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三章教师与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
教师法律法规第三章教师与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详细考点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英语词性
法理
刑法总则
【华政插班生】文学常识-先秦
【华政插班生】文学常识-秦汉
文学常识:魏晋南北朝
【华政插班生】文学常识-隋唐五代
【华政插班生】文学常识-两宋
民法分论
日语高考動詞の活用
教师与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
教师的权利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
(一)内涵
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权利
教育者的权利
(二)基本权利(简、多)
1.教育教学权
①教师最基本的权利
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2.科学研究权
3.管理学生权
①学习品行的评定
②体现教师主导地位的权利
4.获取报酬权
①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福利待遇
②(判)寒暑假带薪休假
5.民主管理权
①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6.进修培训权
二、教师的义务(多)
公民应承担的义务
教育者应承担的义务
(二)基本义务
守法
遵章履约
育生
爱生
护生
提水平
三、教师的法律责任
侮辱殴打教师的法律责任→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拖欠教师工资的法律责任
政府有关部门或学校拖欠→地方性人民政府
当地政府拖欠→上一级人民政府
挪用经费拖欠→行政处分/刑事责任(情节严重)
责令其期限内改正
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
一、权力
(一)含义
(二)基本权利
享有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
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享有公正评价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
享有申诉及诉讼权
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口诀:动物证权法
补充:学生受教育权的内容
法定受教育年限权
公正评价权
学习权
(三)特定权力
1.高等学校学生所专有的权利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专有的权利(多、判)
①免试入学权
②就近入学权(判)→户籍所在地
③不交学费权→不收学费、杂费
3.职业学校学生所专有的权利
申请发放培训证书权
4.一些特殊学生群体享有的特殊教育权利
二、义务
(一)《教育法》规定的学生义务(多)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口诀:三遵守一努力
特定义务
高等
义务
职业
法律责任
1.逃学、辍学行为→行政责任
2.考试舞弊行为→行政违法→刑事责任
3.扰乱教育教学正常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刑事责任→民事责任
4.因故或不慎造成同学伤害行为→民事责任
刑事、民事、行政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