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第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第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维导图。
编辑于2023-06-07 12:52:57 山东省这是一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法(2024)42号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六、附则,序,一、一般规定,二、申请受理,三、准许诉前保全申请,四、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五、完善配套衔接机制。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之第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希望这份脑图会对你有所帮助。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这是一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法(2024)42号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六、附则,序,一、一般规定,二、申请受理,三、准许诉前保全申请,四、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五、完善配套衔接机制。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之第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希望这份脑图会对你有所帮助。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
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49)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法者,治之端也。”
法治是国家
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
的重要依托。
全面依法治国,
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
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是实现国家
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事关
我们党执政兴国,
人民幸福安康
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只有全面依法治国,
才能
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
系统性、
规范性、
协调性、
稳定性,
最大限度
凝聚社会共识
法治与人治
法治和人治问题。
是
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
一个基本问题,
也是
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
必须
面对
和解决
的一个重大问题。
综观世界近现代史,
凡是
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
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
相反,
一些国家
虽然
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
但
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
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
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
甚至倒退的局面。
这后一种情况
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
历史
是
最好的教科书,
也是
最好的清醒剂。
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既有成功经验,
也有失误教训。
特别是十年内乱期间,
法治遭到严重破坏,
党和人民付出了沉重代价。
经验
和教训
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
法治是治国理政
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法治兴则国家兴,
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
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
法治衰则国家乱。
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
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
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来,
我国之所以创造出
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
同
我们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
推进国家
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
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提供
根本性、
全局性、
长期性
的制度保障
(50)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国家
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
是一个国家
制度
和制度执行能力
的集中体现。
国家治理体系是
在党领导下
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
经济、
政治、
文化、
社会、
生态文明
和党的建设
等各领域
体制机制、
法律法规
安排,
也就是一整套
紧密相连、
相互协调
的国家制度;
国家治理能力则是
运用国家制度
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
包括
改革发展稳定、
内政外交国防、
治党治国治军
等各个方面。
实践证明,
通过宪法法律
确认
和巩固
国家
根本制度、
基本制度、
重要制度,
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有效保障了
国家治理体系的
系统性、
规范性、
协调性、
稳定性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凝聚着
我们党治国理政的
理论成果
和实践经验,
是制度之治
最基本
最稳定
最可靠
全面依法治国,
是我们党
从
坚持
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
为更好治国理政
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
全面依法治国
具有
基础性、
保障性
作用。
落实好这项重大战略任务,
对
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没有全面依法治国,
我们就
治不好国、
理不好政,
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我们党在一个有着十四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
要保证
国家统一、
法制统一、
政令统一、
市场统一,
要实现
经济发展、
政治清明、
文化昌盛、
社会公正、
生态良好,
就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好
贯彻好、
落实好。
2.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5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必须
更加
重视法治、
厉行法治,
更好
发挥法治
固根本、
稳预期、
利长远。
的重要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
无论
是
实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还是
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全面依法治国
既是
重要内容,
又是
重要保障。
必须把
全面依法治国
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把党和国家工作
纳入法治化轨道,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
统筹社会力量、
平衡社会利益、
调节社会关系、
规范社会行为,
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
矛盾
和问题,
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
既
生机勃勃
又
井然有序。
要充分发挥法治的
引领、
规范
和保障
作用,
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检验法治建设成效,
着力
固根基、
扬优势、
补短板、
强弱项,
推动各方面制度
更加成熟、
更加定型,
逐步实现国家治理
制度化、
程序化、
规范化、
法治化
(52)依法应对困难
坚持依法应对
重大挑战、
抵御重大风险、
克服重大阻力、
解决重大矛盾。
当今世界正经历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国际形势复杂多变,
改革发展稳定、
内政外交国防、
治党治国治军
各方面任务之繁重
前所未有,
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
前所未有。
这些风险挑战,
有的来自国内,
有的来自国际;
有的来自经济社会领域,
有的来自自然界。
要打赢
防范
化解
重大风险攻坚战,
必须
坚持
和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运用制度威力
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
就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重大风险挑战,
能不能坚持
依法科学
有序防控
至关重要。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
习近平总书记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上指出,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强调各级
党委
和政府
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
坚持运用
法治思维
和法治方式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提高
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
水平。
各
地区
部门
切实推进
依法防控、
科学防控、
联防联控,
从
立法、
执法、
司法、
普法、
守法
概要
各环节全面发力,
严格按照法定
权限
和程序
实施防控措施,
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
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化解
涉疫矛盾纠纷,
为疫情防控
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3.坚持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
(53)改革与法治关系
改革与法治
如鸟之两翼、
车之两轮。
要坚持
改革决策
和立法决策
相
统一、
衔接,
立法主动适应
改革需要,
积极发挥
引导、
推动、
规范、
保障
改革的作用,
做到重大改革
于法有据,
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
增强改革的穿透力。
改革和法治
相辅相成、
相伴而生。
我国历史上的历次变法,
都是
改革
和法治
紧密结合,
变旧法、
立新法,
从
战国时期商鞅变法、
宋代王安石变法
到
明代张居正变法,
莫不如此。
我国改革进入了
攻坚期
和深水区,
改革和法治的关系
需要
破解一些新难题,
也亟待
纠正
一些认识上的误区。
一种观点认为,
改革就是要
冲破法律的禁区,
现在法律的条条框框
妨碍
和迟滞
了改革,
改革要上路、
法律要让路。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
法律就是要保持
稳定性、
权威性、
适当的滞后性,
法律很难引领改革。
这两种看法都是不全面的。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
改革和法治是“两个轮子”的含义
(54)分别表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
深化改革
需要发挥法治
规范
和保障
作用,
做到
依法
依规
进行。
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
在研究
改革方案
和改革措施
时,要
同步考虑改革
涉及的立法问题,
及时提出
立法需求
和立法建议。
对
实践证明
已经
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
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
要尽快上升为法律。
部门间争议较大的
重要立法事项,
要加快
推动
和协调,
不能久拖不决。
实践条件
还不成熟、
需要先行先试的,
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
既不允许
随意突破法律红线,
也不允许
简单以现行法律没有依据为由
迟滞改革。
不适应改革要求的
现行法律法规,
要及时
修改
或废止,
不能让一些过时的法律条款
成为改革的“绊马索”。
要加强法律解释工作,
及时明确
法律规定含义
和适用法律依据。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是
一项
长期
而重大
的历史任务,
也必然是
一场深刻的
社会变革
和历史变迁。
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
根本途径在于改革。
要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
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
体制
机制
障碍。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
法治建设将
承载
更多使命、
发挥
更为重要的作用。
古人讲,
“法与时移”,
“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
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如果
完全停留在
旧的体制机制框架内,
用老办法
应对新情况新问题,
或者用零敲碎打的方式
来修修补补,
是解决不了大问题的。
我们
既要
着眼长远、
打好基础
、建好制度,
又要
立足当前、
突出重点、
扎实工作,
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
4.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55)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
深入推进
依法治军、
从严治军,
是
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的
重要组成部分,
实现强军目标的
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国家要依法治国,军队要依法治军。”
一个现代化国家
必然是法治国家,
必然是法治军队。
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
依法治军的
核心
和根本要求。
深入推进
依法治军、
从严治军,
必须
紧紧围绕
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
着眼
全面加强
革命化
现代化
正规化
建设,
坚持
党对军队绝对领导,
战斗力标准,
官兵主体地位,
依法
和从严
相统一,
法治建设
与思想政治建设
相结合,
创新发展
依法治军
理论
和实践,
构建完善的
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提高
国防
和军队建设
法治化水平。
(56)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则治军方式需要深刻变革
深入推进
依法治军、
从严治军,
要求我们的治军方式
发生一场深刻变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
在信息网络时代,
战争过程
日益科学化,
军队
建设、
管理
和作战行动
更加强调
标准化、
规范化、
精细化。
这就要对军队各方面
进行严格规范,
建立一整套
符合
现代军事发展规律、
体现
我军
特色
科学
的
组织模式、
制度安排
和运作方式,
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
向更高水平发展。
各级要严格按照
法定职责权限
抓好工作,
努力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
即
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
向
依法行政
的根本性转变,
从单纯靠
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
向
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
的根本性转变,
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
向按条令条例办事
的根本性转变,
在全军形成
党委依法决策、
机关依法指导、
部队依法行动、
官兵依法履职
的良好局面。
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
要直面问题,
围绕构建
系统完备、
严密高效
的军事
法规制度体系、
法治实施体系、
法治监督体系、
法治保障体系,
抓好军事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
要
用强军目标
审视
和引领
军事立法,
提高军事法规制度的
针对性、
系统性、
操作性。
军事法规制度建设必须
同
国家法律体系建设
进程相协调,
我军
建设、
改革
和军事斗争准备
实践相适应。
加强
同
国家立法工作
的衔接,
突出加强
改革急需、
备战急用、
官兵急盼
的军事法规制度建设,
健全完善
实在管用、
系统配套
的中国特色
军事法规制度体系。
推进
军事
法规制度建设
集成化、
法规法典化,
司法制度改革。
坚持
严字当头,
强化
执纪
执法
监督,
严肃
追责
问责,
把依法从严
贯穿
国防
和军队建设
的
各领域
全过程,
真正使
铁规生威、
铁纪发力。
抓住
治权这个关键,
构建严密的
权力运行
制约
和监督
体系,
切实把权力
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强化全军
法治信仰
和法治思维。
深入推进
依法治军、
从严治军,
首先要让
法治精神、
法治理念
深入人心,使全军官兵
信仰法治、
坚守法治。
没有这一条,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难以推进的。
要在全军深入开展
法治宣传教育,
把
法治教育训练
纳入
部队教育训练体系,
培育法治精神
作为
强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引导广大官兵
将法治
内化
为
政治信念
和道德修养,
外化
为
行为准则
和自觉行动。
依法治军关键
是
依法治官、
依法治权。
领导干部
要
自觉培养法治思维,
带头
尊法
学法
守法
用法,
做到
心有所畏、
言有所戒、
行有所止。
要按规则
正确用权、
谨慎用权、
干净用权。
锻造法纪严、风气正的过硬基层。
以严明的
法治
和纪律,
实现
凝聚铁的意志、
锤炼铁的作风、
锻造铁的队伍。
全面落实
依法治军、
从严治军
方针,
贯彻
条令
条例,
坚持按纲抓建。
对基层建设有关政策制度
进行全面梳理,
搞好
科学论证,
做好
立改废释工作。
严格管理部队,
坚持
严格要求
同
热情关心
相结合,
纪律约束
同
说服教育
相结合,
确保部队
高度集中统一
和安全稳定。
把
正风肃纪
反腐压力
传导到基层,
深入纠治官兵身边的
“微腐败”
和不正之风,
把基层搞得清清爽爽。
5.坚持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与推进祖国统一
(57)“一国两制”
是
党领导人民
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
一项重要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
一个伟大创举。
必须
高度重视
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
善于运用
法治思维
和法治方式
进行治理,
牢牢掌握
宪法
和基本法
赋予的中央对特别行政区
全面管治权。
巩固
和深化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坚定不移维护
国家
主权、
安全、
发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
宪法
是
国家根本法,
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
基本法
是
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
规定了
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
制度
和政策,
“一国两制”方针的
法律化、
制度化,
为“一国两制”在特别行政区的实践
提供了法律保障。
必须始终依照
宪法
和基本法
办事,
自觉
维护
宪法的
最高法律地位
和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
和基本法
权威
(58)全面准确贯彻高度自治的方针
全面准确贯彻
“一国两制”、
“港人治港”、
“澳人治澳”、
高度自治
的方针。
深刻认识
“一国”
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
“两制”
从属和派生于“一国”
并统一于“一国”之内,
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
坚持
依法
治港
治澳,
维护
宪法
和基本法
确定的宪制秩序,
把
坚持“一国”原则
和
尊重“两制”差异、
维护
中央对特别行政区
全面管治权
和
保障特别行政区
高度自治权、
发挥
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
和
提高特别行政区
自身竞争力
结合起来。
完善
特别行政区
同
宪法
和基本法
实施相关的
制度
和机制,
坚持
“爱国者治港”、
“爱国者治澳”
原则,
以爱国者为主体的
“港人治港”、
“澳人治澳”,
提高特别行政区
依法
治理
能力
和水平。
要支持
行政长官
和特别行政区政府
完成
依法施政、
积极作为,
团结带领
香港、
澳门
各界人士齐心协力
谋发展、
促和谐,
保障
和改善
民生,
有序
推进民主,
维护社会稳定,
履行维护
国家主权、
安全、
发展利益
的宪制责任。
坚决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和特别行政区整体利益。
在推进“一国两制”实践中,
中央高度重视
依法
治港
治澳,
行使好
宪法
和基本法
赋予的权力,
坚决维护
国家根本利益
和特别行政区整体利益。
历年来
二○一六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
作出关于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
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
必须依法宣誓的
含义
和要求,
充分表明
中央
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
坚定决心
和反对“港独”的
坚定立场。
二○一七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
批准
内地
与
香港特别行政区
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
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
确认
有关合作安排
符合
宪法
和香港基本法,
解决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实施“一地两检”的
合宪性、
合法性
依据问题。
二○一九年,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
从推进
国家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的战略高度,
对
推进新时代“一国两制”实践、
坚持
和完善
“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概要
作出
顶层设计
和总体部署。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从二○二○年五月到二○二一年三月,
在不到一年时间里
出台系列
决定
和立法,
包括
以“决定+立法”方式
作出
关于建立健全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
法律制度
和执行机制
的决定、
制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以“决定+修法”方式
作出
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
选举制度的决定、
修改
香港基本法附件一
和香港基本法附件二,
以及
关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
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
这些都是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
适应新的
形势
和需要
作出的
重要制度安排,
有利于切实维护
国家
主权、
安全、
发展利益,
宪法
和香港基本法
确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
保持香港
长治久安
和长期繁荣稳定,
推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特别行政区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培养
要在
香港、
澳门
社会
特别是
公职人员
和青少年
中广泛开展
宪法
和基本法、
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宣传教育,
推动全社会养成
尊崇、
遵守
和维护
宪法
和基本法、
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的
意识
和习惯,
持续增强
香港、
澳门
同胞
的
国家意识
和爱国精神,
确保“一国两制”
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59)台湾问题
台湾
是
中国一部分、
两岸
同属
一个中国的
历史
和法理事实,
是
任何人
任何势力
都无法改变的。
我们对台大政方针是
明确的、
一贯的,
不会因台湾政局变化而改变。
“和平统一、
一国两制”
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
“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
会充分
考虑
台湾现实情况
吸收
两岸各界
意见
和建议
照顾到台湾同胞
利益
和感情。
在确保国家
主权、
安全、
发展利益
的前提下,
和平统一后,
台湾同胞的
社会制度
和生活方式
等将得到充分尊重,
私人财产、
宗教信仰、
合法权益
将得到充分保障。
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
运用法治方式
巩固
和深化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完善
涉台
法律法规,
依法
规范
和保障
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
要运用法律手段
捍卫
一个中国原则、
反对
“台独”,
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
共同认知,
推进
祖国和平统一。
推动
两岸就和平发展
达成制度性安排。
继续加强
两岸同胞交流往来,
实施惠及两岸同胞的
政策法律措施,
扩大台湾基层民众
受益面
和获得感。
完善保障
台湾同胞
福祉和
在大陆享受
同等待遇的
制度
和政策,
持续出台实施
惠台利民政策措施,
让台湾同胞
分享发展机遇,
参与大陆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积极推进
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
打造两岸共同市场,
为
发展增动力,
合作添活力,
壮大中华民族经济。
要
推动
两岸
文化教育、
医疗卫生
合作,
促进
社会保障
和公共资源
共享,
支持两岸
邻近
或条件相当
地区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
普惠化、
便捷化。
支持两岸
法学
法律
界交流交往。
加强大陆同台湾的
执法合作
和司法(行政)
方面的
联系
与协作,
共同打击
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切实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6.坚持依法治网
(60)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
同样要讲法治。
网络空间
是
虚拟的,
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
是现实的。
既要
尊重网民
交流思想、
表达意愿
的权利,
也要
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
这有利于
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
网络空间是
亿万民众
共同的精神家园。
网络空间
天朗气清、
生态良好,
符合人民利益。
乌烟瘴气、
生态恶化,
不符合人民利益。
谁都不愿生活在
一个充斥着
虚假、
诈骗、
攻击、
谩骂、
恐怖、
色情、
暴力
的空间。
要本着对
社会负责、
人民负责
的态度,
在
加强网络内容建设、
做强网上正面宣传
的同时,
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要把依法治网作为基础性手段,
推动
依法管网、
依法办网、
依法上网,
确保互联网
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61)加快制定完善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
加快制定完善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
这几年,我们坚持依法治网,
加快网络立法进程,
出台了一批法律法规,
网络空间法治化持续推进;
但同
网络空间快速发展新形势
相比,
互联网领域立法
仍有很多空白,
依法治网水平
仍有待提高,
广大网民
尊法
守法
意识有待增强。
要
加强信息技术领域立法,
及时跟进研究
数字经济、
互联网金融、
人工智能、
大数据、
云计算
等相关法律制度,
完善
互联网
信息内容管理、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
等法律法规,
抓紧补齐短板。
依法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加大
个人信息保护力度,
规范
互联网
企业
和机构
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
特别是做好
数据跨境流动的
安全评估
和监管。
一些涉及
国家利益、
国家安全
的数据,
很多掌握在互联网企业手里,
企业
必须
保证这些数据安全。
要加强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安全保护,
强化
国家关键数据资源
保护能力,
增强数据
安全预警
和溯源能力。
制定数据资源
确权、
开放、
流通、
交易
相关制度,
完善数据产权
保护制度。
加大对
技术专利、
数字版权、
数字内容产品
及个人隐私
等的保护力度,
维护
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社会稳定、
国家安全。加
加强国际数据
治理政策储备
和治理规则研究,
提出中国方案。
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
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利用网络
鼓吹推翻国家政权,
煽动宗教极端主义,
宣扬民族分裂思想,
教唆暴力恐怖活动,
等等,这样的行为
坚决
制止
和打击。
进行
欺诈活动,
散布色情材料,
人身攻击,
兜售非法物品,
等等,这样的言行
要坚决
管控
和治理,
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
没有哪个国家
会允许这样的行为泛滥开来。
对
网络黑客、
电信网络诈骗、
侵犯公民个人隐私
等违法犯罪行为,
要
切断网络犯罪利益链条,
持续形成高压态势,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
随着
世界多极化、
经济全球化、
文化多样化、
社会信息化
深入发展,
互联网对人类文明进步
将发挥更大促进作用。
同时,
互联网领域
发展不平衡、
规则不健全、
秩序不合理
等问题日益凸显。
不同国家和地区
信息鸿沟不断拉大,
现有网络空间治理规则
难以反映大多数国家
意愿
和利益;
世界范围内
侵害
个人隐私、
侵犯知识产权、
网络犯罪
等时有发生,
网络监听、
网络攻击、
网络恐怖主义活动
等成为全球公害。
要倡导尊重网络主权,
同各国一道,
加强对话交流,
有效管控分歧,
推动制定
制定
各方普遍接受的
网络空间国际规则,
网络空间国际
反恐公约,
健全打击网络犯罪
司法协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