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理学第八章法律实施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审判不公正所造成的危害远大于一般犯罪,就像污染水源的危害远大于污染水流。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这一论述鲜明地展现了司法公正的重大意义。
编辑于2022-08-11 00:18:25法治方式广义上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监督等多种法律手段与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多元、多变,各种利益分歧、矛盾冲突相互交织,只有社会主义法治才能有效整合各方利益、化解各种冲突,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因此,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应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和约束: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一词最早来源于罗马法。从形式意义上讲,法律权利的一般含义是,国家通过法律赋予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做出某种行为的能力或资格。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治方式广义上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监督等多种法律手段与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多元、多变,各种利益分歧、矛盾冲突相互交织,只有社会主义法治才能有效整合各方利益、化解各种冲突,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因此,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应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和约束: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一词最早来源于罗马法。从形式意义上讲,法律权利的一般含义是,国家通过法律赋予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做出某种行为的能力或资格。
第八章 法律实施
第一节、法律实施概述
一、法律实施概述
法律实施的含义(选择简答)
法律实施,也叫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即在社会生活 中通过执法、司法、守法等方式对法律的贯彻落实。
法的实施就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
法律实施的内容与分类(选择)
通常以实施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将法律实施的方式分为三种:法律的遵守(守 法)、法律的执行(执法)和法律的适用(司法)。
注:法律实施是不包括法律制定
法律实施的意义(选择)
法律实施是实现法的作用与目的的条件。
法律实施是实现立法者的立法目的、实现法律的作用的前提,是实现法的价值的必由之路。
制定好的法律,并严格实施这种法律,被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是法 治的两个重要条件。
法律实施的主要基础与动力【重点预测简答题考点】
第一,法律的人民性是法律实施的根本基础与动力。法律实施需要人民的拥护和信 赖。我国宪法法律秉持“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必将获得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护和支持,进而不断增强宪法法律实施的内生动力,提升宪法法律实施的水平和效果。
第二,法律的公正性是法律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公正是法律的生命线,保障和维护 社会公正是法治的核心价值。在法治的范畴内,法律公正主要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等。
第三,法律的权威性是法律实施的根本保障和动力。法律的权威性是指在国家生活 中法律应当有至上的效力和尊严,法律权威的重要标志和基本保障在于,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律实施的状况与评价
法实施的状况
【案例分析】
研究法律实施,就要对法律实施的状况作出评价或评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 实施的情况在不断变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
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等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
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律权威。
法律评价或评估的标准
案例分析
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
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案件种类、破案率及对犯罪分子的制裁情况
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
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他们的法律意识及法制 观念的提高或提高的程度;
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公正、效率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
法律的社会功能和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
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选择题考点总结
法律实施是指人民在实际生活中实际实行法律、运用法律的活动。
法律实效是指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去行为。法律被实际的遵守、执行或者适用。
法的实现是指法通过实施,在社会生活中产生了实效,其目的、要求和价值等成为现实。
法的实现=法的实施(过程)+法的实效(结果)
二、法律实现
法律实现的含义
(选择)
法律实现是指法律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达到法律设定的权利和义务 的目的。
法律实现与法律实施不同,法律实施是使法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的过程和活动,而法律实现是法律实施活动的直接目的。
法律实现也不同于法的实效,法的实效是法律被人们实际施行的状态和程度。法律实现是将法的实施的过程性与法的实效的结果性结合的一个概念。
法律实现的意义
(选择)
法律实施并不必然意味着法的要求的实现,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可能有各种因素阻碍着法的功能的发挥,因而不能产生立法者希望达到的结果。
而要使法律产生实效,又必须以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为条件,只有将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与对法的实效的追求结合起来,使法真正得到实现,才能发挥法在社会生活中应有的作用。
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
(冲尖简论分)
国家的阶级本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反映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的程度,
现行法律与社会生活(归根到底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程度,
国家机关活动中贯彻法治原则的程度,
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
法律文化水平等
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很多,应针对具体问题作具 体分析。
【选择题考点】【提示:法律实现=法律实施(过程)+法律实效(结果)】
记住三句话
1. 法律实现是指法律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达到法律设定的权利和义 务的目的。
法律实现是应然加实然。
2. 法的实效是法律被人们实际施行的状态和程度。
3. 法律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
第二节、执法
一、执法的概念
简答论述
执法的含义
广义上的执法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行政主体委托的 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狭义上的执法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注:学校授予学位。剥夺学位属于执法行为。
执法的特点
执法的主动性、
执法的单方面性、
执法内容的广泛性。
此外,执法活动还具有
主体法定性、
国家权威性、
强制性
灵活性
等特点。
二、执法的原则
【简答题论述题考点,重点背诵】
1、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的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该原则的具体要求是:
第一,执法的主体合法。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立及其职权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越权违法,越权无效。
第二,执法的内容合法。执法活动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的,执法的具体内容也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第三,执法的程序合法。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步骤、顺序和时限执法,不得任意改变、省略和超越。
2、合理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执法主体要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人,对于实施了同样或类似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应给予公平处理;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以法律精神为指导,考虑相关因素,尽可能照顾到各方利益,对于法律只有原则规定或没有法律规定的,应以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为基础,依据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遵循与社会公理相一致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执法还要符合当地的善良风俗。
3、讲求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讲求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权能,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行政执法效益。效率原则是建立在行政合法性原则基础之上的,执法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执法,不能以效率为借口而违反法律规定。
4、严格执法是对政府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提出的重要执法原则,它与依法行政属于同一范畴。坚持这一原则,要求执法者应当严谨严肃严明公正地执法,应当在准确理解法律精神的基础上,严格规范地遵循法律,依法裁量当事人的行为,准确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需要依法惩处。
5、正当程序原则是指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顺序和时限,执法要做到程序公正,不单方面接触行政相对人,不在事先未通知和听取行政相对人申辩意见的情况下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处理。
6、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其内涵分为三个方面:(五星级考点)
第一是妥当性(适当性)原则,指行政行为对于实现行政目的、目标是适当的。
第二是必要性原则,指行政行为应以达到行政目的、目标为限,不能给相对人权益 造成过度的不利影响,即行政的行使只能限于必要的度,以尽可能使相对人权益遭受最小的侵害。
第三是比例性原则,指行政行为的实施应衡量其目的达到的利益与侵犯相对人的权 益二者孰轻孰重。只有前者重于后者时,其行为才具合理性。行政行为在任何时候均不应给予相对人权益以超过行政目的、目标本身价值的损害。
【提示:比例原则单独可考简答题】
7、诚实守信原则。
其内涵分为两个方面:
第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行政机关都应当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是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 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8、权责统一原则。
其内涵分为两个方面:
第一是行政效能原则。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 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
第二是行政责任原则。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的统一,即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口诀记忆:镇里小严比小权诚实 依法又合理】镇:正当程序 里:合理 小:效率 严:严格执法 权:权责
第三节、司法
一、司法的概念
含义
(选择简答)
司法又被称为“法的适用”,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 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需要法的适用:
一种情况是,当公民、社会组织和其他国家机关在相互关系中发生了自己无法解决的争议,致使法律规定的权利或义务无法实现时,需要司法机关适用法律裁决纠纷,解决争端;
另一种情况是,当公民、社会组织和其他国家机关在其活动中遇到违法、违约或侵权时,需要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制裁违法、犯罪,恢复权利。
特点
(选择)
被动性、
中立性、
终极性、
形式性
专属性
等特点。
二、司法的原则
【简答题论述题考点】
1、司法法治原则
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规定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唯一尺度)。
(1)以事实为依据,就是指司法机关审理一切案件,都只能以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作为依据,而不能以主观臆断作依据。以事实为依据的“事实”包括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依法推定的事实。前一种事实属于客观事实的范围,它是已经被具有证明力的、合法的证据所确定的事实。后一种事实是在案件客观事实真相无法查明的情况下,依照法律中有关举证责任和法律原则推定的事实。
(2)以法律为准绳,就是指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在査办案件的全过程中,都要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案件性质,区分合法与违法、一般违法和犯罪等,并根据案件的性质,给予恰当正确的裁决。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在审理案件中,法律是最高的标准,
认真贯彻这项原则,首先要求在司法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思 想路线,重证据,重调査研究,不轻信口供;
其次要求在司法工作中,坚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法的规定,而且要严格执行程序法的各项规定。
另外,还要求在司法工作中,正确处理依法办事与坚持党的政策的指导作用的关系。
2、司法平等原则
在法的适用领域,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含义是:
首先,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都是统一适用的,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并承担同等的义务。
其次,任何权利受到侵犯的公民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歧视任何公民。
再次,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要保证诉讼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要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最后,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在法的适用中贯彻这一原则,要求在法治
实行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在于:
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证,
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必要条件,
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
3、司法独立原则
我国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 诉讼法都对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这项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首先,司法权的专属性,即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 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利
其次,司法权行使的独立性,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自己的职 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最后,司法权行使的合法性,即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 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对司法权的监督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司法权要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这是司法权正确行使的政治保证。
第二,司法权要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权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国 家权力机关负责。因此,国家权力机关有权监督司法权的行使,司法机关也有义务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第三,司法机关的上、下级之间以及同级之间也存在监督和约束,这种监督和约束 是通过司法制度中的一系列制度来体现和实现的。
第四,司法权也要接受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和 人民群众的监督,还要接受舆论的监督。
4、司法责任原则
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 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制度。
按照权力与责任相一致的原则,一方面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行使国家司法权给予 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对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的违法和犯罪行为给予严惩。
在我国,已颁布的《国家赔偿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确立了司法责任制度,对于实现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5、司法公正原则
司法公正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应坚持和体现 公平和正义的原则。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其中实体公正主要是指司法裁判的结果公正,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违法犯罪者受到了应得的惩罚和制裁。
程序公正主要是指司法过程的公正,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我国政府签署 加入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条约》第14条第1款规定:“所有的人在法庭和裁判所前一律平等。这是司法公正的最低标准规定。
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是司法的本质要求和终极价值准则。追求司法公正 是司法的永恒主题,也是民众对司法的期望。
【口诀:只等读人证】 只:法治 等:平等 读:独立 人:责任 证:公正
三、提高司法公信力(简答)
(1)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简答)
司法体制改革是指在宪法规定的司法体制基本框架内,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司法制 度实现自我创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司法体系和司法制度。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必须树立科学的司法改革观,在司法改 革中坚持正确的方向和原则:
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 治优势。
二是坚持以宪法为根本遵循。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司法制度的基本 框架和司法活动的基本规矩,是组织实施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遵循。
三是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取得人民满意的改革实效。
此外,还要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规律相结合,坚持依法有序推进。
口诀:党信宪法符国情
当前司法改革的主要任务有:
1、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重点包括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査问责制,
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等。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
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
2、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
3、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重点包括
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
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
(2)落实司法责任制(简答)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审判不公正所造成的危害远大于一般犯罪,就像污染水源的危害远大于污染水流。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这一论述鲜明地展现了司法公正的重大意义。
对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还应当完善一系列配套性措施,
如完善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办法,
加强编制和员额的省级统筹、动态调整,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跨院入额;
配套建立员额退出实施办法,让办案绩效不符合要求的法官、检察官退出员额;
科学配置办案团队,专业化与扁平化相结合;
推广科学分案办法,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
对司法辅助事务进行内部集约化管理和外部社会化购买;
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等辅助法官办案,建立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机制
(3)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简答)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要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程序公平与实体公正、追求公正与注重效率的关系,确保人民群众有尊严地参加诉讼,及时得到公正的裁判结果。
一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要注重对法治原则的遵循。
二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要体现对基本人权的尊重。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的明确要求,要始终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切实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等合法权益。
三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要突出对司法权力的制约。
在司法活动中,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权利相对于司法机关的公权力,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侵犯。
四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要强化对诉讼权利的保障。
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辩解权 等诉讼权利,要重视其辩护辩解的内容,
五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要加强对公民权利的救济。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既要有效防 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又要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在受到侵犯后,能及时得到有效救济。
(4)提高司法公信力(简答)
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当前有六个方面的改革要求。
1、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主要有: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
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健全尊重法院裁判制度,
注:司法独立是指整体·(整个司法系统)独立·,而不是法官独立。
注:法院上下级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检察机关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主要有:
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
统一刑罚执行体制,
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举措。
3、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主要有: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实行办案质量个人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举措。
4、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主要有: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等举措
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主要有:
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等举措。
6、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主要有:
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
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
建立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制度等举措
【口诀记忆:独立审检 公正监督 优化民权】
第四节、守法
一、守法的概念(选择)
守法的含义(选择)
法的遵守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的含义。
广义上的法的遵守,就是法的实施。
狭义上的法的遵守,又称守法,专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包括积极守法和消极守法(不违法)。
全民守法的意义(看看即可)
全民守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也是是维护秩序、实现法律目的的需要。认 真遵守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实现自己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在我国,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只有严格遵守法律,才能使体现在法律中的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实现,才能真正实现立法的目的。
二、守法的要素
冲尖简论分
守法主体
守法主体是指在一个国家和社会中应当遵守法律的主体,即一定守法行为的实施者。
注:在我国,按照宪法的规定,守法的主体包括: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守法范围
守法范围是指守法主体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种类。守法范围直接决定于一个国家 法的渊源。
在我国,守法的范围并不限于各种制定法,还包括有法律效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
守法内容
守法内容包括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可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
一是履行消极的法律义务。这是指人们遵守法律规范中的禁止性规范,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二是履行积极的法律义务。这是指人们遵守法律规范中的命令性规范,作出一定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才是守法。
三、守法的原因和状态
守法原因(选择)
守法的原因是指人们遵守法律的理由。
西方不同的法哲学流派就此分别提出了不同的学说,主要有
社会契约论、
功利主义论、
暴力威慑论
法律正当论
国内外学者对守法的理由主要有这样一些解释
一是习惯。
二是出于对合法性的认识。
三是出于畏惧。
四是出于社会压力。
五是出于对个人利益的考虑。
六是出于道德上的要求。
守法状态(简答)
守法的状态是指人们对法律的遵守程度。包括守法的最低状态、守法的中层状态和守法的高级状态这三种类型。
守法的最低状态是不违法犯罪。
守法的中层状态是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
守法的高级状态是守法主体不论是外在的行为,还是内在动机都符合法的精神和要求,严格履行法律义务,充分行使法律权利,从而真正实现法律调整的目的。
人们守法的状态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如守法主体的主观心理状态和法律意识水平、守法主体所处的客观社会环境等都会对守法行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注:被迫缴纳罚款是守法。
第五节、法律监督
一、法律监督的概念
法律监督的含义(选择)
广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 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
狭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
依据监督主体的不同,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由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两大系统构成。
法律监督的意义
冲尖简论分
在我国,法律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保障和重要组成部分,
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保证,
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
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分为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选择简答)
国家监督包括(选择简答)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全面保证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通过法定程序,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实施法律的监督。这种监督在国家监督乃至全部法律监督中都处于核心和主导地位
人们将这种监督概括为法律上的监督和工作监督两种。
法律上的监督,是指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工作监督主要是指对政府、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工作的监督。.
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
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由国家监察机关作为主体进行的监督。
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是以国家司法机关为主体进行的监督。
在我国,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被称为检察监督,是一种专门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也叫作人民法院的监督,
检察机关的监督分为三类
刑事诉讼监督、
民事诉讼监督
行政诉讼监督
审判机关的监督分为三种:
一是人民法院系统内的监督,
二是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的监督,
三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指以行政机关为监督主体进行的监督。
它既包括国家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机关的法律监督,
也包括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时对行政相对人的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可以分为四类,即
一般行政监督、
专门行政监督、
行政复议、
行政监管。
社会监督(选择简答)
含义
即非国家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有关 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
在我国,根据社会监督的主体不同,可以将其分为政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这种监督主体范围十分广泛。
1、社会组织的监督
主要指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逐步推进,此类监督的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
2、社会舆论的监督
主要指借助传媒手段进行的新闻舆论的监督。
3、舆论监督
最能体现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公开性和民主性,能够十分有效地影响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起到其他监督形式无法替代的作用。
4、人民群众的监督
是指由人民群众直接进行的法律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
【考点提示:社会监督不具有法律效力】
易错点:党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 中纪委的监督也属于社会监督
但党的监督不属于社会组织监督,属于政党监督,其他党派属于社会组织监督。
2018 年《监察法》制定的意义、指导思想与主要原则
制定的意义
【选择题论述题考点】
1、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制定《监察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制定《监察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
《监察法》是反腐败工作国家立法成果,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
为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提供法律依据。
3、制定《监察法》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
通过立法方式保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将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不断提高党和国家的监督效能。
4、制定《监察法》是加强宪法实施,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
指导思想
【选择题考点】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思路和原则
【选择题论述题考点】
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遵循党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要求, 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坚持与宪法修改保持一致。宪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 《监察法》相关内容及表述均与现行宪法修正案(五)修改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相衔接、相统一。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我国监察体制机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坚持科学 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吸收各方面意见,回应社会关切,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
注:《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分为 9 章,包括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选择题考点:注意该法有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