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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第三章(老师版):公务员制度:包含成立条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职位、职务、职级与级别
编辑于2022-05-30 11:59:39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
成立条件
注意: 1、在人大常委会参与工作的人员,同样属于公务员 2、检察院与法院的法警同样属于公务员
依法履行公职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范围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权力机关工作人员
司法工作人员
监察机关工作人员
党派机关工作人员
职位、职务、职级与级别
备注: 1、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 2、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职位分类
综合管理
专业技术
举例:法医、翻译人员等
行政执法类
职务序列和职级序列
备注: 1、职务序列具有事项决定权、表决权等实体权利,职级序列没有实体权 2、不同职级与职务代表不同级别意味着工资发放的不同 3、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和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单人的领导职务和职级相互转任、兼任;符合规定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如右图
公职
取得
录用条件
积极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18周岁
消极条件
曾因犯罪而受过刑事处罚
理解: 1、犯罪: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2、刑事处罚:包括实际羁押法有期徒刑和没有受到实际羁押的缓刑
曾被开除公职
备注: 1、公职:指的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公务职务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注意: 1、被开除民主党派党籍的人员依旧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件 2、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人员依旧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件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职
录用委任制
主要内容: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的职位:试用期1年
试用期满合格的,委任职位
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注意:三者区分
不予录用
性质:是外部行政行为
权利救济
复议
诉讼
主要内容: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进行淘汰
取消录用
性质:内部行为
权利救济
内部复核申诉
主要内容:对已经但是试用期不合格的公务员的处分
予以辞退
性质:内部行为
权利救济
内部复核申诉
主要内容:因公务员转正后态度不好或者能力不行的予以辞退
选任制
主要范围:领导职位
备注:领导职务同样可以采取委任、聘任等形式
聘任制
主要内容
可以实行聘任制的岗位: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
不能实行聘任制的岗位:涉及国家机密的职位
主要特征
签合同
定期限
议工资
走仲裁
批准实行聘任制的主体
省级以上的公务员主管部门
举例:省公务员管理局,国家公务员管理局
聘任制合同要履行备案: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目的:对聘任制公务员实施年终考核
工薪制度: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
竞争上岗
适用情形: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以下的领导职务出现空缺
公开选拔
适用情形: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且本机关没有合适人选的
适用范围
初任法官
初任检察官
履行
考核
考核内容
德、能、勤、绩、廉
重点考核内容
政治素质
工作实绩
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
专项考核
举例:是否完成国务院与政府下发的专项特殊任务
定期考核
备注: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
考核主体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
个人总结
主管领导提出考核建议
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领导成员的考核
考核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考核等次
优秀
称职
年终奖金发放范围
基本称职
注意:无年终奖
不称职
产生后果: 1、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级任职 2、不享受年终奖金 3、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应当辞退
考核结果与告知形式
书面告知公务员本人
奖励
奖励对象
工作表现突出
有显著成绩和贡献
有其他突出事迹
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
奖励原则
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
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奖励等级
嘉奖
记三等功
记二等功
记一等功
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降级能活着其他待遇
备注:可以向参加特定时期、特定领域重大工作的公务员办法纪念证书或者纪念章
处分
处分与公务员执行过程行为违反行政决定、命令的区分: 1、公务员执行规定时,认为上级决定有错或者命令时,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决定、命令或要求立即执行,公务员应当执行。执行后果由上级负责 2、公务员明知该命令或决定明显违法,依旧遵照上级指示执行命令,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处分种类与期限
注意: 1、免职不是公务员的纪律处分措施,例如职务晋升与变动均需要免职过程 2、责令引咎辞职也不属于公务员的纪律处分措施 3、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处分 4、公务员处分决定自做出决定之时生效
警告
6个月
记过
12个月
记大过
18个月
降级
24个月
撤职
24个月
开除
永久
处分原则
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的需要处分的行为,应当分别予以确定处分
同一行政行为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
对于退休公务员在任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但是在做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决定
备注: 这并不意味着该公务员将免除处罚,实际上,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依照规定降低或者取消其退休后的享受的待遇
处分程序
对公务员违法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
限制条件: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参与
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公务员本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自批准立案之日6个月内作出处分决定
例外情形:案情复杂需要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应当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并且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处分决定自做出之日起生效
处分效果
任何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档次、级别、职务、职级
受到撤职处分的,依照规定降低职级
受到除警告处分外的其他处分,不得提升工资档次
处分解除效果
晋升工资、级别、职务、职级不再受到原处分影响
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失为恢复原级别、职务、职级
交流
交流方式
调任
定义:从国家机关之外调入国家机关担任公务员
限制条件
担任领导职务
四级调研员(副县长或副处级干部)以上的层次的职级
性质:从外到内的交流
转任
定义:公务员在国家机关内部不同职位间的调动
性质:由内到内的交流
特征
人事档案与人事关系随人转任,转移至新单位
挂职锻炼
变更:依照新公务员法规定,挂职锻炼不再属于交流
定义:从其他国家机关采取挂职方式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
特征
挂职期间,不改变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回避
回避方式
注意: 1、公务员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到营利性的企业等组织去兼职
任职回避
近亲回避
定义:有法定近亲属关系的公务员,不得同时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
适用情形
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
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地域回避
原则:公务员不得在原籍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和设区市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
例外:自治县县长和民族乡乡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公务回避
备注:与任职回避的关系 1、任职回避是指由于近亲与地域因素,不得担任某种职务 2、公务回避不要求其不得担任某种职务,但是在职权范围进行缩限
定义:是指公务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其与所处事务有利害关系,为保证实体上和程序上的公正,依法终止职务行为而有其他公务员来行使相应的职权
适用情形:涉及本人或者与本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等利害关系的
离职回避
原系领导成员、县级以上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也无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也无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其他回避
公务员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到营利性企业等组织兼职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过有关机关批准,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退出
辞职
无法辞职的情形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
不满国家规定脱密期限的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正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引咎辞职的情形
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责令辞去领导职务
辞退
应予辞退的情形
能力不合格
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
态度恶劣
因所在机关变动需要调整工作,拒绝合理安排
不遵守义务,不遵守纪律,经过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工作,又不宜开除
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
能力不合格并态度恶劣
不胜任现职又不接受其他安排
不得辞退
因公致残,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
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间内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
退休
应当退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提前退休
工作年限满30年
工作年限满20年,距离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纠纷解决
非聘用制公务员申诉制度
申诉程序
先复核再申诉
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15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做出该人事处理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不复核直接申诉
知道该人事处理后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注意:对省级(不包含)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据定不负的,可以向做出决定地位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期限
复核期限:30日
申诉期限:不得高于90日
效力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执行
聘用制公务员人事仲裁制度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组成: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
公务员主管部门代表
聘用机关代表
聘用制公务员代表
法律专家
限制设立条件:根据需要
申请期限
争议发生起60日内
救济途径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接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