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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思维导图,内容有客体、内容、主体、保护期限、使用限制、邻接权、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应对期末考试绰绰有余,只需一天就够了
编辑于2023-03-09 10:32:04 广东著作权法
客体
作品
概念:文学/科学/艺术领域内具有独创性,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特征:独创性/具有可感知性/是人类的智力成果
种类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官方文件/单纯事实消息/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违禁作品
不得违反宪法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依法进行监督/涉黄暴力禁书等依旧可以被认定为作品只是中国可采取措施禁止其出版传播
内容
人身权
发表权: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要件/是一次性权利
署名权
修改权:修改并没有产生新的作品(浅层次侵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深层次侵害)
财产权
使用权:复制/发行/出租/表演/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其他(展览/放映/摄制/改编)
许可权
转让权:许可权及转让权只针对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概要
主体
一般规则
著作权属于作者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保护(国民待遇/出版关联)
合作作品
合作作品作者的认定: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均需要参与实质创作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行使:(1)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左右合作作者。(2)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委托作品
著作权人
(1)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2)合同为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属于受托人
权利行使
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
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例外情形
(1)领导讲话: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给执笔人适当的报酬
(2)自传体作品: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归该特定人物享有(作者)著作权人可以向执笔人或整理人支付适当的报酬
职务作品
一般职务作品
(1)概念:自然认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但特职务作品除外
(2)著作权的归属及使用:一般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得的报酬,由作者和单位按约定比例分配
特殊职务作品
(1)范围:四图一件(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媒体作品(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2)著作权的归属:作者享有署名权以及获得奖励等权利/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
演绎作品
概念:又称派生作品,指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对作品进行演绎创作应得到作者的同意
著作权归属:由演绎人,即改编者,翻译者,注释者,整理人享有独立的著作权
演绎作品的使用需双重授权:应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汇编作品
概念:指选择或编排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并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著作权的归属及使用:(1)著作权由汇编人独立享有(2)汇编作品时应当经过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支付报酬(3)汇编作品的使用需要双重授权即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视听作品
电影,电视剧作品: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按照与作者签订的 合同获取报酬
其他视听作品:(1)典型代表:微信和抖音中具备作品条件的短视频等(2)著作权归属: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由制作者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演员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及获取报酬的权利(演员并非影视作品的作者)
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
概念:绘画/书法/雕塑等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的原件可以通过拍卖/买卖等方式转移原件的所有权,但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著作权的归属及使用:(1)著作权归作者享有(2)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3)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
其他作品
匿名作品:(1)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2)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遗著:(1)作者死后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继承人又无受遗赠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2)作者死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3)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后50年内,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无继承人又无受遗赠人的,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
保护期限
人身权(发表权除外):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
发表权+财产权
自然人作品:(1)独立作品:发表权/财产性权利的保护期限作者死后50年也就是截止与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合作作品:保护期限截止于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品及特殊职务作品:(1)发表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1)发表权保护期50年(2)财产权保护期
使用限制
合理使用
概念:是指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以法定方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且无需支付报酬的行为
特点:(1)必须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以法定方式行使使用权(2)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3)无需许可(4)无需付费(5)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的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6)适用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合理使用的适用情形:(1)个人学习/研究/欣赏(2)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对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4)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5)其他合理使用的方式(见讲义p360)
法定许可
概念:是指依照法律的明文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有偿使用他人已经发表作品的行为
法定许可的适用情形:(1)报刊转载摘编(2)录制(应按照规定支付报酬)(3)播放(应当支付报酬)(4)编写出版国家规划教科书(应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邻接权
表演者
客体:演员/演出单位或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主体
客体:表演活动
表演者的权利及保护期限:(1)人身权利: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人身权利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永久保护)(2)财产权利:现场直播权/首次固定权/复制发行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4项财产权保护期限为50年)
职务表演
概念:演员为完成本演出单位的演出任务进行的表演为职务表演
权利分配:(1)演员享有表明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2)其他权利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演出单位享有(3)职务表演的权利由演员享有的,演出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之内免费使用该表演
表演者义务:(1)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表演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
主体/客体:主体为录音录像制作者,客体为录音录像制品
录音录像作者的权利:许可+获得报酬/获得报酬
保护期限:50年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广播者
主体/客体:主体是广播电台/电视台,客体是广播信号
广播者权利:有权禁止以下未经其许可的行为:以有线或无线方式转播/录制以及复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期限:50年
广播者的义务: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取得视听作品著作权人或录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出版者
图书出版者:(1)保护期限10年/报纸期刊转载摘录的法定许可/专有出版权(2)义务: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重印再版作品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3)对作品修改删节须经作者许可,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过作者许可
著作权和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
权利保护管理措施
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避开技术措施的豁免
权利管理信息的保护
侵权诉讼及责任
当事人:(1)著作权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可以作为诉讼当事人(2)著作权管理组织可以作为诉讼当事人
著作权许可使用时,被许可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原告
著作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为诉讼当事人
诉讼时效
一般时效:3年
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还在继续则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
损害赔偿
实际损失
权利使用费用
惩罚性赔偿
法定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是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责令销毁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
客体:计算机软件,由程序和文档组成
主体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律推定
软件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的范围大大缩小
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1)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2)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3)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4)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5)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盗版软件问题:(1)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无知不赔偿但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销毁讲给著作权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注意表演权和表演者权见讲义p363
总结
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