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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全章整理,非常全面
编辑于2019-12-18 01:28:11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会计关系
会计法律制度的主要构成
法律:会计法
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部门规章: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
制定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法定机关:国务院财政部门
会计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国家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会计核算
概述
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依法建账
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真实性、客观性)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
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不得随意变更)
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中文必须有,少数民族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会计核算的内容
具体规则
会计年度
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
来源
审核
不真实、不合法:有权不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不准确、不完整:予以退回,按国家要求更改补充
更改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更正
除金额以外其他事项有错误的,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应当由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除部分转账业务及结账、更正错误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会计账簿
种类、用途和形式
基本要求
必须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发生错误、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等
财务会计被告
构成: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只有年度报表会有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对外提供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真实、完整
及时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想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干部财务报告
签章
自行记账
设总会计师
单位负责人
总会计师(即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不设总会计师
单位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代理记账
会计档案管理
是什么
各单位的预算、制度、计划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归档
归档范围
电子会计档案
基本质量要求
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归档责任人
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归档时间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 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 1 年 ,再移交会计档案管理机构保管
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临时保管最长不得超过 3 年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和利用
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纸质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封装
电子会计档案的移交
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原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特殊格式的电子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利用
最低保管期限
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30年
记账凭证30年
会计账簿
总账30年
明细账30年
日记账30年
固定资产卡片(报废清理后)5年
其他辅助性账簿30年
财务会计报告
月度、季度、半年度10年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永久
其他会计资料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10年
银行对账单10年
纳税申报表10年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30年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永久
鉴定和销毁
不得销毁
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档案抽出立卷,电子档案单独转存(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鉴定
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销毁程序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签署意见: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
监销
纸质档案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电子会计档案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特殊情况下的会计档案处置
单位分立
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由分立后的存续方保管
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经协商由一方代管
未结清的会计事项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办交接
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未结清的业务应单独抽出由承接单位保管
单位合并
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各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由合并后单位统一管理
合并后原各单位存续的,由原各单位保管
建设单位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档案,需要交给项目接受单位的,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
单位之间的交接
编制移交清册,根据清册逐项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签字或盖章
会计监督
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
主体与对象
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要求
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原则
一般单位
全面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
制衡性原则
适应性原则
成本效益原则
小企业
风险导向原则
适应性原则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成本效益原则
措施
企业内部控制措施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监督检查;会计记录与业务经办、财产保管;稽核检查与业务经办
授权审批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
财产保护控制
预算控制
运营分析控制
绩效考评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方法
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内部授权审批控制
归口管理
预算控制
财产保护控制
会计控制
单据控制
信息内部公开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主体与对象
主体是财政部门
对象是单位会计资料
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
主要内容
账户查询权
保密义务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类型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
审计报告
标准审计报告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非标准审计报告
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定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
单独会计机构
没有单独会计机构的在有关机构中设立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代理记账
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财务报告签章: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
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机构中设立会计人员并指定主管人员
会计人员
岗位设置
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
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是单位中层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
回避制度
范围: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与单位负责人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清及配偶亲关系的,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与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清及配偶关系的,不得担任出纳工作
交接
调动工作、离职或因故暂时不能工作
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交接要求
移交人员办理移交时,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接替人员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立新账
(原)移交人员对其所移交的会计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专业职务
初级
会计员
助理会计师
中级
会计师
高级
高级会计师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
初级和中级:全国统一考试
高级:考试与评审
聘任
已取得中级资格:聘任会计师
已取得初级资格聘任助理会计师
大专毕业且担任会计员职务满2年
中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4年
没有以上学历担任会计员职务满5年
继续教育
每年学时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时2/3
总会计师
主管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总会计师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处罚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单位罚款3000到5万
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000到2万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
单位罚款5000到10万
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3000到5万
隐匿或故意销毁
情节不构成犯罪
单位罚款5000到10万
主管人员。。。。3000到5万
构成犯罪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到20万罚金
授意、指使、强令行为
5000以上5万以下
打击报复
构成犯罪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不构成犯罪
行政处分
受打击报复的人员应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会计职业道德
什么是会计职业道德
是什么
与法律制度的联系
相互渗透、相互吸收
相互补充、相互协调
道德是对制度的重要补充,制度是对道德的最低要求
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廉洁自律
客观公正
坚持准则
提高技能
参与管理
强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