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
科学立法是对立法机关的要求,要求立法机关充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体现并保障人民的利益和需要,同时完善程序、符合科学、立足现实,以解决实际问题和现实利益诉求为导向,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严格执法是对行政机关的正当要求,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守法定的实质标准和程序要求,坚持在法律的轨道上按照法律的规格和标准行使行政权力,执行法律法规;端正执法作风,严明执法纪律,坚决消除慷懒散,杜绝乱作为、瞎折腾;同时应当奉行法治精神,严肃认真的履行执法职责,确保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建设法治政府。
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保障。
公正司法是对司法机关的基本要求,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
全民守法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和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的指导方针,这一方针涵盖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主要环节,又明确了每个环节的重点要求,指导形成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