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教育法律法规下部
教师资格证培训综合素质整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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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管教
小学教育知识与能力
教资:教育目的
儿童文学的编创
学前课程
教育综合:认知发展教育中的感觉和知觉
儿童发展心理学思维导图
遵循教育规律下的教育创新
教育与教育学思维导图
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教育法律法规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子主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总体战略
指导思想
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尊重教育规律,夯实基础,优化结构
工作方针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根本要求:育人为本(五育并举,德育为先)
强大动力:改革创新
基本教育政策:促进公平(关键:机会公平)
基本要求: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重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
根本措施: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
核心任务:提高质量
战略目标
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
战略主题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发展任务
学前教育
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义务教育
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
战略性任务:均衡发展
以输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
“阳光体育运动”保障学生锻炼1小时
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
高中教育(个性形成、自主发展关键时期)
全面提高普通中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职业教育
着力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
高等教育
核心人物:提高质量
加快建设 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继续教育(成人教育)
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型社会
民族教育
加快教育对口支援
特殊教育
县级基本一所
体制改革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关键:更新教育观念
核心:改革人才培养体制
目的: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上海,浙江)
办学体制改革
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
管理体制改革
健全统筹有力、全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保障措施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加强师德建设——加强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
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完善培训制度——五年一周期
农村教师为重点——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
“双师型”教师为重点——职业教师队伍建设
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保障经费投入(基础性、战略性投资)
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推进依法治教
完善教育法律法规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
《宪法》基本权利
P(71)申诉权(保护教师权益)
学校等教育机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
《教师法》赋予职业权利
教育教学权(最基本)
科学研究权
指导评价权
获得报酬待遇权
参与管理权(主人翁意识)
进修培训权
教师的义务
《宪法》基本义务
P(73)
《教师法》规定职业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德高为师,身正为范)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教学计划,履行聘约,完成教学任务
三、教书育人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人格,促进全面发展
五、制止危害学生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学生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规范教育行为,依法从教(提高师德修养,从根本上杜绝)
故意不完成任务
教师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
实施性侵犯P(74)
实施其他违法行为
学生权利的保护
学生权利
人身权(最基本、最重要)
生命健康权(最基本)
人格尊严权
肖像权
荣誉权
隐私权
安全权
财产权
受教育权(基本权利)
作为受教育者的权利
学生接受享有教育的权利
获取教育的物质保障的权利
获得公正评价与相应证书的权利
获得救济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人身权的保护
体罚与变相体罚
侮辱人格
侵犯隐私
财产权保护
受教育权保护
教育机会均等
学业成就平等
特殊学生群体的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