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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民法的思维导图,包括民法总论、民法概述、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民法分论、人格权、人身权、物的分类、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的效力。
编辑于2022-02-07 01:27:37民法
民法总论
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特征和原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特征:本质上反映商品经济活动的客观要求;主体间是平等的;内容上表现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法律规范的总和
特征: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顺守法律和习惯原则
民事主体
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不能转让也不能放弃
民事权利开始:出生记载的时间为准;涉及遗产、接受赠予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胎儿出生死亡,权利自始不存在
民事权利终止:死亡
宣告失踪:下落不明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为失踪人,下落不明日期从失去音讯那天开始;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该撤销,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财产并报告财产管理情况
宣告死亡:下落不明4年;意外事件下落不明2年,意外事件证明人不可能生存,不受两年限制,意外之日为死亡日期,宣告死亡后人格消灭,财产依法由别人继承,婚姻关系消灭。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后,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该撤销死亡宣告,婚姻关系原则自行恢复,再婚,或者书面表示不愿恢复的除外;收养关系不得以自己未同意宣告收养无效,财产返回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以其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或者十六周岁靠自己生活的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16,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法律效果:效力待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满8周岁,法律效果:无效
监护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其合法利益进行监督和保护
监护的类型
法定监护:未成年人:(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负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限制民事行为的法定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负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
指定监护:由人民法院指定,按照最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
制定
遗嘱监护:被监护人父母担任监护人,可以通过遗嘱制定监护人
意定监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定的
法人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
成立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代理的特征:1.代理人一般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 2.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意思表示 3.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3.法律后属于被代理人
表见代理:1代理人无代理权 2有权力外观 3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 4权利外观归责与被代理人 表见代理后果:相对人有权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普通三年;从权利人知道自己权利受损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过期失去胜诉权。诉讼时效中断时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终止最后6个月内停止计算时间,然后一律从6个月开始
民法分论
人格权
人格权不得转让也不得放弃继承
分类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姓名权
名称权
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
隐私权
个人信息保护权
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亲属+配偶+荣誉)
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力
物权的特征
物权是一种对世权、绝对权
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独立的物
物权是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
物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
物权具有优先权和排他权
物权保护法广泛
物的分类
动产和不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付着物
主物和从物:眼镜盒和眼镜就是这种关系
原物和孳息,孳息和原物必须分开
天然孳息,如鸡蛋和鸡、羊和羊毛
法定孳息,如租金、利息、彩票中奖
物权的类型
自物权:即权利人对自己所标的物拥有全面支配权
他物权:别人的东西,享有试用权和收益权等等某一方面的权利
用益物权:使用或者受益的权利,如土地承包经营权...
担保物权:为担保实现而设立的权利,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物权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
一物一权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
扩展:交付
现实交付:就是将动产直接交付出去,所有交付最常态的
观念交付
简易交付:受让人已经占据了该动产
指示交付:党该动产被第三人占据的时候
占有改定:出让人在转让物权后,任需继续占有该动产一定时间
物权优先原则:物权优先债权
物权的效力
物权的排他效力,即一物一权
物权的有限效力,即物权优先债权,也有例外:买卖不破租赁
物权的追及效力:就是不管物最后在和人之手都可以追及回来,也有例外,比如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无权处分的东西通过合理价格转让给别人,那人依法取得,不动产应该登记,不需要登记则已经交付
所有权
国家所有: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无居民海岛
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
即可国有又可集体: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农村或城市的土地
知识产权
创造性智力活动成果
专利权:发明专利权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年,申请之日开始计算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科学发现;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疾病诊断和治疗;动植物品种;原子核变获得的物质;平面印刷图案
著作权
实行自动保护原则:永久+死后50年(财产著作权)
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
商标权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核准之日开始计算,期满继续使用,应当在期满12个月内办理手续,6个月宽限期
继承权
不能成为遗产:他人物品;虚拟的东西,荣誉称号;专属东西;非法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情况(1和2不能补救)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严重虐待被继承人
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
欺诈、胁迫手段迫使被继承人变更设立遗嘱的
继承方式(权重又上往下依次递减)
遗嘱抚养协议:公民与抚养人(法定继承以外的人)之间签订的协议
遗赠:赠与国家、单位或者法定继承以外的人
遗嘱继承: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医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除开公证和自书以外,其他均要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
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合同
债权
债权是要求他人一定要做或者一定不要做的权力
产生的原因
合同(最主要的原因)
侵权行为
不当得利(一方得利,一方受损,有因果关系,无法律依据)
无因管理
债权消灭的原因:清偿,提存,抵消,免除
合同的概念:平等主体之间设立的协议,特征:平等、自愿、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
合同的形式:口头,书面,退订
合同的效力
生效条件: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他人利益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法法律规定
可撤销: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签订的
效力待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无权处分他人财产
担保
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抵押:不转移财产占有权,只是作为担保,当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抵押的财物拍卖,采取登记生效主义
质押:转移财产权
留置:在一些合同中,债权人占有债务人动产
定金:谁不履行合同,谁就赔定金
婚姻法
结婚条件:男女完全自愿,达到年龄,男22,女20
结婚禁止条件:三代血亲关系
无效婚姻: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婚龄
可撤销婚姻:被胁迫(可以撤销一年以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知道一年以内申请撤销);
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没有法律约束,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力和义务
夫妻财产关系
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知识产权的受益、继承所得到的财产,除非遗嘱确立了只归一方所有....
非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为人身受损得到的财产;遗嘱写了只归一方的;一方生活用品
离婚:离婚申请30天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撤回
诉讼离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的屡教不改的;感情不和分局两年;其他情况。法院判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局又满一年,一方发起离婚诉讼时候,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限制:现役军人配偶离婚,需要经过军人同意;军人重大过错误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或者分娩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离婚,女方不受此限制
民事责任及其抗辩事由
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判断主观是否有错);过错推定原则(通过法律推定是否有错);无过错原则(无论行为人是否存在错误,都要负责)
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存在违约行为;违约行为造成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违约人主观有过错
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赔偿损失、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民事责任免责事由
违约: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合同双方在合法范围内约定免责事由;
侵权: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过错;受害人同意;第三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