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合同法第二章
这是一篇关于合同法第二章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其他特殊程序、合同成立的—般程序、合同定立的有关特殊规则、要约和承诺程序的变异。
合同的保全知识点梳理,本篇导图详细的总结了合同保全的概念,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的代位权。适用于法学小伙伴备考复习。
这是一个关于今日份所学《行政公文与写作》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特点、作用、公文的类型、公文的文稿、公文的文本等。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指基于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全部归于消灭,详细总结了清偿,混同,免除,提存,抵消的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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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二章
合同的成立
其他特殊程序
要约
要约的效力
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称为要约的实质拘束力,指受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效力时取得承诺的资格
拒绝时候没有通知的义务
没有承诺的义务
沉默不够成承诺
对要约人的效力
称为要约的形式拘束力,一经生效,便受拘束
不得随意撤回、撤销、变更、限制、扩张
生效时间(到达受邀人时生效)
数据电文形式要约
书面形式要约
口头要约
要约拘束力的内容
要约的继承性
可继承(除要约人反对/注重相对人性质)
不可继承(非财产上的权利)
要约的让与性(肯定说,但需要约人同意)
要约的存续时间
定有存续期间
未定有存续期间
口头要约——立即
书面要约——合理
要约的撤回及撤销
撤回(发出要约后且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发出但未到达
撤销(要约生效且受要约人未承诺)
不可撤销
要约人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且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
要约的失效——合同法第20条
含义
当事人向他方发出的希望与其按照某些具体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
特定人意思表示
必须向受邀人做出
特定人(到达了解生效)
不特定人(做出即生效)
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内容具体明确
要约邀请
定义
要约引诱。一方发出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典例
寄送的价目表
招股说明书
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
商业广告
悬赏广告
性质
要约说
单方允诺合同说
承诺
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构成条件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与要约内容一致
表明订立合同的意图
规定期限内抵达
承诺方式
承诺的效力
生效: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撤回: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可以撤回
迟延承诺
超期——新要约
正常发出但超期到达——明确表示为不接受
承诺的撤回
发出撤回承诺后+先于/同时承诺到达=合同为成立
合同成立的一般程序
要约生效,获得承诺资格
订立合同,邀约+承诺
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只能承诺生效的要约
合同定立的有关特殊规则
招投标程序
招标→要约邀请
投标→要约
书面合同签订→承诺
拍卖程序
拍卖公告→要约邀请
竞拍→要约
拍定→承诺
超市货架的货物(我国无规定)
无要约寄送
要约和承诺程序的变异
表现形式
交叉要约
意思实现
事实缔约
合同的内容
当事人的名称及住所
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的形式
口头
书面(特殊:核准登记、批准)
默示(作为—推定形式 不作为—沉默)
其他(视听资料)
合同成立的条件
一般条件
缔约人:双方或者多方
意思表示一致
标的+数量
合同成立的时间——诉讼时效
口头合同——当事人表示承诺的时间
书面合同
普通——签字盖章
信件、数据电文——要约人收到承诺的时间
特别约定的合同
合同成立的地点——诉讼管辖地
承诺生效的地点
合同书形式
数据电文形式
格式条款
概念
又称为定式、标准、格式合同、附和缔约
一方为了与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交易而预先拟订的、不允许相对人做变更的合同
特征
广泛性、持久性、细节性
合同条款单方事先拟订
具有不变性
双方经济地位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