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2年四川省工程监理人员职业培训——监理概论(第一章)
2022年四川省工程监理人员职业培训——监理概论(第一章、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包含 第一节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第二节工程建设程序及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 (一、工程建设程序 二、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
编辑于2022-09-19 15:00:44 四川省这是一篇关于建设工程总投资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造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和计算、 设备 工器具购置费用的组成和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等组成和计算。
00277 行政管理学 ——第十一章 行政绩效评估(第一节行政绩效评估的特点与作用、 第二节行政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与评估程序、第三节行政绩效评估的方法、第四节行政绩效的制约因素及其克服途径.)
00277 行政管理学 ——第十章 行政管理规范 (第一节行政管理规范的含义与类型、第二节 行政管理规范的内容构成与基本功能、第三节依法行政与以德行政及其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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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建设工程总投资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造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和计算、 设备 工器具购置费用的组成和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等组成和计算。
00277 行政管理学 ——第十一章 行政绩效评估(第一节行政绩效评估的特点与作用、 第二节行政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与评估程序、第三节行政绩效评估的方法、第四节行政绩效的制约因素及其克服途径.)
00277 行政管理学 ——第十章 行政管理规范 (第一节行政管理规范的含义与类型、第二节 行政管理规范的内容构成与基本功能、第三节依法行政与以德行政及其相互关系.)
2022年四川省工程监理人员职业培训 ——监理概论 (第一章、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第一节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1、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1、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目前的工程监理不仅定位于工程施工阶段,而且法律法规将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责任赋予工程监理单位。
2、概念要点
1)、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企业
建设工程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实施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监理不同于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后者属于行政性监督管理,其行为主体是政府主管部门,同样,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都不是工程监理。
2)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前提是需要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
工程监理单位只有与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实施监理。工程监理 单位在委托监理的工程中拥有一定管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权的结果。
3)建设工程监理实施依据包括:
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4)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可以分为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建设阶段范围。
工程范围:《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实行强制性监理的工程范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中对实行强制性监理的工程范围作了具体规定。
监理的工程范围:下列建设 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000万元以上)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5万平米以上)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3000万元以上)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建设工程监理的阶段范围:
目前,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于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均为相关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可以拓展自身的经营范围,为建设单位提供投资决策综合咨询、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乃至全过程工程咨询。
5)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的基本职责是在建设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通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三大目标,即:三控两管一协调”此外,还需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这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赋予工程监理单位的社会责任。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性质: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平性。
1、服务性
在工程建设中,工程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以及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工程监理单位既不直接进行工程设计,也不直接进行工程施工;既不向建设单位承包I程造价,也不参与施工单位的利润分成
工程监理单位的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但不能完全取代建设单位的管理活动。工程监理单位不具有工程建设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只能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采用规划、控制、协调等方法,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目标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科学性
由于工程建设规模日趋庞大,建设环境日益复杂,功能需求及建设标准越来越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涌现,工程建设参与单位越来越多,工程风险日渐增加,工程监理单位只有采用科学的思想、理论、方法和手段,才能驾驭工程建设。
工程监理单位应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领导;应有足够数量的、有丰富管理经验和较强应变能力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应积累丰富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应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独立性
独立是工程监理单位公平地实施监理的基本前提。 《建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建立项目监理机构,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和程序,据自己的判断,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独立地开展工作。
4、公平性
公平性是社会公认的职业道德准则,也是监理行业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工程监理单位应客观、公平地对待监理的委托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工程建设程序及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
一、工程建设程序
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建设工程从策划、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
按照工程建设内在规律,每一项建设工程都要经过投资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发展时期。这两个发展时期又可分为若干阶段,各阶段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先后次序,可以进行合理交义,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
(一)投资决策阶段工作内容
1、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推荐一一 个拟建项目,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供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选择 并确定是香进行下一步工作。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是指在工程项目决策之前,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建设工程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条件和情况,对可能的多种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同时对工程项目建成后的综合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投资决策分析活动。
可行性研究_工作完成后,需要编写出反映其全部工作成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凡经可行性研究未通过的项目,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
3、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工程实行审批制;非政府投资工程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二)建设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建设准备、施工安装及竣工验收。对于生产性工程项目,在施工安装后期,还需要进行生产准备工作。
1、勘察设计
(1) 工程勘察。工程勘察通过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 要素的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评定,提供工程建设所需 的基础资料。
(2)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工作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 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可根据需要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凡涉及审查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关审查。
2、建设准备:
(1) 建设准备的工作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
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道路等接通工作;
3)组织招标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设 备、材料供应商;
4)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
5)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
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2)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
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
4)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5)其他需要的文件资料。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2) 工 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到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3、施工安装
建设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后才能开始土建工程施工和机电设备安装。
按照规定,建设工程新开工时间是指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正式破土开槽的开始日期。 不需要开槽的工程,以正式开始打桩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铁路、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施工的日期作为正式开工日期。
施工安装活动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成本及安全、环保等目标的前提下进行。
4、生产准备
生产准备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组建生产管理机构,制定管理有关制度和规定;招聘和培训生产人员,组织生产人员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工程验收工作;落实原材料、协作产品、燃料、水、电、气等的来源和其他需协作配合的条件,并组织工装、器具、备品、备件等的制造或订货等。。
5、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按设计文件的规定内容和标准全部完成,并按规定将施工现场清理完毕后,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建设单位即可组织T程竣工验收。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参加工程竣T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要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审阅工程档案、实地查验建筑安装工程实体,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价,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要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
建设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缺陷责***)。建设工程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发现存在工程质量缺陷的,应及时修复,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
按照有关规定,我国工程建设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这些制度相互关联、相互支持,共同构成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的基本制度。
(一)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指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核心内容是明确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项目法人要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实行一条龙管理和全面负责。
项目法人责任制与工程监理制的关系
(1)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实行工程监理制的必要条件。
项目法人贵任制的核心是要落实“谁投资、谁决策,谁承担风险”的基本原则。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必然使项目法人面临一个重要问题:如何做好投资决策和风险承担工作。项目法人为了切实承担其职责,必然需要社会化、专业化机构为其提供服务。这种需求为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2)工程监理制是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本保障
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可以依据自身需求和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在工程监理单位协助下,进行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目标有效控制,从而为在计划目标内完成工程建设提供了基本保证。
(二)工程招标投标制
《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1、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明确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
(1)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2)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3)必须招标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标准。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令第16号)。
(4)必须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人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发包的,总承包中施工、货物、服务等各部分的估算价中,只要有一项达到相应标准,即:施工部分估算价达到400万元以上或者货物部分达到200万元以上,或者服务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则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招标。
2、工程招标投标制与工程监理制的关系
(1)工程招标投标制是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重要保证。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监理项目,建设单位需要按规定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监理单位。通过工程监理招标,有利于建设单位优选高水平工程监理单位,确保建设工程监理效果。
(2)工程监理制是落实招标投标制的重要手段。实行工程监理制,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做好招标工作,更好地优选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
(三)合同管理制
工程建设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生产过程,许多单位会参与到工程建设之中,而各类合同则是维系各参与单位之间关系的纽带。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明确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与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有关内容以及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在内的19类合同,为实行合同管理制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1、工程项目合同体系
在工程项目合同体系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两个最主要的节点。
(1)建设单位的主要合同关系。
相应的合同有:工程承包( 总承包、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工程咨询( 叮行性研究、技术咨询、造价咨询)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工程保险合同、贷款合同等。
(2)施工单位的主要合同关系。
相应的合同有:工程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保险合同等。
2、合同管理制与工程监理制的关系
(1) 合同管理制是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重要保证。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时,需要与工程监理单位建立合同关系,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时,需要通过合同管理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目标。合同管理制的实施,为工程监理单位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和制度支持。
(2)工程监理制是落实合同管理制的重要保障。 实行工程监理制,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更好地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