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事诉讼(老师版)第八章:民事诉讼二审程序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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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二审程序
定义:是指诉讼当事人对于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服,在法定期间内依照法定程序向上级法院请求变更裁判的诉讼行为
我国的审理制度
“两审终审制”
并非所有案件必须经过诉讼程序
民事裁定、民事决定、最高院一审拍出来上诉权
当事人依照自身行为“处分性”放弃了上诉权
主要特征
相对于法院,当事人的专属行为
对象为未生效的,依法可以进行上诉的民事裁判行为
内容是通过请求上级法院审查下级法院的裁判方式
有别于一审,存在法律上对当事人启动上诉程序的诉讼行为以及进一步审理诉讼行为的限制与要求
适用要件
实质
主体资格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资格适格
上诉双方为一审双方当事人
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全体上诉人一致同意
无法取得一致意见
上诉不针对其他共同诉讼人的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
上诉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
上诉双方当事人与共同诉讼人之间对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普通共同诉讼:单人可以自行提请诉讼
客体范围
上诉对象合法
法定期限内
在法定期间内上诉
形式:书面形式
与一审联系与区别
联系:民事一审是民事二审启动的前提与基础,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的继承与发展
区别
启动原因
一审:起诉权
二审:上诉权
审理对象
一审:起诉状与答辩状
二审:尚未生效判决
审判任务
一审:查明事实+确认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
二审:对一审的权利义务确认的审查
主要程序
受理
形式
向原审法院提交诉状
原审法院向二审法院转交(期限:5+15+5)
直接向上级法院提交诉状
期限:5+5+15+5
审理
原则
一事不再理
对于一审认定事实与裁定事项且当事人双方均未提出异议与上诉的部分,不得在进行审查
合议庭制度
期限:3个月内
调解
不得以撤销“一审判决”作为调解内容
结果
和解
撤回
裁判
结果
驳回上诉
依法改判
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当事人重审后再上诉,不得作出发回重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