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12共同犯罪-结合问题
刑法第十二章 共同犯罪-结合问题知识思维导图,包括:基本原理、正犯、正犯与共犯的关系、共犯、特殊形式、结合问题。
刑法第十四章 犯罪论小结知识思维导图,包括:板块一:定罪问题(犯罪是否成立);板块二:成立之后三大问题。
刑法第十一章共同犯罪-共犯特殊形式思维导图,包括:基本原理、正犯、正犯与共犯的关系、共犯、特殊形式、结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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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 (共同去犯罪)
基本原理
违法是连带的,责任是个别的
正犯
共同正犯:参与
部分实行、全部负责
间接正犯:支配力
强迫,欺骗,法定身份
正犯与共犯的关系
共犯从属性
违法的连带性与相对性
共犯
教唆犯:引起
故意引起他人实施违法行为(成立)
故意引起他人制造违法结果(既遂)
帮助犯:促进
故意促进他人实施违法行为(成立)
故意促进他人制造违法结果(既遂)
特殊形式
承继的共犯
中途参与
片面的共犯
单方有参与意识
结合问题
共同犯罪与身份犯
真正身份犯
分别分析每个人头,若同时触犯两个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共同犯罪与不作为犯
作为义务的判断
共同犯罪与实行过限
实行过限,是指甲乙共同实施A罪,乙多干了B罪。对于B罪,甲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判断标准:看是否超出共同故意的范围。
作为角度:看是否超出共同故意的范围
结论:性质相同、程度不同的重罪与轻罪。 (1)甲教唆或帮助乙实施重罪,乙只实施了轻罪,甲成立轻罪的教唆犯、帮助犯。 (2)甲教唆或帮助乙实施轻罪,乙实施了重罪,甲成立轻罪的教唆犯、帮助犯。
共同正犯
教唆犯
帮助犯
不作为角度:有无作为义务
共同犯罪与认识错误
先分析实行犯,再分析教唆犯、帮助犯; 先辨认认识错误的类别,再进行处理
教唆犯或帮助犯+正犯
教唆犯与间接正犯
在教唆犯与间接正犯之间产生认识错误,结论:定教唆犯。
模型1:以教唆犯的意思,实施教唆行为,但产生了间接正犯的效果。
模型2:以间接正犯的意思,利用他人犯罪,但产生了教唆的效果。
共同犯罪与犯罪状态
犯罪形态的从属性
犯罪形态上,教唆犯、帮助犯的犯罪形态取决于实行犯。
共犯关系的脱离
有人想中途退出,想成立犯罪中止,条件:脱离共犯关系,也即消除违法的连带性,具体而言,消除自己对另一人所产生的物理性、心理性的贡献。
中途退出
消除贡献
共同犯罪的处罚规定
主犯
主犯与首要分子的关系:除了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定是主犯外,其他情形下的首要分子和主犯都没有必然的一一对应关系。
从犯
胁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