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理学第十二章法治
法治方式广义上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监督等多种法律手段与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多元、多变,各种利益分歧、矛盾冲突相互交织,只有社会主义法治才能有效整合各方利益、化解各种冲突,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因此,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编辑于2022-08-11 00:20:13第十二章 法治
第一节 法治概述
一、法治的概念
法治的含义
法制的内涵
简答题考点
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 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
1、法治意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
2、法治意指依法办事的原则,法治作为一个动态的或能动的社会范畴,其基本的意义是依法办事;
3、法治意指良好的法律秩序,无论是作为治国方略,还是作为依法办事的原则,法治最终要表现为一种良好的法律秩序;
4、法治代表某种包含特定价值规定性的社会生活方式,法治不是单纯的法律秩序,而是有特定价值基础和价值目标的法律秩序。
法治与法制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简答题考点
(1)法治不仅包括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更强调实质意义上的法律至上、权利保障的内涵;而法制则侧重于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
(2)法治关注法律制度的内容,讲究“良法”之治,强调法律的至高权威,强调法律的公正性、稳定性、普遍性、公开性和平等性,以及对权力的制约与对人权的保障;而法制则侧重于关注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要求严格依法办事,以实现立法者期望的法律秩序,对法律本身的内容和价值取向并无特殊的规定性。
(3)法治与人治是相对立的,法治要求“法律的统治”,将法律置于统治者的权力之上,要求公共权力必须依法取得和行使;而法制与人治并不截然对立
(4)法治的政治基础是民主政治,在没有民主和宪政的时代,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法制的问世则先于法治,早在没有民主和宪政的时候,就已经存在法制。
法治与人治
冲尖简论分
法治与人治的对立主要表现为主权在民与主权在君、法律与当权者个人意志之间的对立。
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主要表现为:法治是民主政治,人治一般是君主专制或贵族政治;法治依据的是反映众人意志的法律,人治依据的是统治者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当法律与当权者个人的意志发生冲突时,法治国家中的法律高于个人意志,而在人治国家中则相反。
法治与民主
法治和民主的关系
(选择)
民主一词,源于古希腊,民主的最大特点在于,它以公民的意志作为其政治合法性的基础。
作为政治制度,民主不仅指国家组织形式,即政体,而且也指国家的本质,即国体,即什么阶级在国家中占有支配地位。
简答论述重点预测考点
法治和民主的区别
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文明政治制度的主要支柱,但民主与法治并不是天然统一的,在 某种意义上民主与法治之间也存在着矛盾。法治的前提是国家里没有一个最高的权威和力量,如果有,只有作为妥协的法律是最高的权威。而民主的前提是国家中有一个最高权威:公意或多数,而公意是可以随时变化的,如果法律沦为工具,法治就不可能真正实现。这是民主与法治的根本区别。
民主和法治的联系
1、一方面,法治是一种以民主宪政为核心的政治法律制度,法治与民主息息相关,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作为一种政治法律制度,法治必须建立在民主基础上,民主化是实现法治的先决条件。
2、另一方面,从民主的发展史来看,民主理念要在国家统治中得到实现,离不开法治。法治用程序保障了民主制的正常运行,没有法治及相关的意识形态建设,民主政治就缺乏根本,甚至会走向反面,法治的确立有助于培养与民主相适应的思想和道德。法治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为民主创造一个可操作的、稳定的运行和发展空间
3、在法治社会中,民主是法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法治支持民主,民主也兼容法治。既不能抛开民主片面地强调法治,也不能脱离法治的轨道片面地强调民主。
社会主义法治与民主的关系
【简答题论述题考点】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与民主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离。如果离开社 会主义民主讲法治,法治就可能改变性质;如果离开社会主义法治来讲民主,民主就可能失去强有力的保障,就可能偏离社会主义方向。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或基础),社会主义民主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从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来看,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前提或基础;
第二,从民主作为一种公共决策方法和机制来看,社会主义民主决定着法的创制的质量;
第三,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力量源泉;
第四,社会主义民主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发展方面也有重大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内在地需要法治,要求法治原 则贯穿于民主发展的全过程。没有社会主义法治也就不会有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应当通过法治来积极推进民主的进程。社会主义法治对社会主义民主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确认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确认国家的基本民主体制及其活动原则的合法性;
第二,社会主义法治确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为政治参与提供畅通的渠道;
第三,社会主义法治确认和规范社会主义民主的范围以及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程序和方式;
第四,社会主义法治是保卫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武器。
增强民主参与意识的同时增强法治观念,逐步扩大自由、完善民主,让社会在稳定的环境中逐步实现民主政治,而不能让激情的民主淹没理性的法治。这样,民主与法治才能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才能真正得到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才能最终得到保障。
二、法治的基本原则
【重点简答题论述题预测考点】
1、法律至上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根本标志,也是法治的首要条件。法律至上原则是指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权威的法治原则,它是法治中最基本的重要原则,其中宪法至上是法律至上原则的核心。
法律至上原则意在强调法律在整个社会规范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其他任何社会规范都不能否定法的效力或与法相冲突。
2、权利保障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法律至上的最终目标也是为人的权利和自由发展服务的。因此可以说,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法治的终极性的目的价值。
首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民主和法治的基本要求。
其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要求在立法上平等分配各种社会资源。法治原 则要求在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贯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
3、权力制约原则。法治内在地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制约。权力如何分配和制约是法治国家权力结构的基本问题。能否实现法治,也取决于国家权力结构中是否实行分配和制约。
4、正当程序原则主要是针对国家公权力而言的,即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按照公正的程序采取公正的方法进行。它强调程序正义,如个人不能作自己的法官、法官应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等内容。正当程序原则的理论根据主要是自然公正原则。确立正当程序原则的法律最早源于英国。
三、社会主义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
冲尖简论分
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历程
选择题
1997 年和1998 年,中国分别加入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
1999 年,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中国的法治建设揭开了新篇章。
2004 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
2005 年至 2006 年,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法治命题并在全国广泛宣传。
2007 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部署。
2008 年,中国政府向世界发布《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以后每年定期发表中国法治发展报告。
2011 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2013 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2014 年载入中国法治史册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本章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建党 90 多年、新中国建立 60 多年来中央全会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决定》还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坚持的五大基本原则与七大根本任务,提出的重大法治改革举措有 180 多项,其核心是“良法善治”
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肯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提出了全面深化依法治国。
继我国《宪法》第五次修正案通过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 2018 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9 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20 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些重要法律的出台,对于完善我国法治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中取得的巨大成就
冲尖简论分
确立了依法治国根本方略,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显著增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人权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有效的法治保障,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水平不断提高,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得到一定程度的加强。
当然,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跨越与实现并非一蹴而就,还有相当艰苦的工作要做。毋庸讳言,我们的法治实践还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如在一些地方不断出现的冤案,局部地方出现的群体性事件,社会治安与网络安全等问题,均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改善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简答题预测考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一是系统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二是鲜明的政治性和时代性,三是真正的开放性和可实证性。
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体现。
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法治有两项最基本的要求,第一是要有制定得良好的法律,第二是这种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
4.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法治作为国家治理方式,必须服务于国家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就是保障和服务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根本目标。
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方针、政策集中反映了党的基本政治主张,蕴涵着先进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深刻的政治内涵,是制定法律的根据,是执行法律的灵魂。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自觉地把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统一起来,
【口诀记忆:国民正领导大局】 正:正义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简答论述题··
“法治思维”是指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它是将法律规定、法律知识、法治理念付诸实施的认识过程。
法治思维说到底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 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行使国家公权力时,无论是决策,还是执行,都应始终关注至少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即目的是否合法、权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合法、手段是否合法以及程序是否合法。(口诀:墓犬守内城)
第一,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法律实际上是一种规则。法律规则具有明确性、稳定 性和可预测性,可以为人们提供基本的行为准绳。
第二,法治思维是平等思维。法律的一个重要价值取向是平等,即权利平等、机会 平等、规则平等。平等思维要求每一个人都抛弃特权思想,自觉将自己置于法律的监督和制约之下。
第三,法治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维。权力受制约思维要求制定科学的制度机制,使 权力得到制约,使权力行使具有明确边界。
第四,法治思维是程序思维。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重要保证。程序思维要求分析 问题特别是处理问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遵循规律,为公权力的行使设立科学、合理的程序,并确立违反程序的制裁性后果,从而防止破坏法定程序的行为。【口诀:归平约程】
法治方式与法治思维是内在和外在的关系,法治方式就是法治思维实际作用于人的 行为的外在表现。法治思维影响和决定着法治方式。
冲尖简论分
法治方式广义上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监督等多种法律手段与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多元、多变,各种利益分歧、矛盾冲突相互交织,只有社会主义法治才能有效整合各方利益、化解各种冲突,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因此,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党的执政规律的认识、对法治的认识、对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建设的认识都提到了新高度,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节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全面依法治国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要义
简答考点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
从理论逻辑上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决定法治建设的成败得失,全 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集中体现在全面依法治国由谁领导、为了谁依靠谁、走什么路等问题上,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这些根本性问题,为我们提高法治领域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提供了科学指导。
冲尖简论分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好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公平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法治建设实践中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
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长远考虑出发,科学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定位。
冲尖简论分
第一,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基础性、引领性、支撑性作用;
第二,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要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大刀阔斧地推进法治领域的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军、依法办事的体制机制弊端和思想观念;
第三,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我们要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有效地运用法治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很关键、是引领。习 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和战略全局出发,提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个理论命题,科学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谋篇布局的问题,既为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总目标,又为全面依法治国推出了总抓手。
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在确定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工作布局的同时,习近平总 书记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出发,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
冲尖简论分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更好展现国家根本法的力量、更好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同时,还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
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关系。全面依法治国涉及一系列重大辩证关系,如何正确认识 和处理这些重大辩证关系,事关法治道路、法治效能和法治成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分析了政治和法治、民主和专政、改革和法治、发展和安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关系,并一一作出了科学论述,
冲尖简论分
厘清了这些问题上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为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关系释明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坚强有力的保障体系,包括政治保障、制度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人才保障、运行保障、科技保障等。
冲尖简论分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保障问题。其中,基于人才强国、人才强法的基本理念,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全国依法治国的意义、目标与原则
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简答考点
第一,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第二,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第三,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第四,依法治国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然要 求。
第五,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 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
论述考点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
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论述考点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写的多好!】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绝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论述题考点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要建成一套高效严密、统一协调的法治体系,更要以此为前提,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科学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提高立法质量成为立法的中心任务。
一要尊重客观规律,不仅要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尤其是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
二要体现民意。立法应当回应人民群众的真实关切和心愿
三要切合实际。立法必须立足现实,以解决现实问题和现实利益诉求为导向,既要 有预见性和超前性,又要增强针对性和务实性。
四要完善程序。民主立法是科学立法的保障,科学民主的立法程序是良法产生的基 本途径,拓宽立法渠道、加强开门立法,为科学立法奠定基础。
五要符合科学。立法应当按照科学的法治原理和原则加以完善,既要将人类法治发 展史上凝聚的宝贵法治遗产,又要增强可操作性和逻辑性
2、严格执法是对行政机关的正当要求,是指行政机关应当严格、严明和严肃地执行国家法律。
所谓严格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守法定的实质标准和程序要求,坚持 在法律的轨道内按照法律的规格和标准行使行政权力、执行法律法规;所谓严明是指执法作风端正、执法纪律严明,
所谓严肃是对执法态度、执法精神方面的要求,执法者应当奉行法治精神、严肃认真地履行执法职责,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3、公正司法是对司法机关的基本要求。司法是正义的最后防线,也是法治的生命线。
司法不公,则权利受损;司法不公,则社会不稳;司法不公,则法治不存。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一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一一好比污染了水源。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法治根系于社会大众对法律的信守和遵从。
正如卢梭所言: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全民守法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和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5、人才强法,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从法律大国向法治大国和法治强国的发展是治国强国的强大保障,而法治人才则是其中的主体性力量。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每一个层面,都需要高素质的法治人员。法治以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重要原则,法治的本源性主体是人民,但法治的执行性主体则是党和国家机关尤其是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法治的高度政治性、专业性和专门性以及技术性,要求必须重视法治专门人才的建设,发挥法治人才的作用。
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途径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途径
论述题考点
(1)依法治国是党和人民治国理政的根本方略,是以法律权威至上为核心、以权力制约为机制、以人权保障为目标的治理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要推进的依法治国,如前所述,其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其内涵则与前述社会主义法治的含义相同。
(2)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在新时期的重要转变,是指党依据宪法和法律以及党内法规体系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实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
依法执政的基本内容,
一是党领导立法,保证党的主张和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
二是依照宪法和法律,党领导国家政权,运用国家政权,实现党的宗旨、目标和任 务;
三是保证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严格执法、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确保民主的法律化、 制度化;
四是带头遵守宪法法律,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五是通过依法执政的体制机制改革,自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政的意识 和能力;
六是依法保障和规范党的机关和党员干部执掌和运用权力的行为,反对以言代 法、以权废法、徇私枉法
【口诀:领导——法权机关,改革干部】
(3)依法行政是指各级政府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和依法执行法律。无论是哪一层级的政府及其部门,其权力的设定、取得、运行和监督都必须依法进行,确保始终不偏离法治的轨道。其基本要求是,以合法性原则为基本指导,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违法行为必追究。为此,应当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牢固树立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依据法律授予、权力为了人民并受人民监督的法治观念。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关系,具有价值取向的一 致性、基本要求的统一性、运行机制的关联性。依法治国是全局、依法执政是核心、依法行政是关键,三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应当通盘谋划、共同推进。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论述题考点
(1)法治国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标。法治国家是指依法赋予、运行和制约国家权力、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来维护法律权威并实现人民权利的国家存在形式。
其一,法律之治是法治国家的第一要件。在所有规范形式和调整方式中,法治是治 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其二,权力制约。依法制约公共权力。国家权力不是无限的,更不可主观任性地运 行。
其三,注重程序。无论是司法过程、执法行为,还是政治决策与民主政治活动,都 应该有一整套程序规范引导,并固化为法律程序,获得全体组织和所有人的一体遵循。
其四,法律权威。法律与人尤其是领导者个人的权威比较是否具有至上性是人治与 法治的最根本区别。
其五,人权保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为最高价值追求, 是法治国家的生命力之所在。
其六,良法善治。不仅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需要抛弃恶法、弘扬良法,用文明 进步的良善价值来主导和统帅法律规范
(2)法治政府是政府依据宪法法律设立、政府权力法定、政府决策和行为严格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并对其后果承担相应责任的政府。政府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是法治的重心。
政府的决策与执法活动是否符合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不仅关系到法治国家能否建 成,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幸福。因此,必须牢牢抓住这个关键,在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滥用、明确权力价值取向上作出全面的法治制度安排,并确保在法治实践中得到有效落实。
法治政府是有限政府,其权力受到法律的界分和限定,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运行; 法治政府是责任政府,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承担;法治政府是人民政府,以人的基本自由和权利为依归;法治政府是程序政府,一切重大决策和行动都必须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法治政府是阳光政府,实行信息公开,赋予社会大众广泛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法治政府是诚信政府,应当自觉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履行职责。
(3)法治社会是社会依法治理、社会成员人人崇尚法治和信仰法治、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社会秩序在法治下和谐稳定的社会。法治社会是与法治国家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没有法治社会,便没有法治国家。
第一,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通过法 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全体人民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社会和家庭责任。
第二,社会组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 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第三,党和国家依据宪法法律治理社会。按照《决定》要求,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 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总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三者内在统一、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成长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简答论述题考点】
第一,形成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此必须做到: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我国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形成完善的、科学规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
第二,形成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在行政执法领域必须做到:依法全面履行政 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三,形成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特别是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通 过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的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第四,形成充分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这方面主要应当强化两大保障体系,一是加 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与组织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第五,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党中央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战略提出的全 新主张,也是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党在新时期既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从严治党问题上必须从源头上抓起,不断完善党内法规。
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简答论述题考点】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表现,其核心内含主要 是实现国家治理的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从当前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与实践要求来看,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因此,必须在宪法范围内和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保障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这有利于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终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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