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法的效力范围思维导图
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我国《刑法》第6条至第12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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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效力范围
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
原则
属地原则
概念
补充(领域 船舶 航空器 驻外使领馆)
说明(犯罪地标准)
‘法律有特别规定’(4条)
属人原则
保护原则
普遍管辖原则
刑法的时间效力
生效时间
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布之后一段时间再生效
失效时间
由国家立法机关明确宣布某些法律失效
自然失效
新法代替旧法
原来特殊的立法条件已经消失
溯及力
刑法的溯及力
原则的概念
从旧原则
从新原则
从新兼从轻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
我国关于从旧兼从轻原则的规定
1949年10月1日到1997年9月30日这段时间的处理方法(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