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17.刑法第十七讲人身犯罪
柏浪涛刑法第十七讲人身犯罪,分享了侵犯生命 身体的犯罪、侵犯性权利的犯罪、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侵犯名誉权 人身权的犯罪、侵犯婚姻家庭的犯罪、普通罪名相关知识。
编辑于2023-05-18 13:43:31 广西壮族自治区17.刑法第十七讲人身犯罪
侵犯生命、身体的犯罪
故意杀人罪
犯罪构成:杀人行为+对象为人(生命权)+死亡危险或者死亡(既遂)+犯罪故意+12(年龄)
法条:232条
自杀、自伤问题的总结
欺骗或强迫他人自杀、自伤硬撑着支配力的,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间接正犯
教唆或帮助他人自杀的
少数观点:无罪
多数观点: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帮助犯
教唆或帮助他人自伤的
无罪(共犯从属性原则)
被害人承诺让他人杀害、伤害自己
承诺无效,实施者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法律拟制的故意杀人罪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聚众“打砸抢”→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故意伤害罪
犯罪构成:伤害行为+对象为他人身体(健康权)+轻伤以上结果+犯罪故意+16(轻伤)+14(重伤或死亡)+12(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法条:234条
法律拟制的故意伤害罪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聚众“打砸抢”→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重伤以上结果)→故意伤害罪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犯罪构成: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对象为他人的器官(健康权)+犯罪故意+16
法条:234
本罪的“人体器官”只包括活体器官,不包括尸体器官(主要看能不能移植)
器官提供者有无有效承诺(是否成年,是否受到强迫、欺骗)
没有有效承诺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具有有效承诺
非法买卖,构成本罪
合法捐赠,无罪
遗弃罪
犯罪构成: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如:养老院、孤儿院、精神病院的管理人员等)+遗弃行为(不作为)+对象为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情节恶劣+犯罪故意+16
法条:261
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区分
遗弃罪
抽象危险:有不作为的遗弃行为,被遗弃人生命所面临的危险程度较低
故意杀人罪
具体危险:有故意杀人的不作为行为,被遗弃人生命所面临的危险程度较高
侵犯性权利的犯罪
强奸罪
犯罪构成:单独的直接实行犯只能是男性,多人可以有男有女(女为教唆犯、帮助犯、间接正犯和共同正犯)+带着强奸妇女的目的实施暴力(有形力)、胁迫(以恶害相通告)或其他手段行为+对象为妇女(性自主权)+犯罪故意+14
法条:236条
手段要达到使妇女无法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昏罪强奸也算强奸,欺骗型强奸不算强奸,如果被害人承诺可性交,不需要行为人知道,行为人不构成强奸)
奸淫幼女
12-14周岁幼女,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幼女
不满10周岁,不满12周岁不要求明知是幼女
法定刑升格条件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
二人以上轮奸
奸淫不满10周岁的幼女或完成幼女伤害
强奸致人重伤或死亡(结果加重犯,包括故意为之)
拐卖妇女、儿童+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罪(加重处罚)
强奸+强迫卖淫=强迫卖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犯罪构成: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必须负有较为稳定的照护职责,不是所有老师、医生等都构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不包括猥亵行为)+对象为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女性(性自主权)+犯罪故意+16
法条236条
在此处被害人承诺性侵无效,承诺猥亵有效,对不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有效
强制猥亵、侮辱罪
犯罪构成:带着强制猥亵、侮辱的目的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行为+对象为他人(性自主权主要表现为性羞耻心)+犯罪故意+16
法条:237条
行为的对象是已满14周岁的人,包括男性和女性
注意此处侮辱与侮辱罪含义不同
猥亵儿童罪
构成要件:猥亵行为+对象为儿童+犯罪故意+16
猥亵女童不包括性交行为,猥亵男童包括性交行为
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非法拘禁罪
构成要件: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对象为他人+结果为剥夺人身自由+犯罪故意+16
法条:238
注意问题
欺骗他人导致他人产生认识错误,认为自己出不去某个地方,也构成非法拘禁罪(当事人自己不想出来的除外)
客观的处罚标准是实际剥夺人身自由的累计时间达到12小时,或未满12小时但有其他严重情节
从重情节(一个实行行为中导致处罚更严重的情节)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结果加重犯(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
致人重伤、死亡的,构成非法拘禁罪(过失)致人重伤、死亡
法律拟制来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不能是实行行为导致)区分
非法拘禁的实行行为
对重伤、死亡结果持过失心理→非法拘禁罪(过失)致人重伤、死亡
对重伤、死亡结果持故意心理→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想象竞合择一重
非法拘禁的实行行为之外的暴力行为
对重伤、死亡结果持过失心理→法律拟制的故意伤害罪(重伤)、故意杀人罪
对重伤、死亡结果持故意心理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绑架罪
犯罪构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实施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对象为他人+结果为实际控制人质+犯罪故意+利用被害人家属对被害人人身安慰担忧的意思+16
法条:239条
注意问题
绑架罪与类似罪名区别
与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没有向第三人勒索财物的目的,绑架罪可以包容评价为非法拘禁罪
与拐卖妇女、儿童罪
绑架罪的的第二目的是向第三人勒索财物,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第二目的是出卖
与抢劫罪
绑架罪是向第三人勒索财物,抢劫罪是向被害人勒索财物
开始实施实际控制行为即成立犯罪,能够实力控制人质即既遂
为索取债务(包括赌债、高利贷等非法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论处,索取债务并不是一个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因此索取债务不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仅构成非法拘禁罪
触犯两个罪名(一个行为、两个行为)
绑架罪实行行为之外的暴力
故意杀人
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既遂)=绑架罪(加重处罚)
故意重伤(不能是轻伤)
绑架罪+故意伤害罪(重伤)=绑架罪(加重处罚)
绑架的实行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
绑架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故意重伤(不能是轻伤)
绑架罪+故意伤害罪(重伤=绑架罪(加重处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
构成要件:以出卖为目的实施拐卖行为+对象为妇女(14周岁及以上女性)、儿童(14周岁以下男性、女性)+犯罪故意+16
法条:240
注意问题
带着出卖目的控制到手即既遂,不要求实际实施出卖行为
出卖亲生子女以拐卖儿童最论处的情形
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
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
为收取1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
法定刑升格条件
结合犯
本罪+强奸罪=本罪(加重处罚)
本罪+引诱卖淫罪、强迫卖淫罪=本罪(加重处罚)
本罪+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本罪(加重处罚)
结果加重犯
(过失)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罚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不以出卖为目的的收买行为+对象为妇女(14周岁及以上女性)、儿童(不满14周岁的男性、女性)+犯罪故意+16
法条:241条
注意问题
买到手即既遂
原则上一个行为触犯本罪和另一个罪,数罪并罚
例外:收买罪+拐卖罪=拐卖罪
拐骗儿童罪
不易出卖为目的的拐骗行为+对象为儿童+犯罪故意+16
法条:262条
注意问题
既遂之后有人参与进来帮助实力控制的,构成承继的共同犯罪
侵犯名誉权、人身权的犯罪
侮辱罪
构成要件:公然侮辱行为(不要求被害人在现场)+对象为他人(保护他人的外部名誉)+真实事实或虚假事实+情节严重+犯罪故意+16
法条:246条
注意问题
对象要求:特定自然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不包括死人和单位
诽谤罪
构成要件:公然诽谤行为+对象为他人+虚假事实(足以令人相信)+情节严重+犯罪故意+16
法条:246条
诬告陷害罪
构成要件:带着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目的实施诬告(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或有关国家机关告发)行为+对象为他人(必须特定且存在)+情节严重+犯罪故意+16
法条:243条
注意问题:
既遂条件:司法机关受到诬告材料,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调查活动
刑讯逼供罪
犯罪构成: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带着逼取口供的目的实施刑讯逼供行为+对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故意+16
法条:247
注意问题:
未受公安机关正式录用,受委托履行侦查职责的人员或合同制民警,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法律拟制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暴力取证罪
犯罪构成: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带着逼取证人证言目的实施暴力取证行为+对象为证人+犯罪故意+16
法条:247条
注意问题:
使用胁迫、欺骗、测谎仪等手段不属于暴力取证
虐待被监管人罪
犯罪构成:主体为监管人员(真正身份犯)+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行为+对象为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16
法条:248条
注意问题:
被监管人包括:刑事未决犯和已决犯;被行政拘留的人:被强制戒毒的人
不具有定罪身份的人可作为共犯(帮助/教唆)构成共同犯罪
法律拟制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侵犯婚姻家庭的犯罪
重婚罪
构成要件: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重婚的行为+犯罪故意+16
法条:258条
已婚者包括:1、法律婚姻+法律婚姻 2、法律婚姻+事实婚姻
破坏军婚罪
构成要件:同居或结婚行为+对象为现役军人的配偶+犯罪故意+16
法条:259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构成要件: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犯罪故意+16
法条:257条
注意问题:
这里的暴力指较低程度的暴力
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结果加重犯:至被害人死亡(包括自杀)的,加重处罚
虐待方面的犯罪
虐待罪
构成要件:虐待行为+对象为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犯罪故意+16
法条:260条
注意问题:
结果加重犯:至被害人死亡(包括自杀)的,加重处罚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构成要件:虐待行为+对象为被监护人、看护人+情节恶劣+犯罪故意+16或单位
法条260
普通罪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强迫劳动罪
非法入侵住宅罪
常见情形
①实力控制A的目的
②实力控制A的行为(既遂条件)
③出卖的目的(构成本罪的要件)
④向B勒索财物的行为
常见情形
①非法拘禁A的目的(构成敲诈勒索的要件)
②非法拘禁A的行为(既遂条件)
③向B勒索财物的目的(构成本罪的要件)
④向B勒索财物的行为
17.刑法第十七讲人身犯罪
侵犯生命、身体的犯罪
故意杀人罪
犯罪构成:杀人行为+对象为人(生命权)+死亡危险或者死亡(既遂)+犯罪故意+12(年龄)
法条:232条
自杀、自伤问题的总结
欺骗或强迫他人自杀、自伤硬撑着支配力的,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间接正犯
教唆或帮助他人自杀的
少数观点:无罪
多数观点: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帮助犯
教唆或帮助他人自伤的
无罪(共犯从属性原则)
被害人承诺让他人杀害、伤害自己
承诺无效,实施者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法律拟制的故意杀人罪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聚众“打砸抢”→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故意伤害罪
犯罪构成:伤害行为+对象为他人身体(健康权)+轻伤以上结果+犯罪故意+16(轻伤)+14(重伤或死亡)+12(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法条:234条
法律拟制的故意伤害罪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聚众“打砸抢”→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重伤以上结果)→故意伤害罪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犯罪构成: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对象为他人的器官(健康权)+犯罪故意+16
法条:234
本罪的“人体器官”只包括活体器官,不包括尸体器官(主要看能不能移植)
器官提供者有无有效承诺(是否成年,是否受到强迫、欺骗)
没有有效承诺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具有有效承诺
非法买卖,构成本罪
合法捐赠,无罪
遗弃罪
犯罪构成: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如:养老院、孤儿院、精神病院的管理人员等)+遗弃行为(不作为)+对象为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情节恶劣+犯罪故意+16
法条:261
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区分
遗弃罪
抽象危险:有不作为的遗弃行为,被遗弃人生命所面临的危险程度较低
故意杀人罪
具体危险:有故意杀人的不作为行为,被遗弃人生命所面临的危险程度较高
侵犯性权利的犯罪
强奸罪
犯罪构成:单独的直接实行犯只能是男性,多人可以有男有女(女为教唆犯、帮助犯、间接正犯和共同正犯)+带着强奸妇女的目的实施暴力(有形力)、胁迫(以恶害相通告)或其他手段行为+对象为妇女(性自主权)+犯罪故意+14
法条:236条
手段要达到使妇女无法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昏罪强奸也算强奸,欺骗型强奸不算强奸,如果被害人承诺可性交,不需要行为人知道,行为人不构成强奸)
奸淫幼女
12-14周岁幼女,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幼女
不满10周岁,不满12周岁不要求明知是幼女
法定刑升格条件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
二人以上轮奸
奸淫不满10周岁的幼女或完成幼女伤害
强奸致人重伤或死亡(结果加重犯,包括故意为之)
拐卖妇女、儿童+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罪(加重处罚)
强奸+强迫卖淫=强迫卖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犯罪构成: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必须负有较为稳定的照护职责,不是所有老师、医生等都构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不包括猥亵行为)+对象为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女性(性自主权)+犯罪故意+16
法条236条
在此处被害人承诺性侵无效,承诺猥亵有效,对不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有效
强制猥亵、侮辱罪
犯罪构成:带着强制猥亵、侮辱的目的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行为+对象为他人(性自主权主要表现为性羞耻心)+犯罪故意+16
法条:237条
行为的对象是已满14周岁的人,包括男性和女性
注意此处侮辱与侮辱罪含义不同
猥亵儿童罪
构成要件:猥亵行为+对象为儿童+犯罪故意+16
猥亵女童不包括性交行为,猥亵男童包括性交行为
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非法拘禁罪
构成要件: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对象为他人+结果为剥夺人身自由+犯罪故意+16
法条:238
注意问题
欺骗他人导致他人产生认识错误,认为自己出不去某个地方,也构成非法拘禁罪(当事人自己不想出来的除外)
客观的处罚标准是实际剥夺人身自由的累计时间达到12小时,或未满12小时但有其他严重情节
从重情节(一个实行行为中导致处罚更严重的情节)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结果加重犯(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
致人重伤、死亡的,构成非法拘禁罪(过失)致人重伤、死亡
法律拟制来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不能是实行行为导致)区分
非法拘禁的实行行为
对重伤、死亡结果持过失心理→非法拘禁罪(过失)致人重伤、死亡
对重伤、死亡结果持故意心理→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想象竞合择一重
非法拘禁的实行行为之外的暴力行为
对重伤、死亡结果持过失心理→法律拟制的故意伤害罪(重伤)、故意杀人罪
对重伤、死亡结果持故意心理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绑架罪
犯罪构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实施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对象为他人+结果为实际控制人质+犯罪故意+利用被害人家属对被害人人身安慰担忧的意思+16
法条:239条
注意问题
绑架罪与类似罪名区别
与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没有向第三人勒索财物的目的,绑架罪可以包容评价为非法拘禁罪
与拐卖妇女、儿童罪
绑架罪的的第二目的是向第三人勒索财物,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第二目的是出卖
与抢劫罪
绑架罪是向第三人勒索财物,抢劫罪是向被害人勒索财物
开始实施实际控制行为即成立犯罪,能够实力控制人质即既遂
为索取债务(包括赌债、高利贷等非法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论处,索取债务并不是一个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因此索取债务不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仅构成非法拘禁罪
触犯两个罪名(一个行为、两个行为)
绑架罪实行行为之外的暴力
故意杀人
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既遂)=绑架罪(加重处罚)
故意重伤(不能是轻伤)
绑架罪+故意伤害罪(重伤)=绑架罪(加重处罚)
绑架的实行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
绑架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故意重伤(不能是轻伤)
绑架罪+故意伤害罪(重伤=绑架罪(加重处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
构成要件:以出卖为目的实施拐卖行为+对象为妇女(14周岁及以上女性)、儿童(14周岁以下男性、女性)+犯罪故意+16
法条:240
注意问题
带着出卖目的控制到手即既遂,不要求实际实施出卖行为
出卖亲生子女以拐卖儿童最论处的情形
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
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
为收取1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
法定刑升格条件
结合犯
本罪+强奸罪=本罪(加重处罚)
本罪+引诱卖淫罪、强迫卖淫罪=本罪(加重处罚)
本罪+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本罪(加重处罚)
结果加重犯
(过失)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罚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不以出卖为目的的收买行为+对象为妇女(14周岁及以上女性)、儿童(不满14周岁的男性、女性)+犯罪故意+16
法条:241条
注意问题
买到手即既遂
原则上一个行为触犯本罪和另一个罪,数罪并罚
例外:收买罪+拐卖罪=拐卖罪
拐骗儿童罪
不易出卖为目的的拐骗行为+对象为儿童+犯罪故意+16
法条:262条
注意问题
既遂之后有人参与进来帮助实力控制的,构成承继的共同犯罪
侵犯名誉权、人身权的犯罪
侮辱罪
构成要件:公然侮辱行为(不要求被害人在现场)+对象为他人(保护他人的外部名誉)+真实事实或虚假事实+情节严重+犯罪故意+16
法条:246条
注意问题
对象要求:特定自然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不包括死人和单位
诽谤罪
构成要件:公然诽谤行为+对象为他人+虚假事实(足以令人相信)+情节严重+犯罪故意+16
法条:246条
诬告陷害罪
构成要件:带着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目的实施诬告(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或有关国家机关告发)行为+对象为他人(必须特定且存在)+情节严重+犯罪故意+16
法条:243条
注意问题:
既遂条件:司法机关受到诬告材料,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调查活动
刑讯逼供罪
犯罪构成: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带着逼取口供的目的实施刑讯逼供行为+对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故意+16
法条:247
注意问题:
未受公安机关正式录用,受委托履行侦查职责的人员或合同制民警,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法律拟制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暴力取证罪
犯罪构成: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带着逼取证人证言目的实施暴力取证行为+对象为证人+犯罪故意+16
法条:247条
注意问题:
使用胁迫、欺骗、测谎仪等手段不属于暴力取证
虐待被监管人罪
犯罪构成:主体为监管人员(真正身份犯)+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行为+对象为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16
法条:248条
注意问题:
被监管人包括:刑事未决犯和已决犯;被行政拘留的人:被强制戒毒的人
不具有定罪身份的人可作为共犯(帮助/教唆)构成共同犯罪
法律拟制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侵犯婚姻家庭的犯罪
重婚罪
构成要件: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重婚的行为+犯罪故意+16
法条:258条
已婚者包括:1、法律婚姻+法律婚姻 2、法律婚姻+事实婚姻
破坏军婚罪
构成要件:同居或结婚行为+对象为现役军人的配偶+犯罪故意+16
法条:259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构成要件: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犯罪故意+16
法条:257条
注意问题:
这里的暴力指较低程度的暴力
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结果加重犯:至被害人死亡(包括自杀)的,加重处罚
虐待方面的犯罪
虐待罪
构成要件:虐待行为+对象为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犯罪故意+16
法条:260条
注意问题:
结果加重犯:至被害人死亡(包括自杀)的,加重处罚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构成要件:虐待行为+对象为被监护人、看护人+情节恶劣+犯罪故意+16或单位
法条260
普通罪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强迫劳动罪
非法入侵住宅罪
常见情形
①实力控制A的目的
②实力控制A的行为(既遂条件)
③出卖的目的(构成本罪的要件)
④向B勒索财物的行为
常见情形
①非法拘禁A的目的(构成敲诈勒索的要件)
②非法拘禁A的行为(既遂条件)
③向B勒索财物的目的(构成本罪的要件)
④向B勒索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