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机关对自己做出的行动或承诺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否则必须合理补偿行政相对人信赖该行为有效存续而获得的利益。
#课堂笔记整理#,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变动特征,行政法律关系论的作用,类型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行政法权利的含义,行政法权利的判断方法。
【行政法】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征用、行政给付,#课堂笔记整理#,希望对小伙伴有所帮助哦~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自考合同法整理
思修笔记
第三章 行政法基本原则
概述
来源
宪法的具体化
法律的抽象化(成文法中有所体现)
正义原则的直接推导(判例中有所体现)
外国法或比较法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针
涵义与功能
是行政法价值观的主要载体,是统摄整个行政法的 制度建构、制度实施以及纷争处理的基石性规范
稳定功能
提供稳定持续的法律原理
指导功能
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与实施过程
解释功能
确保法的解释符合基本价值观念
填补功能
补足立法空白和法律漏洞
西方国家
大陆法系(立法至上)
依法行政原则
比例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
英美法系
英国(议会至上)
议会主权原则
越权无效原则
美国(司法至上)
正当程序原则
司法审查原则
我国
(形式法治)
(实质法治)
公平公正原则
(较新兴的)
行政效益原则
(程序法治)
涵义
现代依法行政原则,在坚持“形式法治”的前提下,同时兼顾“实质法治”理念;
“法”的范畴包括以“法律”为核心之成文法源,也包括承载一般法律原理之不成文法
不同行政领域的法治化程度存在明显差异
依法行政并不排斥行政裁量权的行使
宪法基础
法治原则
民主原则
权力制约监督原则
人权尊重原则
内容
法律优先原则
法律相对于行政具有优越地位,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否则无效
法律保留原则
非经法律明确授权,行政机关不得自行创制规则
“授权禁止原则”+“授权明确原则”
我国的模式
根据事项的重要性程度区分为“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
平等对待原则
正当考量原则
“不当联结禁止原则”
禁止权力滥用原则
“禁止过度原则”
妥当性(适当性)原则
所采取的手段必须能够实现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行政目的的达成
必要性原则
在所有能够达到目的的手段中,应选择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手段
均衡性原则【狭义比例原则】
行政手段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损害必须小于该行政目的所实现的公共利益
作用
能够有效控制行政裁量权
能够对人民的权利、利益提供实质保障
能够促进行政效益的最大化
能够促进和谐善治
行政机关对自己做出的行动或承诺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 否则必须合理补偿行政相对人信赖该行为有效存续而获得的利益
目的:为了维护法律秩序的安定性、政府威信以及基本权利保护
和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上的应用机制,二者一体两面
是对依法行政原则的修正
适用条件
存在信赖基础
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被相对人获悉
信赖表现(具备信赖行为)
相对人基于信赖而采取了具体的行动
信赖值得保护
相对人不仅对国家的行为和法律状态深信不疑,而且在主观上是善意的、无过失的
不值得保护的情形
以欺诈、胁迫或贿赂方法,使行政机关作成行政行为的
对重要事实提供不正确数据或不完全陈述,致使行政机关依该资料或陈述而作成行政行为的
明知行政行为违法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违法的
保护方式
存续保护
财产保护
信赖利益补偿
适用领域
主要适用于授益行为,负担性行为一般不存在信赖保护问题
指行政法的制定、实施过程中,应当以最少的社会资源消耗获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区分于效率
效率强调的是速度、数量和产量
效益强调强调的是结果(效果、利益)
基本要素
行政手段的成本最小化
行政目的在客观上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
其运用主要依赖成本效益分析
成为法律原则的原因——现代行政与行政法 的终极目标是在正义与效率之间达到动态平衡
注意:行政对效率的追求必须兼顾公平
贯穿于整个行政法当中
狭义的正当程序
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行为,即使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也必须遵循的法律程序
广义的正当程序
行政活动中所遵循的所有法律程序
目的
建立交往理性、避免武断专横
行政主体对相对人说明理由
相对人对行政主体陈述意见
我国正当程序的基本内容
程序公正
居于正位不谋私
公务员自身有关事项要回避
机关不能裁决自己行为的对错
程序公平
对人平等不歧视
听取陈述申辩
说明理由
告知权利
程序公开
做事公开透明
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
行政执法行为公开
政务信息公开
公众参与
重大事项不封闭
利害关系人的听证
重大决策的公众意见表达
违反正当程序的法律效果
严重或实质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无效
一般违反法定程序的,可撤销
轻微违反法定程序的,可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