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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第三章行政组织法讲述了公共行政组织、行政机关、法律渊源、行政主体、行政职能设置、政府间关系、社会行政组织制度。
本思维导图是根据马工程教材,行政法,第五章行政行为整理。期末备考的法科生走起来。主要包括:行政行为概念、行政行为分类、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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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组织法
概述
公共行政组织
概念
承担公共行政事务、行使行政权力履行公共职能的组织
行政机关
要点
公共行政组织中最基础的构成部分 国家行政组织中能独立对外管理的最小组织体
设立方式
依据宪法直接设立
依据行政组织法
分类
根据管辖范围
中央行政机关
地方行政机关
根据功能
决策型行政机关
执行型行政机关
监督型行政机关
根据存续时间长短
常设行政机关
非常设行政机关
法律渊源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
行政组织法律制度
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一)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 (二)特征 1.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 (只有组织才能成为行政主体,自然人不可能成为行政主体) 2.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 3.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三)行政主体与相似概念的区分 1.与行政法主体 行政法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 • 行政主体 • 行政相对人 • 监督主体 2.与行政机关 (1)范畴不同 • 行政主体是学术概念 • 行政机关是法律概念 (2)行政机关未必任何时候都是行政主体 (3)行政机关以外其他的组织也可能会成为行政主体 二、行政主体的分类 (一)外部行政主体与内部行政主体 • 外部行政主体:有权对社会上的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管理的行政主体; • 内部行政主体:按隶属关系对内部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的行政主体。 (二)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 • 职权行政主体:依据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取得行政权的行政主体;(如:行政机关) • 授权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等特别授权而取得行政权的行政主体。(法律:指狭义上的法律) 补: 除宪法外的法律、法规、规章 根据行政权来源不同分类
确定行政法中的控权对象
依法享有行政权,独立对外进行管理的组织
公法意义上的法人
公法人的概念意味着 行政主体对内吸收公务员和内设机构的人格 对外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开展行政活动,并独自承当行政责任。
特点
是组织而不是个人,个人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依法享有行政职权有权代表国家和社会组织独立行使职权
能独立参加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职权来源不同
职权行政主体
依据宪法和组织法规定,在其成立时即具有行政职权并取得行政资格的组织
授权行政主体
因宪法。组织法之外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获得行政职权,取得行政资格的组织。
根据管辖范围不同
中央行政主体
行使职权范围及于全国
如国务院
地方行政主体
行使职权范围限于一定的行政区划内
如地方人民政府
根据组织结构差异和行使职权对象
地域行政主体
公务行政主体
资格认定
组织要件
设立有法律依据
。。。。
法律要件
依法享有行政职权
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
能独立承担法律后果
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
行政授权
定义
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管理,并承担法律后果 后果归于被授权的组织
后果
被授权者获得行政主体资格
作出主体
法律、法规或规章授予
对象
无行政权能机构,组织
行政委托
行政机关依法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行为, 其后果归于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被委托者没有行政主体资格 (以委托机关名义)
对象:机关、机构、组织
理解
是行政机关的委托,不是立法直接授权
区别于行政授权——权力直接来源于法律法规
行政职能设置
行政职能定义
政府或其他政府组织承担的公共事物及应履行的行政职责
政府的行政职能
国家安全职能
经济职能
政府对经济领域进行规划、调节、监管和服务,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社会职能
对社会利益调节,提供公共服务,并对社会进行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文化职能生态环境保护职能
政府间关系
纵向关系
中央与地方 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
横向关系
同级政府间 国务院各部门间 不同层级但无上下关系的地方政府间
社会行政组织制度
基层自治
公益事业单位自治
社会自治制度
行政编制
行政优益权
行政优益权 行政优益权不是行政职权,而是为保证行政职权的实施而设定的。 (一)概念 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依法享有的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保障性规定) (二)行政优先权 1.定义 行政优先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而赋予行政主体许多职务上的优先条件。 行政优先权目的: 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行政权。 (三) 内容 1.先行处置权 行政主体行使职权,以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为原则,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不受法律程序的制约,先行处置。 2.获得社会协助权 根据特别法的规定,某一特定的社会主体,在某一特定内容上的配合义务。 "社会协助"是有特定所指,而不是范指。 3.推定有效权 推定有效权指推定行政主体所做的行政权有效。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和推定有效权是行政主体行使其他权力的基础 (二)条件 1. 行使主体是行政主体 2. 行政主体只有在行使行政职权时确为实现行政目标所需要 3. 所享受的优先条件为法律所特别规定 法律上条件和情形的区别 条件1,条件2,条件3.... 必须同时满足 情形1, 情形2,情形3…满足其一 即可 (三)行政受益权 行政受益权是指,行政主体享有国家所提供的各种物质优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