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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图是关于近代至现代欧洲教育发展历程的思维导图,分别有英国、法国、德国,有兴趣的可以看看哟。
编辑于2023-04-08 10:33:12 山东省近代至现代欧洲教育发展历程
英国
17-18世纪
初等教育
学校类型:免费学校、贫儿学校、流动学校
管理机构:由国教会掌管
教育对象:贫苦儿童
教育内容:重宗教、阅读而轻计算
教师:不是专门职业,由手工业者、教堂人员、伤残军人、老年人充任
中等教育
学校类型
文法学校
管理机构:私人,也接受教会等社会团体的资助
公学
管理机构:公共团体集资兴办
教育目的:培养一般公职人员
教育场所:公开场所
师资条件:优于文法学校,是典型的贵族学校
代表:伊顿、温彻斯特、圣保罗
学园
创办者:约翰.弥尔顿
教育对象:既为升学青年服务,也为就业青年服务
宗旨:升学教育
教育对象:富家子弟
教育内容:注重古典语言学习,注重体育军事训练,养成绅士风度
高等教育
代表学校:牛津大学、剑桥大学
教育内容:注重古典文化,也逐步加入自然科学学习
教育对象:贵族
洛克的教育思想
著名的实科教育和绅士教育的倡导者
代表作:《教育漫话》
教育观点
“白板论”,认为人出生后心灵如同一块白板
高度评价教育在人的形成中的巨大作用,认为人之好坏,或有用或无用
教育的社会意义在于它关系到国家的幸福与繁荣
应聘用优秀的家庭教师,根据每一个儿童的天性,并得到适合儿童个性的个别指导
绅士教育,培养具有封建遗风,又具有新兴资产阶级特点的新式人才教育
道德观念来自教育和生活环境,“善行”就是能带来幸福和利益,能达到个人目的的行为,教育者应当依据理性去约束儿童,不可放纵溺爱
品德重于学问,学问的内容必须是实际有用的广泛知识
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提高他们的能力
教师的工作要使学生爱好知识、尊重知识,使学生采用正确的方法去求知
直观教学、循序渐进,以及好奇心、注意力和记忆力的培养
特点:世俗化、功利化
19世纪
国家逐步干预教育
1807,年惠特布雷特《教区学校议案》在每个教区设立由国家管理的学校,但未在上院获得通过
1833年,每年从国库中拨付2万英镑的教育拨款,以促进教育的发展
1839年,英国政府成立枢密院教育委员会
1856年,该机构组成教育局
1899年,国会直接领导的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管理初等及中等教育事业的由来
初等教育的发展
19世纪上半期
办理机构:宗教团体和慈善机构
教育概况:教育质量低下,学生数量与入学人数严重不足,师资极为欠缺
导生制(贝尔-兰开斯特制)
教师在学生中选择一些年龄较大、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充任导生
教师先对导生进行教学,然后由导生教其他学生
起初因可以使学生数量增加一度广受欢迎,但因其难以保证教育质量被人们抛弃
1833年《工厂法》改善了工人阶级子女受教育情况
1870年《初等教育法》
规定
国家对教育享有补助权与监督权,设立学校委员会管理地方教育
对5-12岁儿童实施强迫性初等教育
意义
加速了英国初等教育的发展,标志着英国初等国民教育制度正式形成
中等教育改革
1864-1868年汤顿委员会调查报告建议设立三类中学
专为贵族与大资产阶级子弟设立,学习经典学科以升入大学
专为中产阶级子弟设立,主要学习现代语、数学与自然科学等实用学科,培养商业医学法律等专门人才
专为中下层平民子弟设立,培养普通职业人才
高等教育发展
新大学运动
开始标志:1828年伦敦大学学院的成立
教育内容:重视自然科学的教育,不再实施宗教教育
发展历程
1829年国教派成立英王学院,同样重视实科教育
1836年伦敦大学学院与英王学院合并成立伦敦大学
19世纪下半叶,英国城市学院纷纷成立,科学教育步入大学讲坛,高等教育从此面向中产阶级子弟开放
大学推广运动
19世纪40年代
全日制大学以校内或校外讲座的形式将教育推广到非全日制学生
伦敦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在大学推广运动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斯宾塞论教育
简介:19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家,社会学家和教育家,科学教育的倡导者
代表作:1861年《教育论》
教育思想:“教育预备说”
教育目的:为完满生活做准备
最重要的问题:某些知识是否有价值,而在于它们的比较价值,比较的尺度在于各类知识和生活我、生活和个人发展的关系
按重要程度把人类生活的活动分类
直接有助于自我保全的活动
从获得生活必需品而间接有助于自我保全的活动
目的在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活动
与维持正常的社会和政治关系有关的活动
在生活中的闲暇时间用于满足爱好和感情的各种活动
学校应该开设五种课程
生理学与解剖学,属于直接有助于保存自己的知识,应该成为合理教育中最重要的部分
逻辑学、数学、力学、化学、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和社会科学,属于间接保全自己的知识,是文明生活得以维持的基础知识
生理学、心理学和教育学,能够保证父母们成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而促进家庭稳定和睦,社会文明进步
历史学,有利于人们调节自己的行为,成功履行公民的职责
文学、艺术等,能够满足人们闲暇时休息与娱乐的需要
20世纪
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变化
1899年,成立教育委员会
目的:取代原来的教育署、科学与艺术和慈善委员会
主要职责:管理和检查初等、中等和职业教育,分配教育补助金
1902年,《巴尔福教育法》
目的:公平分配教育补助金和加强对地方教育的管理
内容:
设立地方教育当局,以取代原来的地方教育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保证初等教育的发展,享有设立公立中等学校的权力,并为中等学校和师范学校提供资金
地方教育当局有权对私立学校和教会学校提供资助和控制
意义:
是英国进入20世纪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的教育法
促进了英国中央教育委员会和地方教育当局的结合
首次强调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衔接,并把中等教育纳入地方教育部门管理,为建立统一的国家公共教育制度奠定了基础
公共教育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1918年《费舍教育法》
内容
加强地方当局发展教育的权力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制约地方当局的权限,地方当局应该负责本地区教育的发展和全面组织本地区的教育,但须向中央教育委员会提交相关方案
地方当局为2-5岁的儿童开设幼儿学校,规定5-14岁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律免费
地方教育当局应建立和维持继续教育学校
意义
首次明确宣布教育立法的实施“要考虑到建立面向全体有能力受益的人的全国公共教育制度
对提升国民素质、建立完整的国家公共教育制度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等教育的变化
1924年英国工党提出”人人有权受中等教育“
三种意见:
”双轨制“,继续维持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分离
”选拔制“,通过11岁考试从初等学校中选择最合适的儿童进入中学
”单轨制“,所有初等学校毕业的儿童都可以进入中学
最终采取”选拔制“
1926年《哈多报告书》
内容
小学教育应当重新称谓初等教育,儿童在11岁之前接受的教育称为初等教育
儿童在11岁后接受的教育称为中等教育,设立四种学校
以学术课程为主的文法学校
具有实科性质的选择性现代中学
相当于职业中学的非选择性现代中学
略高于初等教育水平的公立小学高级班或高级小学
为了使每个儿童进入最合适的学校,应当在11岁时进行选拔性考试,义务教育最高年龄被规定为15岁
教育应当是连续的过程,分为小学阶段和中学阶段
意义
第一次从国家角度阐明了初等教育与中等教育衔接,中等教育面向全体儿童的思想
1938年《斯宾塞报告》
中心:改革中等教育
内容:
三轨制教学,文法学校、现代中学和技术中学
提出在同一所中学设立兼有文法、现代和技术学科的多科性学校的设想
巴特勒《1944年教育法》
内容
加强国家对教育的控制和领导,设立教育部,设立中央教育咨询委员会,负责向教育部长提供咨询和建议
加强地方行政管理权限,设立由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组成的公共教育系统。地方教育当局负责为本地区提供初等、中等和继续教育
实施5-15岁的义务教育,父母有保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在册学生正常上学的职责,地方教育当局应当向义务教育超龄者提供全日制教育和业余教育
意义影响:
结束了二战前英国教育制度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形成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相互衔接的学校制度
二战后
20世纪60-70年代
中等教育改革
工党和保守党各执一词,未能推翻综合中学课程,知识延缓了综合中学的发展历程
高等教育改革
1963年《罗宾斯报告》
罗宾斯原则:应为所有在能力和成绩方面合格的、并愿意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提供高等教育课程,这一原则成为60年代高等教育大发展的政策依据
20世纪60年代末”开放大学“
教育对象:成年人
教学方式: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灵活的教育方式
意义:为英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也被世界许多国家所效仿
师范教育改革
20世纪80年代
《1988年教育改革法》
提出者:保守党教育大臣贝克
主要内容:
实施全国统一过程,确定在5-16岁的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三类课程
国家课程
核心课程:英语、数学和科学
基础课程:现代外语、技术、历史、地理、美术、音乐和体育
附加课程:古典文学、家政、经营学、保健知识、信息技术运用、生物、第二外语、升级指导
学校管理体制,推行”摆脱选择“政策,开始打破过去中央、地方两级分权管理教育的传统,而走向中央集权制管理
废除高等教育”双重制”,包括多科技术学院和其他学院在内的高等院校将脱离地方教育当局的管辖,而成为“独立”机构,获得与大学同等的法人地位
意义
较大程度动摇了英国教育的某些传统,是1944年《巴特勒教育法》以来英国历史上又一部里程碑式的教育改革法,对英国教育发展产生了长期的历史影响
29世纪90年代
初等与中等教育:“共同化水准”和“多样化结构”
法国
17-18世纪
17世纪
初等教育
教育机构:由天主教掌控,1684年“基督教学校兄弟会”是主要力量
教育内容:宗教教育,辅以读、写、算的教学
中等教育
教育机构:耶稣会占据统治地位,后逐渐被“耶稣基督圣乐会”取代
教育内容:重视历史特别是法国史,拓展了数学教学的范围,以此训练人的理智
高等教育
代表学校:巴黎大学
教学特征:保守性,排斥新思想、新学科,打击新教,焚烧启蒙思想著作
专门学校
教育对象:面向上层贵族子弟
教学内容:教会控制较弱,教授专业专门知识
意义:法国近代工程技术学校的开始,打破了大学一统高等教育的局面
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教育思潮
爱尔维修
教育思想
人人都有享受中等教育的权利
人人智力天生平等
“教育万能”
由国家创办世俗教育
主张爱护身体,重视教育
狄德罗
教育思想
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大脑和感官结构上的某种差异,决定了智力发展水平上的某些不同
教育在个性发展和社会变革中的重大作用
国家应当推行强迫义务教育
拉夏洛泰
教育思想
国家办学,每个民族教育自己人民的权力是不可剥夺的
法国国民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良好的法国公民
教育最终会要达到使人民心智完善、道德高尚、身体健康的目标
法国大革命中的教育改革
共同特征:
主张建立国家教育制度,提出了课程及年限互相连接的学校系统的设想
主张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与权利,国家应当保护并实行普及教育
在教育内容和教师问题上实现世俗化、科学化
19世纪
中央集权制教育管理体制的确立和演变
法兰西第一帝国时期
目的:为牢固掌握教育管理权
法律:
1806年5月《关于创办帝国大学及其全体成员的专门职责的法令》
1808年3月《关于帝国大学条例的政令》
1808年9月《关于帝国大学条例的政令》
内容
建立起以帝国大学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式教育管理体制
设立帝国大学作为专门负责整个帝国公共教育事务的团体,帝国大学下设“大学评议会”,协助帝国大学校长管理学校教学、行政、治安等其他教育事务
在学校开办方面,帝国大学全面负责帝国公共教育事务,未经帝国大学校长批准,不得在帝国大学以外设立任何教育机构或学校
在大学区方面,帝国大学由大学区组成,大学区数量等同于上诉法院数量,大学区下设学院、国立中学、市立中学、私立学校、寄宿学校和小学
在教育工作人员资格方面,规定所有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都应具备教师资格
复辟王朝时期
法律:
1883年6月《基佐教育法》
内容
地方有权征收特别税作为教育经费
在地方设立小学教育鉴定委员会
国家掌握教师资格的确立权
巴黎公社时期
特征:教育世俗化、教育普及化
内容
教会与国家分离,取消宗教预算
以强制手段接管天主教会掌管的学校,清楚教学内容中宗教性的东西
聘用大批世俗教师,让农民的儿子免费接受与财主儿子同样的教育,实现普及义务教育
普法战争结束后
法律:1879年2月《费里法》
内容:重视国家对教育的领导与管理工作,确立国民教育发展的义务、免费与世俗化三原则,着力提高法国国民整体素质
初等教育
拿破仑第一帝国时期
未受重视,宗教势力渗透严重
复辟王朝时期
1816年颁布法令
每一市镇设一委员,具体承担指导初等教育的职责
宗教以及慈善团体可以向初等学校提供教师
七月王朝时期
《基佐教育法》的颁布为初等教育的迅猛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二共和国时期
私人和宗教势力参与初等教育的兴办与发展,初等教育学校大增
巴黎公社时期
初等教育发展的主要表现是免费、义务初等教育的发展
第三共和国时期
法律:1881年《第一费里法案》,1882年《第二费里法案》
内容:确立了国民教育义务、免费、世俗化三大原则
中等教育
拿破仑第一帝国时期
高度重视,国立中学和市立中学是主要中等教育机构
普法战争后
中等教育现代化成为中等教育的发展主题
减少古典语言教学时数,大力加强现代语言、历史、地理和体育
四年制学校更名为“现代中学”,主要提供现代语及自然科学知识教育
女子中等教育也获得发展
维护和重视古典主义传统,为中央集权庞大的官僚机构培养文职服务
高等教育
拿破仑第一帝国时期
专科学校、军事学校及巴黎高等师范学校的发展与创办
复辟王朝时期
受到宗教势力的冲击,一部分高等教育机构停办
第三共和国时期
发展新型高等教育成为高等教育改革的主题,法国高等教育进入复兴发展阶段
20世纪
进一步加强国家对教育的控制
20世纪初,设立公共教育部,负责管理法国全国的教育,包括学制、课程设置、考试和教师任免以及每周、每日教学活动的安排
1919年,法国规定职业教育免收学费
1928年以后,法国逐步实现了中等教育免收学费
1936年,法国义务教育年限延长到14岁
“统一学校运动”与学制改革
开始时间:1919年
主要组织:“新大学同志会“
教育主张:教育应当是”统一的教育“,应当使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相互衔接,高等教育向一切中学毕业生开放
历程:
1923年,法国政府决定在初等教育阶段实施统一的学校制度
1925年,法国初步实现了小学阶段的统一学校
1930年,法国的国立中学和市立中学实行免费
1933年,法国政府决定在中学设立统一入学考试制度,使学生入学机会平等
1937年,法国教育部长让·泽提出了在中学阶段初等教育实行统一学校制度的方案
主要内容
把中学的初级阶段改为独立的公立学校,与初等统一学校衔接,实现初等中等教育的统一
为那些已经通过考试并持有”初等教育证书“、升入中学第一阶段的学生设立”方向指导班“,以指导和培养学生的兴趣和能力
通过”方向指导“,根据学生的能力和表现在第二年实行分流,分别进入古典中学,现代中学和技术中学
1937年,法国教育部正式发布命令,设置”方向指导班“作为学制改革的开始
中学课程的改革
1902年法国教育部提出了中等教育课程的改革方案
内容
中学课程前四年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古典课程,其中拉丁语为必修课程,希腊语为选修课;一种是现代课程,重法语和自然科学
后三年的教学中,学生可以从四类专业课程中任选一类:拉丁语、希腊语等学科
最后一年,为取得大学入学考试文凭做准备
这次改革强调古典课程和现代课程的价值以及相互补充,确立了法国中等教育课程改革的新模式
1923年雷昂·贝哈赫出任法国教育部长使得古典学科又占据了中等教育的主导地位
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1919年阿斯蒂埃提出的职业技术教育方案被议会通过
国家设立相关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管理工作,规定中央由教育部设置主管职业技术教育的部门
规定全国每一市镇设立一所职业学校,经费由国家和雇主各负担一半
规定18岁以下的青年有接受免费职业教育的义务
职业技术教育内容包括三个部分
补充初等教育的普通教育
作为职业基础的各门学科
获得劳动技能的劳动学习
《阿斯蒂埃法》的颁布,使法国职业技术教育成为一种国家管理的事业
二战后
1945年《郎之万-瓦隆教育改革方案》
原则
社会公正,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每个人受教育的机会只能以能力为依据
社会上的一切工作价值平等,任何学科的价值平等,任何学科的价值平等
人人都有接受完备教育的权利,学生先接受学校教育的一般方向指导,然后接受职业教育的指导
在加强专门教育的同时,适当注意普通教育,普通教育是一切专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基础
各级教育实行免费
加强师资培养,提高教师地位
义务教育阶段
基础教育
方向指导教育
决定阶段
意义
在该方案影响下,法国开始大力扩充初等教育,同时把较好的初等学校升级为中学
极大地促进了中等教育的普及,基本实现了初等和中等教育的衔接
20世纪50-60年代的教育改革
1959年1月《教育改革法》
义务教育年限延长到16岁
6-11岁为初等教育,面向所有儿童提供
完成初等教育后,除个别不适于接受中等教育的儿童外,其余儿童都可进入中等教育的第二阶段
短期职业型
长期职业型
短期普通型
长期普通型
1959年12月《国家与私立学校关系法》
国家采取“简单契约”或“协作契约”的形式,分别给予私立学校财政资助
私立学校必须采用公立学校的生活规则和教学大纲,接受国家监督
1968年《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富尔法)
确立了法国高等教育“自主自治、民主参与、多科性结构”三项办学原则
大学是享有教学、行政和财政自主权的国家机构
取消大学院系建制,设置“教学与科研单位”,集合若干“教学与科研单位”为一所多科性大学
各大学由教学和科研人员、行政和技术人员,工人和学生代表组成大学审议会,参与大学管理事务
20世纪70-80年代的教育改革
1975年《法国学校体制现代化建议》
关于教育管理体制,规定中学校长由教育部长任命,学校内成立各种组织
关于教学内容,要求在小学增设加强自然、社会环境及科学技术基础知识综合性教育的“启蒙课”,初中加强实验科学和技术教育
关于教学方法,要求运用最新的心理学研究成果指导教学,开展各种教学实验,注重学生的个性特征和能力差异,加强个别化教学,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1981年“教育优先区”政策
在“教育优先区”内,以“给予最匮乏者更多,特别是更好的思想为宗旨
采取强化早期教育,实施个别教学、扩大校外活动、保护儿童健康、加强教师进修
为区域内各级中小学追加专门经费,为其教师增加补贴,以保证教育质量提高
1982年”信息交流和传播工具入门“计划
对学生进行信息交流和信息转换的各种训练,包括语言信息交流,运用信息技术等
给学生大量的实践机会,培养学生理解和分析信息的能力
计算机技术在中学里被列为必修课
1985年法国中小学开始实行新的教学大纲
1986年《师范教育改革法令》
将师范专科学校学制年限由三年改为四年
规定未经师范学校培养者不得被聘用为小学教师
每个教师在八年的任职期间,须接受为期一年的脱产进修培训
1989年7月10日《教育指导法》
20世纪90年代的教育改革
1990年成立国家课程委员会
具体负责全国教程和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
1992年国家课程委员会公布《课程宪章》
法国今后仍然坚持中央集权制的教育管理体制
课程大纲以《政府公报》的形式颁布,各地必须认知实施
课程编制应以学生为中心,使全体学生具备较高的素质
对学科体系进行综合改革,既有从小学到高中的课程融为一体的纵向综合改革,也有各科知识融会贯通的横向综合改革
德国
17-18世纪
18世纪后期德国的”泛爱学校“
创始人:巴西多
指导思想:泛爱主义
教育观点:培养博爱、节制、勤劳的美德,注重实用性和儿童兴趣,寓教育教学于游戏之中
教学方式:”适应自然“,教学中重视直观
学习内容:内容广泛,本族语和实科知识占重要地位
中等教育
文科中学既保持了古典传统,更把升学预备教育和培养中上层职业者作为重要任务
实科教育
以实科内容和直观方法施教并对贫家子弟免费提供教材
”骑士学院“
教育目的:培养文武高官,巩固统治
教育对象:面向上层贵族子弟
教育内容:现代外语和自然科学占首要地位
实质:培养新贵族即资产阶级人才的特殊学校
1694年哈勒大学
欧洲第一所新式大学
积极吸收最新的哲学和科学研究成果,排除宗教教条
选用了崇尚理性、善于思考和具有冒险精神的学者任教
为大学注入了新的生机并奠定了高水平科研和教学的基础
特色是“教自由”和“学自由”
首开民族语讲课的风气,重视现代汉语
1737年哥廷根大学
注重科学研究,设有藏书丰富的图书馆和各种研究所
上课多采用讨论、实验观察等新方法,对古典文化的研究也抛弃了背诵、模仿等做法
高等教育改革
近代哲学和近代科学的精神影响到大学的所有教学领域
研究自由的教学自由成为政府认可的大学基本法权
学术报告替代传统的依据标准照本宣科教授方法,各种形式课题讨论替代传统的辩论方式
19世纪
学前教育
19世纪40年代以前出现过一大批幼儿教育机构
1840年,福禄贝尔讲他在1837年创立的学前教育机构正式命名为幼儿园,标志着世界上第一所幼儿园的诞生
初等教育
19世纪之后德国初等教育快速发展,一些公国进一步颁布《初等教育法》,初等教育入学率逐步提高
师范教育
1679年弗兰克在哈勒成立师资培养所,是德国最早的师资培养机构
1809年柏林师范学校创办
1820年默尔斯师范学校创办
1831年普鲁士的每个省都创办了师范学校
教学特点:
注重按照斐斯泰洛齐的精神和方法训练教师
注意采取新的理性主意教学方法,成为传播资产阶级民主、自由思想的得力机构
中等教育
文科中学改革
把文科中学、高级女子中学、学院、拉丁学校、埃尔德迷学校五种古典中学统称为文科中学
规定文科中学教师的任职资格
推行新的文科中学课程体系
实科中学改革与发展
19世纪实科中学得以迅速发展
主要职责:传授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知识
1832年普鲁士颁布《实科中学毕业考试章程》标志着实科中学得到政府的认可
1895年普鲁士颁布《实科中学课程编制》
高等教育
1810年洪堡柏林大学
洪堡改革的观点
国家不能使大学仅仅服务于眼前利益,不能把大学仅仅视为高等古典语文学校或古典专科学校
大学的真正使命在于提高学术研究水平,为国家长远的发展开拓更广阔的前景
洪堡柏林大学的特色
柏林大学拥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教师与学生享有研究和学术的自由,即“教学自由”与“学术自由”
聘请一批学术造诣深厚、教学艺术精湛的教授任教,切实提高柏林大学的教学质量与学术声望
重视柏林大学的学术研究与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在哲学院、法学院、神学院与医学院等大兴学术之风
高等工业学校和其他专业性学院的创立
20世纪
德意志帝国时期
教育三轨制
国民学校
中间学校
文科中学:占有重要地位
等级性和阶级性
19世纪末,中等教育改革
特点
减少文科中学古典语言的分量,并增加自然科学和现代语言的课程
出现了两类学术性中学,即实科中学和文科中学
1901年德国召开教育工作者大会并进行教育改革
宣布文科中学、实科中学和文实中学的地位相等
仍重视文科中学即其课程的地位
魏玛共和国时期
1919年《魏玛宪法》
规定了德国教育的指导思想
明确教育权归各州所有
国家负责对各类教育进行监督
在普通教育上反映了战后德国民主化要求,主张废除具有等级性的“双轨制”教育,建立统一的公立学校系统
1920年4月《基础学校法》
废除了贵族化的预备学校
取消了帝国时期的双轨制
各级教育的改革发展
初等教育
在全国实施四年制统一初等教育,废除了帝国时期的双规学制
实施八年义务教育后教育,为完成义务教育的人提供补习学校,接受职业继续教育
中等教育
变化
取消中等预备学校阶段,使中学开始建立统一的基础学校之上
新增德意志学校和上层建筑学校
意义:强化了德国民族主义情绪和教育上的德意志化倾向
纳粹政府时期
1933-1934年希特勒确立了德国教育方针,认为德国的教育学应该是严酷的教育学,应当使青年具有强健的体魄,学会克制和服从
1934年纳粹党教师卢斯特任教育部长,国民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研制教学计划、教育大纲,选定学校的课程和教科书,加强对整个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控制
学校教育的全面倒退
初等教育
1937年和1940年,纳粹政府先后发表小学教育及课程改革的文件
认为国家应当设立统一的八年制国民学校,以培养共同的民族意志
教育内容除基本课程外,特别强调地理环境教育、体育和德语教育
中等教育
1937年和1938年纳粹德国先后颁发了“压缩中学学习年限”和“提供统一中学课程”
1938年后
德国中学的学习年限由九年缩短为八年
学校类型由五种减少为三种
统一的课程主要增加了有关德国教育的内容,如有德语、德国历史
历史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向学生灌输民族沙文主义
强调德意志中学和德意志学科的重要,德意志中学成为德国中学的主要i类型
高等教育
德国大学处于压缩和政治化时期
二战后
20世纪50年代
1959年2月14日《改组和统一公立普通学校教育的总纲计划》
所有儿童均应接受四年的基础学校教育,然后再接受两年促进阶段的教育,促进阶段教育旨在给予学生充分发展能力和特长的机会,以便通过考试遴选进入不同类型的中等教育机构
设置三种中学
主要学校:职能是培养学生掌握初步的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并为接受职业教育做好准备
实科学校:任务是使学生熟悉科学知识及其在实际中的应用,并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能力和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
高级中学
完全中学:接受警告促进阶段教育符合其入学条件者
学术中学:吸收基础学校毕业生中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经考试合格方可入学
20世纪60-70年代
1964年10月28日《关于统一学校教育事业的修正协定》(《汉堡协定》
规定
所有儿童均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应是全日制学校的教育
所有儿童在接受基础学校教育和两年促进阶段或观察阶段教育之后,可以进入三种中学,即三年制主要学校、四年制的实科学校和七年制的完全中学
1969年联邦德国正式推出关于主要学校的规定
特征
把主要学校作为与实科中学和完全中学并列的一类中学,接收基础学校毕业后不能进入实科中学和完全中学的所有学生,为他们提供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
1969年综合学校正式被联邦德国教育当局认可
1969年修改《基本法》,扩大对教育的管理权限,成立了联邦教育和科学部
权限
关于初、中、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
负责分配联邦的教育经费
1970年成立联邦与州教育委员会
1970年2月13日联邦德国教育咨询委员会,提出了《教育结构计划》
内容
把学前教育列入学校教育系统
把基础学校的入学年龄由6岁提前到5岁
整个学校教育系统应由初步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构成
师范教育应有完整的系统,按不同层级教育的需要组织和实施师范教育
1974年4月师范教育改革《报告和建议》
1976年1月26日《高等学校总纲法》,联邦德国战后第一部有权威的高等教育法律
20世纪80年代
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改革
开发儿童智力潜能,实现幼儿园与基础学校有效衔接
在基础学校开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增加环境教育内容
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互相渗透
进一步加强个别化教学,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合理组织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
加强尖子学生培养
高等教育
1985年11月修改修订《高等学校总纲法》
废除高等教育机构统一模式,重申高等学校多层次、多样化办学原则
承认各高校在教学工作和接受企业委托从事科研方面享有更大的自主权
鼓励各高等院校之间开展竞争,创办名牌大学
大学教育要加强实习和实践
1985年12月“教育计划和促进科研委员会”
要在高等教育机构开展信息技术教育
师范教育改革
综合大学开始承担培养各级学校教师的主要任务,有些师范院校被纳入综合性大学
两德统一以来
1993年德国教育首脑会议
要求从结构、组织和内容上进行改革
高等院校分为学术性和非学术性两类
综合高等学校正式试行
高等专科学校发展很快
联邦政府权力下放,增强了各州及学校在经费、招生、决策等方面的自主权
在义务教育后,实施三年制义务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