处有详细注解,初学者尽量把注释一并看了。 这张导图,可以当做工具手册,随时查询想要的功能,也可以当做入门的学习资料。初学者如果能按照导图顺序从头到尾认识和手动尝试一下对应操作的话,可以学会丝滑使用Obsidian本身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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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包括: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走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伪造货币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洗钱罪); 金融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危害税收征管罪(逃税罪;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侵犯知识产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扰乱市场秩序罪(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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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
定义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特征
性质
他物权、定限物权
内容
包括占有、使用、收益
以占有为前提,以使用、收益为内容
客体
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种类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定义
依法对所承包经营之耕地、草地、林地等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特征
土地所有权所派生,以占有、使用以及收益为内容
主体是承包人
客体是集体土地或国家所有而集体使用的耕地、草地以及林地等
是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设立的
有期限的
一般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设立
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即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以确认
权利的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互换、转让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
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定新的承包关系,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不影响转让、互换的效力
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方式
承包方可自己经营,也可流转土地经营权
可通过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
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
土地经营权人的权利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生效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融资担保
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
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自融资担保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对抗主义
权利的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继承,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承
承包的方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
承包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承包方
本集体的经济组织的农户
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
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前提条件
应当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定义
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以及收益的权利
特征
属于用益物权
主体需要满足法定条件
内容是建设以及保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附属设施或处分建设用地使用权
客体包括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地表以及上下一定空间
使用权具有排他性
设立
设立时点
自登记时设立
种类
有偿出让
无偿划拨
区别
性质不同:前者属于民事方式,后者属于行政方式
是否有偿不同:前者有偿,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后者无偿,不必支付土地出让金
权利内容不同:前者取得之后可以进入市场,通过转让、出资、赠与等方式处分;后者取得之后只能自己使用,不能处分
权利期限不同:前者存在期限限制,没有续展或续展失败,权利即告消灭;后者没有期限限制或期限较长
适用范围不同:前者没有特别限制;后者只能用于法定特殊情形
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用地
流转
方式
转让
互换
出资
赠与
抵押
其他方式
房地一体主义
处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应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一并处分
处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占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一并处分
宅基地使用权
定义
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以及使用的权利
特征
主体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内容限于建造以及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客体限于集体土地
无偿并且没有期限限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农村村民出租、出卖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地役权
定义
为了自己之不动产的便利,基于合同约定而使用他人之不动产的权利
分类
积极地役权
以地役权人在供役地上为一定行为为内容
消极地役权
以供役地人不得在供役地上为一定行为为内容
特征
主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
内容是使用他人不动产
客体是他人不动产
是否有偿及期限有赖于当事人约定
目的在于自己不动产的便利
具有从属性
设立
自地役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对抗
流转
不得单独流转
依附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脱离
应当随同流转
需役地权利转让的,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享有地役权
供役地权利转让的,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
地役权已登记
受让人应当负担地役权
地役权未登记
受让人无需负担地役
受让人受让时已经知道地役权的除外
消灭
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人有权解除地役合同
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
有偿利用供役地的,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仍未支付费用
居住权
定义
基于合同约定而对他人的住宅进行占有、使用的权利
特征
主体限于自然人
内容是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
客体是他人的住宅
设立目的是满足权利人生活居住的需要
原则上是无偿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有专属性,依附于特定人的身份而存在,故不得转让、继承,并且因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
有期限
设立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原则上居住权无偿设立
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住宅的位置
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居住权期限
解决争议的方法
流转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消灭
居住权期间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