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法总则:犯罪主体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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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4-11-09 14:40:02犯罪主体
概念
是指实施犯罪行为,并且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自然人
刑事责任年龄
概念
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实际是对刑事责任能力的正面归定。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意味着法律认为正常人达到了规定的年龄就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具有对应犯罪负刑事责任的能力。正因如此,广义的刑事责任能力,包括刑事责任年龄的内容。刑事责任年龄是自然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前提。
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犯罪时年龄,并非审判时)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不满12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年龄起算:从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无法查明:嫌疑人不讲真实年龄,可以委托进行骨龄鉴定,鉴定意见可以为证明年龄的证据使用。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行为人已经达到责任年龄,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影响刑事责任。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
犯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们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指具体的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本款规定双重限制:一、内容上的限制,要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这里的”以特别残忍手段“是指为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二、是程序上的限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不是核准追诉就一定负刑事责任,还需人民法院根据证据和事实情况,对案件进行审理,审理后作出有罪的判决生效后,行为人才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犯故意杀人
包括转化来的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
仅限重伤、死亡结果,对轻伤不负责
强奸
包括奸淫幼女和拐卖妇女过程中,奸淫被拐卖妇女
抢劫
包括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夺罪。
不包括事后抢劫。
贩卖毒品
仅限于贩卖行为、不包括走私、运输、制造行为
放火
要求危害公共安全,才能定放火罪
爆炸
要求危害公共安全,才能定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
包括投放毒害行为、放射性、传染病病原等物质
以上8种行为都是故意犯罪,但不要求有暴力,注意没有绑架罪!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要依法进行矫治教育。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16周岁的人,对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包括故意、过失犯罪、作为、不作为犯罪。
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12岁不满18岁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75岁
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责任能力
概念
指认识自己行为的社会性质及其意义并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指的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内容、社会意义与结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支配能力。两者关系:辨认能力事前提,控制能力是关键。无辨认能力就无控制能力,有控制能力就有辨认能力。
认定
有无刑事责任能力,应当结合医学标准(生物学标准)和法学标准(心理学标准)来判断。具体而言先进行医学判断,再进行法学判断。
医学标准
这是指精神病医学专家鉴定行为人是否患有精神病。鉴定结论应当说明:行为人是否具有精神病以及精神病的种类与轻重。
鉴定结论证明行为人没有精神病,无需再按照法学标准判断,结论: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
鉴定结论证明行为人有精神病。这需要进一步根据法学标准判断行为人是否有责任能力。行为人你是否有责任能力待定。
法学标准
指判断行为人是否因为患有精神疾病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由司法工作人员根据法学标准判断。
如果有因果关联
则行为人没有责任能力
如果无因果关联,则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
程度
完全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再精神正常时侯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常时
限定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开始疯
完全无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治疗。
完全疯
醉酒人的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不从宽
生理性醉酒
例外:病理性醉酒
因为酒精中毒导致行为紊乱、记忆缺失、并伴有幻觉、妄想症状,通常具有攻击性。这里是精神病的一种,属于完全无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的刑事责任: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类人虽然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人,但鉴于其存在生理缺陷,影响其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故减轻责任。
这类人因生理缺陷可能导致责任减弱
如果生理机能缺陷对责任能力没有影响,不可以从宽处罚。
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一般主体
指具有一般犯罪主体所要求的构成法定构成要件的自然人,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体。
特殊主体
指除了具有一般犯罪主体所要求的成立条件,还必须具有某些犯罪所要求的特定身份作为其构成要件的自然人主体。
纯正身份犯:定罪身份
又称定罪身份、构成身份,是指行为人只有具备某种特殊身份,才能构成犯罪。
定罪身份必须从开始犯罪时就具备(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或者之后形成的身份,不属于定罪身份)
定罪身份是针对实行犯的要求(不具有定罪身份的人,可以构成共犯(帮助犯、教唆犯))
定罪身份即可能是终身具有的身份(例如:性别或者国籍),也可能是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的身份。
不纯正身份犯:量刑身份
又称量刑身份、加减身份,是指行为人的某种特殊身份不影响定罪,仅仅影响量刑。
身份的认定
形式说:形式上具备特定的身份才具备特定的身份资格
实质说:具有该身份赋予的法定职权就是具有特定的身份资格。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立法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司法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行政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监察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 员
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视为国家公务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常见人民团体为共青团、妇联、工会、不包括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要么事务有公共性,要么事务具有行政职责性
单位
单位犯罪
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主体资格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包括一人公司
机关包括各级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团体包括各种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
法人资格:原则上不要求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司法解释,私营、独资企业要构成单位犯罪要求有法人资格。
内部机构:单位的内部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根据司法解释,需要符合俩个条件:1以自己名义犯罪 2 违法所得归该机构
不能因为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部机构、部门没有可供执行罚金的财产,就不将其认定为单位犯罪,而按照个人犯罪处罚。
外国单位:外国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适用我国单位犯罪的规定。
法律规定:单位犯罪具有法定性,必须有刑法的明文规定。对此,立法解释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帮助自然人实施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不成立单位犯罪。
主观要件
单位意志
单位犯罪应当为单位或者单位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
如果谋取合法利益,不构成单位犯罪。
单位意志体现有二
单位集体决定
单位领导人员为了单位利益作出决定
缺乏单位意志,不构成犯罪,根据司法解释,下列情形以自然人犯罪论处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
罪过形式
子主题
单位可以构成故意犯罪。单位也可以构成过失犯罪,单过可以构成犯罪,也可以构成不作为犯罪。
基本类型
纯正的单位犯罪
指只能由单位而不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
不纯正的单位犯罪
指单位和自然人都能构成的犯罪
纯正的自然人犯罪
只能由自然人而不能有单位构成犯罪
处罚规定
单位犯罪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另有规定,按照规定。
原则双罚
大部分单位犯罪都是双罚,及处罚单位,又处罚自然人。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对单位只能判处罚金。
例外单罚
对自然人判处刑罚,不再处罚单位。只处罚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因为单位犯罪通常是为了单位或者单位多数成员牟利,如果为单位牟利,当然要处罚单位。如果为单位大多数成员牟利,就不一定处罚单位,因为单位本身也可能是受害者。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指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指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人员。
单位变更
人民检察院起诉时该犯罪企业已被合并到一个新企业的,仍应依法追究原犯罪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审判时,对被告单位应列原犯罪企业名,但注明已被并入新的企业,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数额以其并入新的企业的财产及收益为限
涉嫌犯罪的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追诉。
共同犯罪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犯罪的,应根据各单位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大小、确定犯罪单位的主、从犯。
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的直接负责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
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主从犯
具体案件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同一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先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
提示:单位犯罪中,自然人和单位不是共同犯罪
单位犯罪是单位本身的犯罪,不是单位与成员的共同犯罪,也不是单位内各个成员之间的共同犯罪
单位与单位、单位与自然人、自然人与自然人都可以构成共犯。但单位犯罪是单位作为主体的犯罪,因此构成单位犯罪时,一般不成立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