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国际条约法思维导图
国际条约法思维导图,讲述了条约法的概念和特征、条约的缔结、条约的保留等方面,希望梳理的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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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法
概念和特征
条约是国家之见,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缔结的受国际法支配的书面国际协议。 特征:粉色字体部分,为缔结各方创设权利和义务。
特征
种类
契约性
造法性
两公约
1969年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最重要的的依据
1986年
关于国家和国际组织间或者国际组织相互间条约法的维也纳公约 2018年5月为止未生效 两公约内容实质相同
条约的缔结
缔约权能
缔约能力
国际法主体作为国际人格者依照国际法所享有的缔结条约的权利能力或者法律资格
缔约权
国际法主体的特定机关或授权的代表人物代表该主体缔结条约的权限
缔约权和缔约能力的关系p292
国家的缔约权能
国家的缔约能力和国家主权相联系 缔约权由国内法规定,通常是宪法,国家元首或者外交机关
国际组织的缔约权能
国际组织具有执行职务和实现宗旨所必须的缔约能力 能力来自其组织章程的规则明示和暗示的授权,而非本身固有
全权证书
一国主管当局或者国际组织主管机关办法的,指派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国或者组织谈判,议定或者认证条约,表示该国统一受条约约束。
缔约代表
初始全权证书 特定职务人无需出示
例外情况
各方同意或者约定后,认为改任为这些目的代表该国的无需全权证书。
缔约程序
议定约文
认证约文p294
依协议之程序或 签署、作带核准之签署、草签
表示受条约约束
可以有的方式有:签署,批准,交换构成条约的文书,接受,核准,加入。新国家还可以继承。 签署可以具有表示同意受条约拘束的意义 一些条约还需要履行国内法上的批准程序,或“正式确认” 表示同意受拘束不代表生效,生效可以另外定时间。
通知批准、交换批准书
双边条约要交换批准书 需要批准的多边条约应该向条约的保管机关交存批准书。
条约的加入p295
定义
条件
开放条约
“加入条款”
另行协议
一致同意
条约的登记p296
联合国会员国
秘书处登记
援引
条约的保留
单方声明
排除或者更改 适用时的法律效果
保留的例外p298
保留的接受和反对 p299
保留的法律效果
保留不影响其他国家间相互关系
反对保留不反对生效则不适用保留条约
条约的生效
生效定义
法律拘束力
生效方式
暂时适用
须经批准
提前实施
生效/不愿成为当事国
有效期
有期限
无期限
如造法性条约和章程
遵守与适用
遵守
承认拘束力
善意遵守
不得有例外 除非有关缔约权
适用
时间
不溯及既往
空间
全部领土
本身针对区域
批准时声明
不同法域
冲突
联合国宪章优先
条约规定优先
缔约方相同后优先
共同为当事国优先
条约和第三方
相对效力原则
缔约国
当事国
非当事方
条约相对效力原则
约定对第三者既无损也无益原则
第三方的权利义务创设
第三方同意并符合法律要求,国际法允许对第三方创设权利义务 第三方应尊重自己不是当事方的条约的实施。
创设权利
当事方意图
第三方不反对
创设义务
第三方书面明示接受
条约的解释
主体
当事方协议解释
条约授权的国际组织的机关
有管辖权的国际仲裁和国际司法机构
解释的理论
客观论
主管论
目的论
解释的通则
上下文
 
通常意义
目的及宗旨
解释的补充 p306
证实结果时
依照31条仍然难解时
终止、无效

无效的情况
终止和无效的区别
终止的情况
依照规定终止或者当事方全体同意或当事方退出 依照当事方的原意或者条约的性质默示的权利接触或者退出 多边条约当事国减少到生效数以下。 新条约代替旧条约 重大违约而终止 条约实施必不可少的标的物消失 情况的基本改变 断绝外交领事关系 战争或武装冲突 新的一般国际法强制规范产生。
情势变迁
 两个例外:不得作为退出边界条约的理由 当事方自己违反条约而引起的情况改变,不得援引此条作为理由
中止p312
一定期间内暂停实施条约的一部或者全部,停止实施期间中止条约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