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中级经济师 经济基础 第十六章财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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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2-11-02 11:25:06 四川省第十六章财政管理体制
财政管理体制内容与类型
财政管理体制的含义
广义
包括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公共部门财务管理体制等
正宫睡
狭义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市财政管理体制的中心环节
财政管理体制的内容
财政分配和管理机构的设置
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
各级财政部门内部又设置不同业务分工的机构,分别负责各项业务管理工作
政府间事权及支出责任的划分
政府间财政支出划分是财政管理体系的基础性内容
重要原则
受益原则
效率原则
区域原则
技术原则
技校受屈
支出
政府间财政收入的划分
税种属性是决定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的主要标准
重要划分原则
集权原则
大额
效率原则
恰当原则
关税
收益与负担对等原则
小鸡当等
收入
基本特征
收入结构与支出结构的非对称性安排
中央收的多,地方花的多
中央给地方转移支付
政府间财政转移至股制度
中央给地方转移支付
财政管理体制的类型
财政管理体制的两种模式
财政联邦制模式
遵循“州余权主义”原则,即在宪法中未指明或者未列举的联邦权属之外的事务,州有权立法和实施
权力关系特点
联邦与州在宪法规定的领域内相对独立平等,互不从属
联邦与州都直接对公民行使权力,每个公民都隶属两级或多及政府
联邦与州之间在宪法规定的事物上相互协调
政府间的财政联系主要依靠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来实现
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墨西哥、印度等
财政单一制模式
中央领导地方,统一财政预算,分级管理
财政大政方针和主要的规章制度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安排,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决策和授权范围内对财政活动进行管理。地方政府拥有的分权水平较低,自主性较小
法国、英国、日本、韩国、意大利
改革开放后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变化
总体来讲,一直实行统收统支、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
3次改革
1980-1984
划分收支,分级包干
1985-1987
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
1988-1993
包干
1994年分税制
取消包干,实施分税制
标志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由放权让利进入到制度创新的新阶段
财政管理体制的作用
保证各级政府和财政职能的有效履行
调节各级和各地政府及其财政之间的不平衡
促进社会公平,提高财政效率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实质
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收入体系。我国从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
支出责任划分
中央
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
国防、外交、武警、地质勘探
地方
地方财政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支出
公检法经费、城市维护建设、民兵···
收入划分
中央税
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收入、证券交易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出口退税、船舶吨税、未纳入共享范围的央企所得税、央企上缴的利润等
共享税
增值税五五分;纳入共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六四分;资源税按品种划分,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地方税
地方企业上缴利润、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去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烟花水、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效
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
增强了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与改革前相比明显提高
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强化了对地方财政的预算约束,提高了地方坚持财政平衡、注重收支管理的主动性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和主要内容
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
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
明确区域性公共服务为地方财政事权
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
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将收入周期性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易转嫁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或中央成分比例多一些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及其特点
财政转移支付的含义合作用
财政转移支付的含义
通过垂直的资金流动,来实现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或从同级的富裕地区向贫困地区的资金流动,来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
最早提出转移支付概念
庇古
财政转移支付的目的
解决地方政府收支不平衡的问题,以及因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而引起的全国公共服务水平不均衡的问题,实现经济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
财政转移支付的重要作用
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弥补其收支差额。有利于实现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纵向平衡
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各地方之间因财政状况不同而造成的公共服务水平不均衡的问题
专项拨款,可以对地方的财政支出项目进行调解,使地方政府行为符合中央政府的宏观宏观调整政策,从而有利于增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能力
财政转移支付的特点
完整性
对称性
科学性
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法制性
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分类
均衡拨款
专项拨款
专项转移支付严格限于中央委托事务、共同事权事务、效益外溢事务和符合中央政策导向事务
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分类
一般性转移支付
含义
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政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
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
类别
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等
主体
专项转移支付
需要按规定用途使用
重点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支农等公共服务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具体项目比较多
税收返还制度
将因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而集中到中央收入的“存量”返还给地方
目前,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定额返还、消费税定额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任务
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稳定增长机制
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
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相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
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大幅度减少转移支付项目,归并重复交叉的项目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总体要求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
坚持财政事权由中央决定
坚持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坚持法治化规范化道路
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
划分原则
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
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
实现权、责、利相统一
激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
做到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
主要内容
推进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事权
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
保障地方履行财政事权
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
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
中央、地方以及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事权
中央
要逐步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出入境管理、国防公路、国界河湖治理、全国性重大传染病防治、全国性大通道、全国性战略性自然资源使用和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确定或上划为中央的财政事权
地方
要逐步将社会治安、城市交通、农村公路、城乡社区事务等受益范围地域性强、信息较为复杂且主要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地方的财政事权
共享
要逐步将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科技研发、公共文化、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业、粮食安全、跨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与治理等体现中央战略意图、跨省且具有低于管理信息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并明确各承担主体的职责
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
中央的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
地方的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
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区分情况划分支出责任
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规定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和审查监督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
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
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规范转移支付项目
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