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事诉讼法(老师版)第十章:民事诉讼保全程序

民事诉讼法(老师版)第十章:民事诉讼保全程序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提示: 本内容由社区用户上传并分享。平台不对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知识产权归属及是否侵害第三方权利进行事前审核或保证。本内容可能包含受版权保护的图片、字体或其他第三方素材,使用前请自行确认授权范围。

编辑于2022-06-14 14:15:19
  • 民事诉讼
  • 民事诉讼法学备考
  •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老师版)第十章:民事诉讼保全程序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 相似推荐
  • 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