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事法律关系思维导图
这是一篇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思维导图。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法硕民法第三章,包含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等内容,需要可收藏。
这是一篇有关法硕第十二章思维导图,从担保物权概述、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概述,需要的可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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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概念
由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产生的特殊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大多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思。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特别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大多都是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思。只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也要对当事人的意思进行限制,如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以弥补损失为主要目的,惩罚性赔偿不是主要的民事责任
分类
根据调整对象不同
人身法律关系、财产法律关系
区别
性质
财产法律关系中,权利人的权利是财产权利,可以转让;人身法律关系是人格权和身份权,与人身不可分离,一般不能转让
保护方法
财产法律关系受到损害,以财产性的法律责任;人身法律关系受到损害,非财产性的法律责任
义务主体不同
绝对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
权利实现方式不同
物权关系、债权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要素
主体
内容
客体
范围
物、行为、智力成果、权利、人身利益
是否具有可移动性
动产、不动产
两物之间的关系
主物、从物
两物之间的派生关系
原物、孳息
是否具有独特的特征或者是否被特定化
特定物、种类物
民事权利
民事主体为了实现某种利益依法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权利人依法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行为的自由
权利人可以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其享有某种利益的自由
这种自由是有保障的自由,表现在民事法律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请求国家机关予以保护的可能性
权利客体不同
人身权、财产权
权利的作用不同
支配权、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
对抗义务人的范围
绝对权和相对权
权利的相互关系
主权利、从权利
权利成立要件是否完全实现
既得权、期待权
行使原则
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不滥用权力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利
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保护
私力救济
公力救济
民事义务
为了维护权利人的利益,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约束
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
只履行法律或者约定的义务,不承担超出这些范围以外的义务
义务人必须履行义务。民事义务是受国家强制力约束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将承担法律责任
发生依据
法定、约定
民事主体行为的方式
作为义务、不作为义务
民事责任
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应当承担的民事后果
民事主体一方对他方的责任
民事责任是为了补偿当事人所受的损失
既有过错责任,又有无过错责任
民事责任的内容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
承担责任的方式
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民事法律事实
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
种类
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
准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业已满足为前提,将一定的意思表示于外,从而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意思通知
观念通知
感情表示
事实行为
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有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
自然事实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
事件
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