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章: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诉讼概述,有兴趣自取。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到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法院应当请求,通过法定程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从而解决一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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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概述
概念
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到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法院应当请求,通过法定程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从而解决一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
主要结构
先决条件
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相关人就具体的行政行为发生纠纷
主要内容
人民法院就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审查行为的合法性,并作出判决
主要法条
《行政诉讼法》T2
《行政诉讼法》T6
特征
诉讼事由
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
该具体行政行为影响到相关主体的利益
相关主体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到其他权益
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主体
原告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关人
被告
行政主体
备注: 行政主体可以作为被告的条件: 1、必须是做出具体的行政行为 2、必须做到:“权名责”一体适格
司法机关
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内容
人民法院针对以下两大对象,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具体行政行为
合法性
性质
司法权对于行政权的事后监督机制
行政救济法律制度
国家三大诉讼制度之一
功能
平衡功能
备注: 1、这里的“平衡”并不是利用诉讼改变行政管理关系中原有的双方主体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而是利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之中的原告优势地位来对行政管理关系进行弥补
保障人权功能
提供社会公正功能
基本原则
指的是贯穿于行政诉讼的程序之中,指导行政诉讼活动的实施的基本准则,是人们对行政诉讼活动的抽象和概括,反映着当代行政诉讼的基本价值理念
主要特征
普遍性
特殊性
规范性
时代性
基础性
一般原则
备注: 1、即各诉讼共有的原则,即法律所通有的原则
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备注: 1、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2、行政规章,只有参照适用效力
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
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新增原则
保障诉权原则
相关法条:《行政诉讼法》T3
法院:依法受理
任何行政及更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案件
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人员出庭
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比较: 1、此前论述: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原则 2、变化:将客体进一步扩大,但是对于“行政行为”,应当作出一定范围的狭义解释:不应当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行政终局行为 2、对于效力低于行政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原告虽然不得直接起诉,但是可以在起诉时提出附带审查申请 3、审查内容并没有改变,但是同样话可以扩大兼顾适当性,应当遵循“以审查合法性为原则,以审查适当性为例外”
合法性审查标准
正面:合法的具体新政行为标准
证据确凿
适用法律正确
符合法定程序
违反:违法具体行政行为标准
主要证据不足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
超越职权的
滥用职权的
审查形式
庭审方式
不告不理
依据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
参照适用与援引解释
参照适用:行政与部门规章
援引范围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其他规范性文件
民诉特别原则
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处分原则
支持起诉原则
辩论原则
与行政复议之间的概念区分
二者联系
都是因具体的行政行为引起的
都是通过解决行政争议为直接目的
都以对具体的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为核心
两种程序存在衔接关系
五种衔接关系
二者区别
行政复议
性质:准司法行为(行政性较强)
受理机关
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所属的人民政府
上一级主管部门
受案范围
认为行政违法案件
认为行政不当案件
审查范围
合理性
审理程序
一级复议制度
书面审理
相关制度
一定范围使用调解
行政诉讼
性质:司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件(认为行政机关不合法的案件)
司法程序
二审终审
公开开庭审理
适用制度
一般不适用调解
例外情形:行政赔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