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行政行为终止
行政行为终止是指行政机关在一定条件下中止或撤销已经采取的行政决定的行为。 这是行政机关为了调整错误决定或满足特定情况而终止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措施。 行政行为终止可以有效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行政机关的公正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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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终止
行政行为终止是指行政机关对于自己已经实施或者正在履行的行政行为的终止、撤销、废止、取消等行为。
行政行为终止通常是基于特定的情形和原因,如撤回申请、违法性、不合理性、过失等。
行政行为终止的种类和方式
撤回行政行为
当行政机关发现自己原先的决定或命令存在错误、不当或者违法时,可以自行撤回。
撤回行政行为需符合法定条件,并及时通知相关方。
废止行政行为
废止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自行取消原已有效的行政行为,废止后该行为失去法律约束力。
废止行政行为一般需要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向相关方及时通知。
取消行政行为
取消行政行为是在充分的法律程序和法定条件下,行政机关根据特定情形终止原行为的效力。
取消行政行为通常需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并应通知相关方。
无效行政行为
无效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过失或者违法导致的行政行为,其效力被认定为不存在。
无效行政行为一般需要受理申请或经过合法程序的裁决,并向相关方通知和解释。
行政行为终止的适用条件和原则
合法性原则
行政行为终止应基于法律和法定程序,不能随意或滥用行政权力。
行政机关应当确保终止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公平原则
行政行为终止应公平、公正地对待相关方的权益,不能损害其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应充分听取相关方的意见和申辩,确保终止行为的公平性。
权限原则
行政行为终止应由具有相应权限和职责的行政机关进行,并符合其职权边界和法定权限范围。
行政机关应遵循分工协作原则,确保终止行为的专业性和合法性。
行政行为终止的影响和后果
无效性
终止行政行为后,原行为失去法律效力,并被认定为不存在。
相关方不再受该行为的约束和规范。
还原性
终止行政行为后,相关方的权益应当还原到终止前的状态。
相关方有权要求恢复原有的权益和利益。
补偿性
终止行政行为可能导致相关方的损失和不便,行政机关有义务进行相应的补偿或救济。
补偿应当合理、公正,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行政行为终止的法律保障和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
相关方可以向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终止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应依法受理复议申请,并在复议程序中重新考虑相关事宜。
行政诉讼
相关方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向人民法院申请终止行政行为的裁决。
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行政诉讼,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行政赔偿
相关方可以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申请,要求获得因终止行政行为而遭受的损失的补偿。
行政机关应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合理、公正地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