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三甲医院施工界面划分思维导图
三甲医院各个专业施工界面划分和前后施工顺序交叉,建筑施工是人们利用各种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按照特定的设计蓝图在一定的空间、时间内进行的为建造各式各样的建筑产品而进行的生产话动。
编辑于2022-07-18 14:38:03三甲医院施工界面划分
1. 外装
1.1. 外装工程
1.1.1. 分包范围
1.1.1.1. 投标人负责以下外装饰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材料购置、运输、制作、安装、修补其中任何缺陷、维护等合同规定的和可以合理推断出的全部工作:
1.1.1.2. (1)玻璃幕墙/铝单板、不锈钢板等金属板幕墙/石材幕墙/陶板幕墙;
1.1.1.3. (2)铝合金门窗及防水砂浆塞缝;
1.1.1.4. (3)格栅、装饰百叶(含外立面风口百叶)、栏板栏杆(仅含外立面部位、连廊两侧);
1.1.1.5. (4)店招(外装负责完成钢骨架、背衬板、包边框饰面和防火封堵,招牌及其发光系统由商家负责);
1.1.1.6. (5)GRC、水泥压力板等饰面板;
1.1.1.7. (6)室外吊顶(含连廊吊顶及梁的内外侧);
1.1.1.8. (7)外墙门窗装饰;
1.1.1.9. (8)外墙涂料施工,涂料甲指乙供;
1.1.1.10. (9)收边、收口饰面;
1.1.1.11. (10)雨篷,含地下车库入库雨蓬;
1.1.1.12. (11)屋顶装饰造型等装饰性钢结构及钢结构表面处理;
1.1.1.13. (12)幕墙埋件(含预埋件和后置埋件);
1.1.1.14. (13)屋顶及总平构筑物(机房、设备基础、风井、斜屋面等饰面工程施工至R角上部,出地面构筑物)以及外墙面和屋面LOGO预埋件制作安装;
1.1.1.15. (14)饰面后侧保温系统(保温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1.1.1.16. (15)幕墙防雷、防水和排水系统;
1.1.1.17. (16)幕墙水平及竖向防火封堵系统,如层间梁等结构部位、室内隔墙等墙体部位;
1.1.1.18. (17)女儿墙压顶及压顶向屋面侧下翻饰面;
1.1.1.19. (18)建筑物的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等)的外装饰处理;
1.1.1.19.1. 目前停工中
1.1.1.20. (19)深化设计后施工图与下发幕墙预埋件图不一致需要增加的幕墙结构固定处理;
1.1.1.21. (20)装饰面之间及装饰面与其他建筑面层之间接缝部分的封胶处理;
1.1.1.21.1. 目前停工中
1.1.1.22. (21)配合夜景照明、机电、景观等各专业施工单位在外装饰面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防水收口、收边、预留洞、开孔洞、堵洞等)及施工完成后的打胶密封工作;
1.1.1.23. (22)按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须完成的各种试验和检测;
1.1.1.24. (23)完成外装工程所需的各类设施和措施项目;
1.1.1.25. (24)外装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
1.1.1.26. (25)幕墙竣工验收正式移交前表面整体清洗和清理。
1.1.2. 总包范围
1.1.2.1. (1)负责外墙土建结构、砌筑及抹灰施工;
1.1.2.2. (2)负责女儿墙内侧、出屋面机房、屋面可见混凝土面、设备基础部位涂料施工;
1.1.2.3. (3)负责连廊及开敞阳台部位防水及防水保护层施工;
1.1.2.4. (4)外立面劈开砖采购及施工。
1.1.2.4.1. 外架拆除后劈开砖收尾
1.1.2.5. (5)负责外装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的成品保护。
1.1.2.6. (6)门窗抹灰收口。
1.1.2.6.1. 门窗洞口EPS收口
1.1.2.7. (7)外墙保温系统。
1.1.2.8. 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界面
1.1.3. 配合专业
1.1.3.1. 铝合金/塑钢门窗
1.1.3.1.1. 含在外装合同内
1.1.3.2. 阳台栏杆及栏板
1.1.3.2.1. 含在外装合同内
1.1.3.3. 内装
1.1.3.3.1. "(1)负责分隔室内外的外墙、外门窗内侧的饰面装修。(立面饰面自身龙骨的表面处理和装饰处理,层间梁、室内隔墙和临近立面的柱等结构部位与幕墙间的水平及竖向防火封堵系统由外装单位负责);
1.1.3.3.2. (2)负责连廊部位地面饰面材料实施,灯具、管线及开关面板施工。"
1.1.3.4. 景观
1.1.3.4.1. (1)负责屋面及总平设备围挡的美化施工;
1.1.3.4.2. (2)负责将景观地面铺装至与幕墙交接界面,但交界面处的收口,涂胶密封工作由外装单位负责,并要求幕墙面层需延伸至景观面层下;
1.1.3.4.3. (3)负责地下车库入口外侧及压顶饰面及室外坡道栏杆施工。
1.1.3.5. 导向标识
1.1.3.5.1. "地上、地下、楼体内外导向标识安装(不含LOGO、管线预留预埋及安装基础和收边收口)。
1.1.3.5.1.1. 导向标识后招标,目前导标单位未进场
1.1.3.6. 夜景照明
1.1.3.6.1. 负责提供灯具安装需要预留位置及立面上需要配合的开洞要求。
1.1.3.6.1.1. 目前无人复核,夜景照明单位未招标确定
1.2. 铝合金/塑钢门窗工程(含在外装工程内)
1.2.1. 分包范围
1.2.1.1. (1)负责门洞尺寸复核,须负责修复规范要求范围内之偏差以满足门窗之施工要求。
1.2.1.2. (2)加工安装。包含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和封胶、塞口塞缝、防火封堵、防水封堵、后置埋件、二次倒运、五金件安装、仓储及保管等全部工作内容。
1.2.1.2.1. 目前门窗施工停工中,且玻璃数量不够
1.2.2. 总包范围
1.2.2.1. (1)完成位置预留,完成预留面找平抹灰毛面;
1.2.2.2. (2)外窗安装完成后,总承包负责外窗内外侧砂浆收口。
1.2.2.2.1. 总包目前未进行施工
1.2.3. 配合专业
1.2.3.1. (1)负责精装修期间的成品保护;
1.2.3.2. (2)负责刮风下雨时的门窗关闭;
1.2.3.3. (3)负责阳台门下槛的成品保护。"
2. 内装
2.1. 内装工程
2.1.1. 分包范围
2.1.1.1. 精装施工区域:除地上/地下室/屋面机房、人防口部、车位、坡道、医疗专项工程特装区域、室外构筑物内(含钟楼、污水处理站、液氧站)、连廊屋面以外的其他区域的精装修及全专业工程。楼地面:(墙地砖集采)
2.1.1.2. (1)找平层以上至装饰面层及其基层制作的全部过程;精装区涉水房间的防水及回填工程;包含对电梯门、消防指示、与室外景观搭接等的预留和收口。
2.1.1.3. (2)临近楼道间的第一道防火门以内,由精装单位实施(含门槛石)。门槛石以外及楼梯间由总包实施。
2.1.1.4. 墙面:(墙地砖集采)
2.1.1.4.1. (1)抹灰面或砌筑面以外至装饰面层全部工程内容。
2.1.1.4.2. (2)含墙砖、石材等饰面及其基层制作的全部过程,包含对消火栓、电梯呼叫盒、电梯门、入户门、防火门及其五金、开关插座、消防指示、与幕墙、与室外景观等的预留和收边收口。
2.1.1.4.3. (3)轻质隔墙的配管(带引线)由精装单位实施,穿线和面板安装调试由专业单位实施。
2.1.1.5. 顶面:
2.1.1.5.1. (1)有吊顶面:结构面以下至含吊顶制作、安装以及配合其他专业承包的机电安装开孔、制作检修口、洞口修补等内容。
2.1.1.5.2. (2)原顶饰面工程:饰面施工等全过程。
2.1.1.6. 电气:
2.1.1.6.1. (1)灯具(不含非精装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灯具)、排气扇、开关、插座等末端及其明配管(含吊顶内配管)、从楼层电井配电箱(总包负责)到精装修区域的分箱及末端灯具、排气扇、开关、插座等施工。
2.1.1.6.2. (2)负责导向标识管线的预留预埋到点位。
2.1.1.7. 给排水:(洁具及五金集采)
2.1.1.7.1. (1)洁具、五金及相关配件安装; 洁具配件包括但不限于:角阀、软连接等;确认移交后需带压施工,含打压试水材料及挂表保压工作。
2.1.1.7.2. (2)洁具、地漏等排水器具及其配件安装;配件包括但不限于:下水、去水管等。
2.1.1.8. 通风空调:
2.1.1.8.1. (1)精装卫生间的排风扇及相关连接软管施工(不含镀锌铁皮风管导流排风模式的部分)。
2.1.1.8.2. (2)协调通风空调单位确定送、回风口具体形式及色彩。
2.1.1.9. 其他工作:
2.1.1.9.1. (1)电梯轿厢地面及天棚装饰施工(具体可根据项目电梯选型要求来定)。
2.1.1.9.2. (2)为消防、弱电等提供定位点(即综合天花及墙面),吊顶上开检查口、开孔并收口。
2.1.1.9.3. (3)依据图纸完成软装相关预留预埋。
2.1.1.9.4. (4)房间内治疗带强电管线敷设,治疗带安装后收口工作。
2.1.1.9.5. (5)配合气动物流管道、站点开孔及收边收口。
2.1.1.9.6. (6)窗户防护栏杆制作及安装
2.1.1.9.7. (7)需设置转换层和反支撑均由精装单位实施。
2.1.1.9.8. (8)所有末端点位放线定位由精装单位负责。
2.1.2. 总包范围
2.1.2.1. (1)结构主体完成。
2.1.2.2. (2)砌筑墙体墙面抹灰并达到集团质量标准要求。
2.1.2.3. (3)预留孔洞及封堵。
2.1.2.4. (4)以配电箱为界,总承包商施工至各楼层电井的配电箱/专项工程区域的电源箱。
2.1.2.5. (5)非精装区域应急照明灯具、管线供应及安装工程(包括疏散指示、安全出口、地面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
2.1.2.6. (6)所有给水立管、支管的敷设(包括 从水管预留口到用水点的所有管线,不包括角阀)到点位,闭水实验合格后,保压移交内装单位。
2.1.2.7. (7)排水立管、室内排水支管到点位的安装,通球试验合格后移交内装单位。
2.1.2.8. (8)砌筑墙体的开槽及管路敷设(带引线)及后续工作由各专业承包单位自行实施,所有专业开槽修补精装区域范围内全部由精装完成,其余区域由总承包完成。
2.1.2.9. (9)原顶饰面工程:天棚抹灰层。
2.1.2.10. (10)所有末端点位放线定位由精装单位负责。
2.1.3. 配合专业
2.1.3.1. 景观
2.1.3.1.1. 单元门过门石(不含)以外的铺装。
2.1.3.2. 外装
2.1.3.2.1. 建筑外墙门窗为界,门窗以外及外墙部位门由外装负责。
2.1.3.3. 门窗
2.1.3.3.1. 相关铝合金/塑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入户门制作及安装、塞口塞缝等工作。
2.1.3.4. 消防
2.1.3.4.1. 配合内装单位完成末端点位综合天花排布,负责精装区域内各种消防管道及设备(喷头的选择安装及消火栓箱面板的选择,其具体形式及色彩需要与内装单位协调确定)的安装;向内装单位提供消防所需检修口、设备开孔的位置、尺寸。
2.1.3.5. 智能化
2.1.3.5.1. 配合内装单位完成精装区域内各种末端点位定位(其具体形式、位置及色彩需要与内装单位协调确定),向内装单位提供所有检修口的位置、尺寸。
2.1.3.6. 电梯
2.1.3.6.1. 配合内装单位提供装修条件(门洞尺寸放线、楼层标高等)。
2.1.3.7. 通风空调
2.1.3.7.1. "结合内装单位提供的图纸,负责装修区域内各种通风空调管道、设备及风口(送、回风口具体形式及色彩需要与内装单位协调确定)的安装及调试。向内装单位提供所有检修口的位置、尺寸和其它详细资料。
2.1.3.8. 智能化
2.1.3.8.1. 有线电视/信息及电话插座(含模块)面板安装、接线、测试、调试工作。
2.1.3.9. 太阳能热水
2.1.3.9.1. 结合内装单位提供的图纸,负责太阳能热水设备、管道、阀门供应及安装,管道预留至用水点。向内装单位提供所有检修口的位置、尺寸和其它详细资料。
2.1.3.10. 橱柜
2.1.3.10.1. (1)现场尺寸复核,深化设计。
2.1.3.10.2. (2)橱柜加工安装。
2.1.3.10.3. (3)向内装单位提供电源点位置,需开孔的位置、尺寸。"
2.1.3.11. 烟机灶具
2.1.3.11.1. 烟机灶具供应、安装及调试,向内装单位提供电源点位置,需开孔的位置、尺寸。
2.1.3.12. 多联机
2.1.3.12.1. 负责多联机设备、管道、温控开关及风口(送、回风口具体形式及色彩需要与内装单位协调确定)供应及安装,线缆敷设、接线调试等工作。向内装单位提供所有检修口的位置、尺寸和其它详细资料。
2.2. 导向标识工程
2.2.1. 分包范围
2.2.1.1. (1)深化设计、室内(含楼层所有门牌)外标识标牌、车库分区域标识、电源接线工作(不含配电箱至点位线管敷设)。
2.2.1.2. (2)墙地面导向涂料施工。
2.2.1.3. (3)限高、限速标识牌、出入口指示牌
2.2.1.4. (4)景观标识牌、温馨提示牌、总平面指示图、室内疏散指示牌 (5)医疗类标识标牌
2.2.2. 总包范围
2.2.2.1. 总承包负责非精装区域电源管线至导向标识点
2.2.3. 配合专业
2.2.3.1. 外装
2.2.3.1.1. 外装等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提供预埋件和预留连接条件,并负责标识安装后外装饰面的封闭及密封施工。
2.2.3.2. 景观
2.2.3.2.1. 导向标识接线点位配合;标识位置铺装开孔、收口;按标识需求完成结构基础、预埋管、布线、配电箱后出线配线(不含配电箱)。
2.3. 车库地坪
2.3.1. 分包范围
2.3.1.1. 车库耐磨地坪、环氧地坪施工、减速带、反光防撞条、车位编号、车档、车位划线、地上地下反光凹凸镜、车行导流标线,车道标识、清理及成品保护。
2.3.2. 总包范围
2.3.2.1. (1) 负责完成对车库地坪施工前工作面的清理工作,工序上与固化剂地坪单位共同配合;
2.3.2.2. (2) 负责协调各类试验检验,配合完成验收和交接工作;
2.3.2.3. (3) 施工完毕后对局部破损(非正常破损除外)的修补及清理。
2.3.3. 配合专业
2.3.3.1. 暂无
2.4. 防火门及防火卷帘工程
2.4.1. 分包范围
2.4.1.1. (1)负责门洞尺寸复核,须负责修复规范要求范围内之偏差以满足防火门、防火卷帘之施工要求。
2.4.1.2. (2)包装、运输至项目现场,成品门验收及现场卸车且仓储保管、二次搬运、就位;负责防火门所需之锚固、框架填充、表面涂刷认可之油漆(需达到验收标准)、防火卷帘的门楣与楼板如有空隙,由承包人采用防火板封堵,防火板耐火极限为3小时,防火门灌浆。
2.4.1.3. (3)防火卷帘门控制箱到手动按钮的管线(不含暗配管)、按钮及电控装置安装。
2.4.1.4. (4)负责专业承包合同范围内各工作和其它施工单位(包括总承包商、消防承包商、精装修承包商等)或有关部门的交接、现场协调、调试配合等工作。
2.4.1.5. (5)承包人在完工时须按规范之要求呈交竣工图等资料。
2.4.2. 总包范围
2.4.2.1. (1)负责预留门洞,预留洞口若有偏差,总承包商负责将偏差调整在规范要求内。
2.4.2.2. (2)安装完成后,总承包负责门内外侧砂浆收口。
2.4.2.3. (3)负责预留电气暗配管,提供电源点位至防火卷帘门控制箱并负责压线
2.4.3. 配合专业
2.4.3.1. 消防
2.4.3.1.1. (1)负责提供消防模块并在防火卷帘控制箱内预留位置安装,相应消防联动控制接线工作。
2.4.3.1.2. (2)防火卷帘与消防控制中心实现自动和联动控制。
2.4.3.2. 烟机灶具
2.4.3.2.1. 烟机灶具、燃气软管供应、安装及调试
2.5. 屏蔽辐射
2.5.1. 分包范围
2.5.1.1. 墙体:
2.5.1.1.1. 砖墙,负责在找平层上按照确认的深化图纸完成防护材料施工,含饰面装饰工程,相应安装工程点位预留由辐射专业负责。
2.5.1.1.2. 混凝土墙,负责在墙面基层上按照确认的图纸完成防护材料施工,含饰面装饰工程,相应安装工程点位预留由辐射专业负责。
2.5.1.2. 顶面和地面:负责在顶面和地面结构面基础上进行防护施工,包含地面结构层以外的底层等,含饰面装饰工程,相应安装工程点位预留由辐射专业负责。
2.5.1.3. 门窗:本工程承包人负责供货、安装防辐射门窗,负责将电动门电源的指定位置告诉总承包单位,完成电动门电力连接,保证门体正常运行。
2.5.1.4. 辐射防护界面:辐射防护工程与此区域相关的防护均包含在此项目施工范围内;包含且不限于墙、顶、地六面防护,防护门、窗,防护类通风柜等设施,穿墙管线的防护处理(配合机电安装单位,保证房间的防护要求);非本工程的医用气体、机电设备等由其他专业厂家完成
2.5.1.5. 屏蔽工程界面:MR扫描室及设备机房的射线屏蔽、装修、照明及通风空调管道等相关的配套屏蔽项目(含失超管、传导板、通风波导、电源滤波器等)均在次招标范围内。
2.5.1.6. 验收:以通过辐射监测为验收标准(屏蔽单位负责辐射层的成品保护)
2.5.2. 总包范围
2.5.2.1. 墙体:砖墙,负责按图纸完成防辐射区域内墙体砌筑、抹灰、墙面找平等土建工作
2.5.2.2. 混凝土浇筑墙,负责按图纸完成防辐射区域内墙体浇筑等土建工作
2.5.2.3. 顶面和地面:负责地面和顶面的结构施工
2.5.2.4. 门窗:总承包人负责按照图纸在墙体上进行门窗洞口的预留,不合适的洞口修至合适大小,砌块墙上电动防护门悬挂处的槽钢预埋
2.5.3. 配合专业
2.5.3.1. 机电安装工程
2.5.3.1.1. 1、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屏蔽辐射区域常规水电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
2.5.3.1.2. 2、屏蔽辐射专业单位需配合点位预留预埋,满足验收要求"
3. 景观
3.1. 夜景照明工程
3.1.1. 分包范围
3.1.1.1. (1)夜景专用配电箱出线后的管线、灯具供应、安装和调试;
3.1.1.2. (2)不含店招、立面广告灯箱、导向标识、LOGO的电源和控制;
3.1.1.3. (3)夜景照明控制系统(色彩及明暗控制)所需的一切软、硬件设备、控制器及其控制电源、电缆、光缆及附属器件供应、安装及调试;
3.1.1.4. (4)负责提供上墙动画点位图,在动画设计前做好动画脚本调试和灯具整体联调、背景音乐联动等工作,动画设计单位设计的动画,夜景单位应无条件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动画测试工作;
3.1.1.5. (5)夜景照明工程专用支构架、灯具固定件的供应安装及其它必要附件供应、安装及调试;
3.1.1.6. (6)样板段费用单独计算,实体墙上的样板段免费施工一次,如业主的要求再次拆改的,只计取材料设备费,不计取安装费。
3.1.2. 总包范围
3.1.2.1. (1)总承包商负责桥架及预留孔洞,夜景照明单位自行深化增加的桥架由夜景照明单位负责;
3.1.2.2. (2)夜景照明配电箱由总承包负责安装;
3.1.3. 配合专业
3.1.3.1. 景观
3.1.3.1.1. 如需借用景观灯杆安装夜景照明灯具,景观单位负责预留夜景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及线孔预留。
3.1.3.2. 幕墙
3.1.3.2.1. 夜景单位配合幕墙公司完成全面密封打胶工作,如若因夜景照明单位提供尺寸有误等原因导致幕墙公司无法完成全面密封打胶工作的,夜景照明单位需按要求进行整改到位以满足密封打胶工作。
3.1.3.3. 智能化
3.1.3.3.1. 智能化单位负责夜景照明开闭控制的智能照明模块及相关总线的系统工作。
3.2. 景观工程
3.2.1. 分包范围
3.2.1.1. 绿化种植:
3.2.1.1.1. (1)苗木种植:包括乔木、灌木、地被、草坪、时令花卉、造型植物、水生植物、造型假山上的植物以及公园外围围墙垂直绿化等;喷洒杀虫剂,外地苗木进场前提供检疫合格证;
3.2.1.1.2. (2)种植土方:包括种植土外购、土方开挖(土穴依据到场苗木土球大小而定)、内转、回填及整形;
3.2.1.1.3. (3)绿化地形:景观单位在总包移交场地的基础上,按照景观地形图纸完成造型任务;
3.2.1.1.4. (4)后期养护:包括保活措施及符合季节性浇水和修剪整形要求、施肥、松土等养护措施,养护期两年。"
3.2.1.2. 硬质铺装:
3.2.1.2.1. (1)土方:在总承包施工完成界面上进行细平、回填、夯实、垃圾清运
3.2.1.2.2. (2)垫层:砂石垫层、混凝土垫层(根据不同用途铺装路面选择不同标号、不同厚度混凝土)、水泥砂浆找平层、结合层
3.2.1.2.3. (3)铺装面层:压膜密封混凝土、天然石材、现浇混凝土、彩色砾石混凝土、透水砖、卵石、水洗石、塑胶路面、路缘石、木平台等采购及铺装及其成品保护工作"
3.2.1.2.4. 负责园区内的车行路的垫层(不含回填土、平整、垃圾清运、基层夯实)及面层施工,包括不限于块料铺装、沥青铺装、路缘石、雨水口、雨篦子、排水沟等。负责市政配套已施工完成的井口标高调整施工及按照景观图纸恢复小市政井盖。
3.2.1.3. 景观电气:(景观配电箱由景观单位深化采购及安装,含配电箱基础)
3.2.1.3.1. (1)管沟开挖、管线埋设、管沟恢复以及照明灯具的基座施工;
3.2.1.3.2. (2)景观照明、景观水泵等预埋管、布线、景观配电箱后出线配线;
3.2.1.3.3. (3)灯具安装,包括不限于:射树灯、投光灯、庭院灯、草坪灯、埋地灯、台阶灯、坡道壁灯、高杆灯等的安装、调试;微喷灌24VAC电磁阀及管线;
3.2.1.3.4. (4)景观转接箱、电缆、灯具采购及安装,电气、控制系统及调试;
3.2.1.3.5. (5)根据智能化工程需求,完成背景音乐、监控点位的基础结构、点位开孔、修复、收口;并提供相关交叉作业配合;
3.2.1.3.6. (6)导向标识接线点位配合;标识位置铺装开孔、收口;按标识需求完成结构基础、预埋管、布线、配电箱后出线配线(导向标识不单设配电箱)。"
3.2.1.4. 景观给排水、水景或人工湖:
3.2.1.4.1. (1)景观水景
3.2.1.4.2. (2)湖区水体:驳岸装饰、驳岸栏杆、湖底置石、湖岸景石等装饰部分
3.2.1.4.3. (3)喷灌、喷雾系统
3.2.1.4.4. (4)景观排水:从小市政雨水管线指定的接驳井开始,此井(不含)以上的所有景观排水工作全部完成,包含但不限于管沟挖填、雨水管道、雨水井、雨水篦子安装、排水沟砌筑、与市政雨排水系统接驳、车库顶板疏水系统等。"
3.2.1.5. 雕塑小品
3.2.1.5.1. (1)负责雕塑混凝土基础及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施工(不含预埋件、后置埋件供货);
3.2.1.5.2. (2)预留雕塑内部发光系统的电气管线至雕塑基础处。"
3.2.1.6. 小品及配套设施
3.2.1.6.1. 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类挡墙饰面、坐凳、垃圾桶、景观家具、栏杆扶手、花池花钵、小区大门、景观亭、景墙、树池、树池篦子及雨水篦子及装饰井盖、车挡、固定遮阳棚、围墙、普通雕塑、康体设施、旗杆等;设备检修口、人防出入口、消防出入口、通风口装饰,消火栓、天然气减压阀、浇灌取水口、配电口设施美化等。
3.2.2. 总包范围
3.2.2.1. 景观电气
3.2.2.1.1. (1)负责配电室出线、管井施工及出线套管封堵,负责接入景观各配电箱;
3.2.2.1.2. (2)负责提供临时电、临时水的接驳点位;
3.2.2.2. 景观给排水、水景或人工湖:
3.2.2.2.1. (1)提供水源接驳点,含接驳支管及阀门(阀门井由景观单位实施);
3.2.2.2.2. (2)当水景位于地下室顶板上时,地下室顶板、侧板防水及保护层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闭水试验检测无误后方可移交给景观单位,景观绿化施工时不得破坏防水及保护层,如因景观施工造成防水层破坏,一切损失由景观单位负责;
3.2.2.2.3. (3)湖区土方开挖、湖底清淤、防渗漏系统、驳岸结构并配合景观单位完成预埋件埋设等;
3.2.2.2.4. (4)总承包单位施工的排水管上的检查井(包含总承包单位与景观单位施工的接驳处)及常规井盖的制作。"
3.2.3. 配合专业
3.2.3.1. 外装
3.2.3.1.1. 与外立面的收边收口处打胶由外装单位完成。
3.2.3.2. 自来水/燃气/热力/电力
3.2.3.2.1. 室外给水表井/阀门井、燃气检查井、热力检查井、电力检查井等施工。
3.2.3.3. 外装
3.2.3.3.1. 小区入口门楼钢结构及面层石材、涂料等施工;车库入口钢结构顶棚结构、饰面等施工。
3.2.3.4. 自来水/燃气/热力/电力
3.2.3.4.1. 室外给水表井/阀门井、燃气检查井、热力检查井、电力检查井等井盖施工。
3.2.3.5. 智能化
3.2.3.5.1. (1)微喷灌湿度感应器、控制箱、控制器由弱电智能化单位施工:
3.2.3.5.2. (2)背景音乐、监控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立杆基础及立杆安装。
3.2.3.6. 导向标识
3.2.3.6.1. 标识安装
3.2.3.7. 雕塑
3.2.3.7.1. 负责雕塑及配套基础(含预埋件、后置埋件供货,不含混凝土基础)、钢结构、电气等的二次深化设计;雕塑的制作及安装工作;雕塑内部的发光系统深化设计、施工。
3.3. 小市政
3.3.1. 分包范围
3.3.1.1. 1、根据综合管网图纸完成小市政管道及竖井的施工;
3.3.2. 总包范围
3.3.2.1. (1)总承包负责室外消火栓及室外环管,负责室外给水管道、污水管道、废水管道安装及调试;
3.3.2.2. (2)配合外电单位挖沟、砌井等,配合强/弱电单位配管等;
3.3.2.3. (3)配合医疗气体单位和输油系统挖沟、砌井等。"
3.3.3. 配合专业
3.3.3.1. 智能化
3.3.3.1.1. 智能化单位提供点位及管线路由;
3.3.3.2. 景观
3.3.3.2.1. 1、根据小市政井道位置完成装饰井盖的施工;
3.3.3.2.2. 2、小市政施工完成后完成通球及通水检查后并做好竖井的成品保护后移交景观单位;"
3.3.3.3. 外电单位
3.3.3.3.1. 外电单位提供点位及管线路由;
4. 综合机电
4.1. 智能化工程
4.1.1. 分包范围
4.1.1.1. 所有智能化工程系统的深化设计(含智能化机房兼消防控制室的平面设计)、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交付使用及保修期内的维保服务等工作;并负责总承包或其他专业承包预留接驳点之后所有管线、接地等工作。
4.1.1.2. (1)综合布线系统:管线敷设、机柜安装、末端点位和弱电井设备安装、线缆测试;
4.1.1.3. (2)视频监控系统:管线敷设、机柜安装、线缆测试、设备安装及调试,室外监控立杆基础及立杆安装;提供与慧云对接接口及协议;
4.1.1.4. (3)入侵报警系统:管线敷设、控制箱安装、线缆测试、设备安装及调试;提供与慧云对接接口及协议;
4.1.1.5. (4)门禁系统:管线敷设、控制箱安装、线缆测试、设备安装及调试;提供与慧云对接接口及协议;
4.1.1.6. (5)电子巡更系统:管线敷设、控制箱安装、线缆测试、设备安装及调试;提供与慧云对接接口及协议;
4.1.1.7. (6)停车收费系统(含车位引导):管线敷设、设备安装及调试;主要含出入口收费管理设施、自动识别系统、车位超声波探测器、空余车位及引导LED显示屏;提供与慧云对接接口及协议;
4.1.1.8. (7)背景音乐广播系统(不含消防广播):管线敷设、机柜安装、设备安装及调试;包含室外背景音乐;提供与消防系统对接接口;提供与慧云对接接口及协议;
4.1.1.9. (8)电梯五方对讲及监视系统:电梯控制箱到中控室管线敷设;
4.1.1.10. (9)无线WIFI系统:负责点位的管线预留预埋;
4.1.1.11. (10)智能照明系统:负责室内照明、景观、夜景照明等所需的智能照明模块供货,并运送至配电箱厂家指定地点;并负责控制系统总线的接线及调试工作;提供与慧云对接接口及协议;
4.1.1.12. (11)无线对讲系统:管线敷设、控制箱安装、线缆测试、设备安装及调试;
4.1.1.13. (12)设备监控BAS系统:管线敷设、DDC安装、线缆测试、末端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医疗专项提供接口接入(医疗气体、净化工程、气动物流、冷冻冷藏),变配电系统提供接口;提供与慧云对接接口及协议;
4.1.1.14. (13)网络及电话系统:外线接入由运营商设计及引入,只负责主干光纤及大对数的敷设及端接;
4.1.1.15. (15)有线电视系统:负责点位的管线预留预埋,末端面板安装;
4.1.1.16. (16)候诊呼叫系统:管线敷设、线缆测试、设备安装及调试;只包括药房取药区及手术室等候区;提供与慧云对接接口及协议;
4.1.1.17. (17)护理呼应信号系统:管线敷设、机柜安装、线缆测试、设备安装及调试;提供与慧云对接接口及协议;
4.1.1.18. (18)婴儿防盗系统及医疗资产管理系统:管线敷设、RFID天线覆盖、系统调试,婴儿腕带及资产标签由运营商提供;提供与慧云对接接口及协议;
4.1.1.19. (19)时钟系统:管线敷设、GPS天线安装、线缆测试、设备安装及调试;
4.1.1.20. (20)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负责点位的管线预留预埋;
4.1.1.21. (21)UPS供电:管线敷设、线缆测试、接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4.1.1.22. (22)建筑能源管理:管线敷设、接线、数采仪安装、系统调试;提供与慧云对接接口及协议;功能仪表、远传水表、流量计等有第三方供应安装不在智能化承包范围;上述系统的防雷及接地工作
4.1.1.23. (23)与净化工程弱电界面划分:由净化工程单位负责净化区域内综合布线末端点位到弱电信息机房管线敷设、末端点位设备安装、配线架打线及线缆测试,并配合智能化专业分包相应系统调试;
4.1.1.24. (24)弱电所有开槽配管由弱电负责实施。
4.1.2. 总包范围
4.1.2.1. 1、总承包商提供弱电控制室UPS的电源接驳点;
4.1.2.2. 2、总承包商负责在岗亭提供电源接驳点;
4.1.2.3. 3、图纸上体现的所有弱电线槽((智能化单位深化所增加及停车引导系统的线槽除外)由总承包商负责实施;
4.1.2.4. 4、智能化工程桥架及预留孔洞防火封堵由总承包商负责;
4.1.2.5. 5、室外弱电排管、电缆井(手井)由总承包商单位负责实施;
4.1.2.6. 6、非UPS供电系统的电源接驳点由总承包商提供;
4.1.2.7. 7、总承包商根据承包商提供的相关图纸及数据完成砼或砌筑设备基础的制作;
4.1.2.8. 8、总承包商负责预留预埋智能化机房接地网至等电位箱(接地端子箱);
4.1.2.9. 9、配电箱(含设备自带配电箱)负责预留其施工范围内水电风系统的弱电接口,智能化负责与此等预留的弱电接口的接线工作;
4.1.2.10. 10、室内照明、景观、夜景照明等所需的智能照明模块由配电箱厂家负责装配在配电箱内并负责箱内电源线配线;
4.1.2.11. 11、总承包商负责到停车引导系统的车位控制器、引导屏等设备供电。
4.1.3. 配合专业
4.1.3.1. 内装
4.1.3.1.1. "(1)智能化单位必须结合内装单位提供的图纸,负责精装区域内各种末端点位定位(其具体形式、位置及色彩需要与内装单位协调确定),内装单位依据智能化单位需求在吊顶上开孔。本智能化单位提供所有检修口的位置、尺寸和其它详细资料予内装单位审批,精装区域的检修口由精装承包商负责。
4.1.3.2. 景观
4.1.3.2.1. (1)如需借用景观灯杆安装智能化设备,景观单位负责预留智能化设备的安装位置及线孔预留;
4.1.3.2.2. (2)喷灌(水景)系统的电动(磁)阀门由景观单位供货安装,智能化单位负责接线等工作;
4.1.3.2.3. (3)围墙配合智能化预留点位,收口工作。
4.1.3.3. 电梯
4.1.3.3.1. 电梯提供五方对讲及电梯监视系统所需的随行电缆(含接口),提供电梯五方对讲及电梯监控主机(含接口),电梯控制箱到中控室管线由智能化单位实施。
4.1.3.4. 通风空调
4.1.3.4.1. (1)负责电磁水阀、电动水阀(含执行器)的供货及安装;
4.1.3.4.2. (2)负责通风空调风阀本体安装,BA控制的风阀执行器和水阀执行器由智能化单位供货安装;"
4.1.3.5. 消防
4.1.3.5.1. 智能化单位提供相关接口,消防单位负责接线以实现背景音乐转消防广播及门禁断电开门。
4.2. 消防工程
4.2.1. 分包范围
4.2.1.1. (1)负责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智能水炮灭火系统(需专业厂家进行二次设计)、气体灭火系统(需专业厂家进行二次设计)、超细干粉灭火弹系统(需专业厂家进行二次设计)等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及调试工作。包含消防管道、喷头、消火栓箱、消防专用阀门(水流指示器、报警阀、信号阀、安全阀、水泵接合器等)、铜制阀门、快速排气阀、压力表、智能水炮、气体灭火、灭火器、支吊架、电缆电线、线槽、线管等材料供应。不含消防水泵、普通钢制阀门(闸阀、蝶阀、减压阀、止回阀等)、稳压水箱等材料的供应,不含室外消火栓及室外环管。不含抗震支架。
4.2.1.2. (2)负责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广播系统(不含背景音乐)、消防电话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水压监控系统、线性感温电缆系统、气体灭火报警系统、燃气报警系统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及调试工作。不含消防报警设备(含消防广播及消防电话)、防火门监控系统设备、水压监测设备的供应。
4.2.1.3. (3)负责消防报警设备(含消防广播及消防电话)、防火门监控系统设备、水压监测设备、消防水泵、普通钢制阀门(闸阀、蝶阀、减压阀、止回阀等)等材料的场内运输、倒运、保管及设备、材料的成品保护。
4.2.1.4. (4)负责消防工程水系统水压试验、电系统分支系统和总系统的调试、配合送电试验、漏电火灾报警及消防电源监控系统调试、整改完善及接受消防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进度和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查,并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积极配合消防工程竣工和验收工作。
4.2.1.5. (5)负责2米以内喷淋和报警设备末端的位移及附属管线调整,不计取费用。
4.2.1.6. (6)负责水炮、气灭、灭火弹系统、支吊架的深化设计。
4.2.1.7. (7)负责消防管路及设备穿墙、楼板孔洞套管内的封堵。
4.2.1.8. (8)负责室外消防水泵结合器至室内消防环管。
4.2.1.9. (9)消防单位须配合内装单位完成末端点位综合天花排布,负责精装区域内各种消防管道及设备(喷头的选择安装及消火栓箱面板的选择,其具体形式及色彩需要与内装单位协调确定)的安装;向内装单位提供消防所需检修口、设备开孔的位置、尺寸。
4.2.2. 总包范围
4.2.2.1. (1)土建:
4.2.2.1.1. a.总承包负责消防专业中图纸内的管道预留孔洞、暗埋管的供应及安装;
4.2.2.1.2. b.总承包负责消防管路及设备穿墙、楼板的孔洞套管外的封堵。
4.2.2.2. (2)电气:
4.2.2.2.1. a.总承包提供在消控室的电源接驳点,接驳点后的配管配线工作由消防单位负责;
4.2.2.2.2. b.总承包负责消防相关配电箱、设备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和配件的电源、连接电缆、接线等所有涉及强电部分施工。消防单位负责消防、非消防配电柜(箱)的联动模块及其管线的接线、调试;消防水泵的直起线、手动控制线的接线、调试。
4.2.2.3. (3)给排水:
4.2.2.3.1. a.总承包负责消防水池补水至消防水池内水位控制阀管道施工(含水位控制阀,含消防水池预埋防水套管)、总承包负责屋顶高位消防水箱补水至屋顶消防水箱处水位控制阀管道施工(含水位控制阀),水箱由专业单位供货安装;水池或水箱后至消防系统管道均由消防单位完成;
4.2.2.3.2. b.总承包负责排水的主管道、卫生器具、地漏或地沟;消防单位负责消火栓及喷淋系统排水管道接至排水主管道、卫生器具、地漏或地沟内;
4.2.2.3.3. c.总承包负责室外消火栓及室外环管;消防单位负责室外消防水泵结合器至室内消防环管施工,并负责调试及验收。(视自来水工程范围定)
4.2.3. 配合专业
4.2.3.1. 内装
4.2.3.1.1. 负责消防点位、管道及末端设备精装区域的检修口、检修门、设备开孔。
4.2.3.2. 通风空调
4.2.3.2.1. 通风空调单位负责防火阀、排烟阀、排烟风口本体的供货及安装;消防单位负责风阀联动控制线接点至消控中心的线路及联动控制管线的敷设、接线、调试。
4.2.3.3. 配电箱
4.2.3.3.1. 配电箱/柜提供相关接口;消防单位负责现场配电箱/柜至消控中心之间线路敷设及接线调试。
4.2.3.4. 智能化
4.2.3.4.1. 智能化单位提供相关接口;消防单位负责接线以实现背景音乐转消防广播及门禁断电开门。
4.2.3.5. 防火门及防火卷帘
4.2.3.5.1. 防火卷帘门单位提供相关接口;消防单位负责卷帘门联动控制线接点至消控中心的线路及联动控制管线的敷设、接线、调试。
4.2.3.6. 电梯
4.2.3.6.1. 电梯单位提供相关接口;消防单位负责电梯机房至消控中心之间线路敷设及接线调试。
4.3. 通风空调工程
4.3.1. 分包范围
4.3.1.1. (适用配置中央空调的销售业态)
4.3.1.1.1. (1)空调水系统(冷冻水系统、冷却水系统、中央空调冷凝水系统、软化水补水系统、热风幕采暖水系统):包括制冷站(制冷主机、水泵、换热器等)、冷却塔、空调末端、水处理设备等,以及管道、管件、保温、阀门、仪表等的安装,含与空调设备直接相连的冷凝水管安装,不含锅炉房/换热站隔墙0.5m以外的散热器采暖水系统、地板辐射采暖水系统的安装。
4.3.1.1.2. (2)空调风系统:各种风机、空调处理设备、换气扇、风幕机的安装,以及风管、风阀、风口、消声器、保温、回风箱、静压箱、仪表等的安装。
4.3.1.1.3. (4)防排烟系统:风机、风管、防排烟风阀、风口等的安装。
4.3.1.1.4. (3)送排风系统:各种风机的安装,以及风管、风阀、风口、消声设备等的安装。
4.3.1.1.5. (5)锅炉房、换热站(若自建):锅炉及锅炉本体范围内的管道、阀门、管件、仪表及水位计的安装,锅炉房、换热站内的热水管道(含锅炉房与换热站之间的连通管道)、换热器、水处理设备、循环水泵、阀门、仪表、保温的安装。
4.3.1.1.6. (6)排油烟系统:排油烟风管、风阀、风机和油烟净化器等安装,土建油烟井道内衬不锈钢风管。
4.3.1.1.7. (7)水系统电动阀的执行结构与电动阀阀体整体供应,为通风空调专业承包范围。
4.3.1.1.8. (8)通风空调系统的电动风阀为通风空调专业承包商负责,其执行器为弱电智能化专业承包商负责。
4.3.1.1.9. (9)柴油发电机、锅炉的排烟系统的风管、风阀、风帽、检查口、泄水阀等。
4.3.1.1.10. (10)精装卫生间的排风扇由内装单位负责。
4.3.2. 总包范围
4.3.2.1. (1)给水专业:空调水管道以给水专业补水管道到空调系统补水点最近的阀门为界,不含阀门(膨胀水箱、冷却塔补水箱的补水系统的管道、阀门、浮球阀、保温等安装及调试);
4.3.2.2. (2)强电专业:通风空调设备本体及其附属设备按规范要求的接地跨接、电源接线、电机调试等由总承包强电专业施工,水管路上的电动水阀、热计量表等由通风空调专业承包商施工,温控器及其相应的配管接线由总承包强电专业施工。
4.3.2.3. (3)土建专业:总承包商土建专业根据业主移交后的相关图纸及参数完成砼或砌筑设备基础的制作,通风空调专业承包商负责基础上的设备安装。通风空调专业穿墙(楼板)的孔洞预留、套管预埋,洞口及套管外的封堵均由总承包土建专业完成,套管内的封堵由通风空调专业承包商完成。
4.3.3. 配合专业
4.3.3.1. 智能化
4.3.3.1.1. 通风空调专业需楼宇自控监控的设备本体及其附属设备、配件的安装,配合调试由通风空调专业承包商实施,弱电智能化单位负责通风空调系统风阀执行器的安装(消防专业风阀除外),并负责提供非380V/220V执行器电源。
4.3.3.2. 消防
4.3.3.2.1. 因与消防有关的防排烟系统划为通风空调专业承包商施工,除与本系统有关的强弱电分别由强弱电专业施工单位施工外,所有本系统的安装、调试、交验均由通风空调承包商进行,而且还需配合消防、弱电等进行联动调试以及相关的控制及验收。消防单位负责消防模块到消防专业风机、风阀、风口的接线工作。
4.3.3.3. 内装
4.3.3.3.1. 通风空调专业承包商必须结合内装单位提供的图纸,负责装修区域内各种通风空调管道及设备(送、回风口具体形式及色彩需要与内装单位协调确定)的安装。装修区域的检修口由内装单位负责,通风空调承包商需呈交所有检修口的位置、尺寸和其它详细资料予内装单位审批。精装卫生间的排风扇由内装单位负责。
4.4. 电梯工程
4.4.1. 分包范围
4.4.1.1. (1)施工图审核及深化设计工作,提供结构留洞及预埋件详图。复核总承包移交的井道尺寸,各楼层的标高线、轴线;
4.4.1.2. (2)负责电梯系统供应、安装、调试、验收,配合其他单位或系统调试;
4.4.1.3. (3)电梯自带配电箱(含)出线至末端设备的供应及安装工作由电梯单位负责;
4.4.1.4. (4)电梯井道照明、地坑插座及其配管、穿线工作;
4.4.1.5. (5)负责五方通话调试、配合智能化承包商调试电梯摄像监控;
4.4.1.6. (6)配合轿厢的装修(如有);
4.4.1.7. (7)电梯的报验及合格证的办理。
4.4.2. 总包范围
4.4.2.1. (1)施工图审核及深化设计工作,提供结构留洞及预埋件详图。复核总承包移交的井道尺寸,各楼层的标高线、轴线;
4.4.2.2. (2)负责电梯系统供应、安装、调试、验收,配合其他单位或系统调试;
4.4.2.3. (3)电梯自带配电箱(含)出线至末端设备的供应及安装工作由电梯单位负责;
4.4.2.4. (4)电梯井道照明、地坑插座及其配管、穿线工作;
4.4.2.5. (5)负责五方通话调试、配合智能化承包商调试电梯摄像监控;
4.4.2.6. (6)配合轿厢的装修(如有);
4.4.2.7. (7)电梯的报验及合格证的办理。
4.4.3. 配合专业
4.4.3.1. 智能化
4.4.3.1.1. 轿厢摄像头的供应及安装,负责电梯控制箱到中控室的五方对讲及监视系统管线实施。
4.4.3.2. 内装
4.4.3.2.1. 电梯按钮面层开孔及收口
4.4.3.3. 消防
4.4.3.3.1. 电梯单位提供相关接口;消防单位负责电梯机房至消控中心之间线路敷设及接线调试。
4.5. 污水处理站
4.5.1. 分包范围
4.5.1.1. (1)、含且不限于医疗污、废水处理专项工程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从电源柜至处理设备处的线缆、桥架、控制柜施工;
4.5.1.2. (2)、从预留用水点至处理工艺的用水接驳点;
4.5.1.3. (3)、在控制柜内预留DDC控制点位;
4.5.1.4. (4)、配合导向标识提资;
4.5.1.5. (5)、配合污水处理站管线预埋;
4.5.1.6. (6)、配合对完成的污水构筑物验收、接收等内容。最终验收前药剂等耗材由乙方负责,最终验收后药剂等耗材由运行方负责
4.5.2. 总包范围
4.5.2.1. (1)污水处理站土建施工(墙体浇筑、抹灰、防水、基座、装饰抹灰、瓷砖铺贴等)
4.5.3. 配合专业
4.5.3.1. 机电
4.5.3.1.1. 1、配电房至污水处理站电源柜电缆施工(包含电源柜)
4.5.3.1.2. 2、污水处理站内管线预埋(刚性防水套管)
4.5.3.1.3. 3、污水处理站内强电安装"
4.5.3.2. 弱电
4.5.3.2.1. 1、污水处理站内弱电点位
4.6. 气动物流
4.6.1. 分包范围
4.6.1.1. (1) 气动物流系统管道穿墙、楼板开洞工作,;且包含管道穿墙及楼板的洞口封堵(质量满足消防要求);
4.6.1.2. (2)配合精装公司完成站点的设计及精装工作;
4.6.1.3. (3)图纸中的气动物流工程
4.6.1.4. (4)弱电描述(满足及配合慧云系统数据采集)
4.6.2. 总包范围
4.6.2.1. (1)电源由总包施工至气动物流机房,设备间提供AC380V和AC220V电源具体配电详见深化设计后的机房配电图,所有管道均沿墙敷设或在吊顶内敷设,物流施工方从总包的配电箱下口接驳;
4.6.3. 配合专业
4.6.3.1. 内装
4.6.3.1.1. (1)管道、站点施工后的收边收口
4.6.3.1.2. (2) 管道穿装修饰面层孔洞
4.6.3.2. 弱电
4.6.3.2.1. 满足及配合慧云系统数据采集
4.7. 医疗水
4.7.1. 分包范围
4.7.1.1. (1)医疗水系统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4.7.1.2. (2)医疗水系统设备机房管网的安装与调试
4.7.1.2.1. 1、水电单位预留的自来水点位至医疗水系统设备管网;
4.7.1.2.2. 2、医疗水系统设备至水电单位连接至医疗水设备机房的供水管管网;
4.7.1.2.3. 3、医疗水系统设备至水电单位预留的排水点位的排水管);
4.7.1.3. (3)医疗水设备机房的操作规程及培训;
4.7.2. 总包范围
4.7.2.1. (1)总承包单位根据专业承包单位图纸要求预留给水管并预留接驳阀门;
4.7.2.2. (2)总承包单位根据专业承包单位要求配置地漏,
4.7.2.3. (3)各医疗水用水点位至医疗水设备机房管网(设备机房预留接驳阀门)的安装及调试
4.7.2.4. (4)总包单位负责机房内土建及防水施工(按照专业厂家的要求)
4.7.3. 配合专业
4.7.3.1. 强电
4.7.3.1.1. 1、水系统设备用电处预留电源(电源要求由专业承包单位提供)
4.7.3.2. 弱电
4.7.3.2.1. 暂无
4.7.3.3. 装饰装修
4.7.3.3.1. 区域施工单位根据专业承包到位要求负责医疗水系统设备机房的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
4.8. 净化
4.8.1. 分包范围
4.8.1.1. (1)深化设计:各标段中标方需对现有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精装效果设计、装饰装修深化设计、医用气体、电气系统、暖通系统、给排水系、屏蔽防护、数字化手术室系统等,深化设计图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4.8.1.2. (2)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墙体结构的建筑装饰装修及其配套器械的安装(包含工程范围内门的安装)
4.8.1.3. (3)包括工程范围内的空调及自控系统(不含大楼主空调冷热源,及非净化区新风系统,组合式空调器是否集采或单独招标)
4.8.1.4. (4)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强电系统,含配电箱安装、医用IT系统、照明、插座;不间断电源UPS采购及安装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机电分包负责实施至区域内的强电层箱(回路依据专项工程施工图);层箱至末端由医疗净化工程专业分包负责实施;预留预埋由总包施工;区域内配电箱由专业分包负责(火灾监控由非净化配电箱厂家供货;配电箱由业主招标。
4.8.1.5. (5)弱电工程(网络、门禁系统、监控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数字话手术室、示教系统及净化空调自控)均在本项目施工范围内
4.8.1.6. (6)包括手术部的辐射防护工程,及第三方验收工作,并取得验收报告。
4.8.1.7. (7)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医气系统,包括含氧气、负压吸引、压缩空气、器械空气、二氧化碳、笑气氮气等的终端、面板、管道。所有气体的气源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麻醉废气气体在各手术室吊塔上设置。净化区域内专用汇流排由大楼医用气体单位施工至净化区域气体管井处并预留阀门,阀门至净化区域管网及设备安装由净化单位完成。
4.8.1.8. (8)给水/热水工程/直饮水,由常规机电分包负责实施至区域内的洁具用水点位(不含角阀),机房管道实施至机房内阀门处,洁具(含角阀)、机房阀门(不含)至机组的管线及阀部件由医疗净化工程专业分包负责实施;排水系统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4.8.1.9. (9)所有吊塔锚栓预埋件、无影灯锚栓预埋件、ICU护理吊桥锚栓预埋件、NICU功能柱锚栓预埋件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8.1.10. (10) 区域内所有吊塔、无影灯、ICU护理吊桥、NICU功能柱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应将以上设备安装所需的气体、弱电、强电等管道/管线接至安装处并在其安装过程中予以配合。
4.8.1.11. (11)中心供应室的相关配套设备(灭菌器、清洗槽、清洗消毒机、各种消毒灭菌设备、物品架、接收台、敷料台、打包台、制水设备、水处理系统等)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8.1.12. (12)中心供应室:各用水点位之间的水管管路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8.1.13. (13)静脉配置中心的相关配套设备(生物安全柜、层流工作台、排药桌等)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8.1.14. (14)各种可移动家具:包含并不限于办公家具、移动设备、衣柜、鞋柜、消毒设备、病床等均不在招标范围内;
4.8.1.15. (15)空调设备基础(不含混凝土基础)、水管、风管穿楼板开孔施工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8.1.16. (16)净化区内的辐射屏蔽工程在本项目范围内,有净化专业单位完成。
4.8.1.17. (17)数字化手术室系统含在本项目范围内,包含深化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且包含数字化系统区域内的管线施工,并接至大楼内的弱电系统在该区域内弱电间的配线架。
4.8.1.18. (18)净化区域内与其他专业相关的收边收口均由净化专业分包负责
4.8.1.19. (19)医疗净化工程专业分包不负责实施导向标识,但需负责区域内的导标提资;由导标工程专业分包单位全院统一实施
4.8.1.20. (20)净化区域范围内的管道井门、消防栓门、防火卷帘门、防火门、建筑外墙门窗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安装,其余房间门,手术室门等由净化施工单位施工安装。
4.8.1.21. (21)地下一层中心供应室设置器械压缩空气由供应室专业承包单位完成
4.8.2. 总包范围
4.8.2.1. (1)建筑墙体:净化区域与非净化区域交界处墙体、区域内的管道井、楼梯间、电梯间、与结构受力相关的墙体、湿区墙体以及本设计内容以外的墙体为土建墙体,由总包负责施工至墙面找平层,找平层抹灰必须达到高级抹灰水平,表面应干燥、密实、无裂纹及起砂等缺陷,。
4.8.2.2. (2)净化工程区域内的地面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至地面找平层,地面垫层(依据专项工程施工图),表面应清洁、无油脂及其他杂质,无裂纹、脱皮、麻面及起砂等缺陷。铺防滑地砖地面做防水处理,防水层同大楼设计,净化区域内的防水含在本工程范围内。
4.8.2.3. (3)给水系统总包负责施工至区域内的洁具用水点位(不含八字阀),
4.8.2.4. (4)排水系统由总包施工至末端点位。
4.8.2.5. (5)强电系统:总包负责实施至区域内的强电层箱(含层箱安装,供货由业主单独发包)
4.8.2.6. (6)设备混凝土基础由总包负责实施(各专项分包、设备厂家负责设备基础提资)
4.8.3. 配合专业
4.8.3.1. 消防
4.8.3.1.1. 消防专业分包实施至区域内的末端点位
4.8.3.2. 整体弱电
4.8.3.2.1. 暂无
4.8.3.3. 医用水
4.8.3.3.1. 暂无
4.8.3.4. 医疗气体
4.8.3.4.1. 专业分包负责实施至区域内管道井中的稳压箱、阀组;阀组后的分支水平管至末端由医疗净化工程专业分包负责实施
4.8.3.5. 吊塔医疗设备供应商
4.8.3.5.1. 预埋件由医疗设备厂家负责提供并安装
4.8.3.6. 内装
4.8.3.6.1. 区域内的内装工程由医疗净化工程专业分包负责实施
4.8.3.7. 导向标识
4.8.3.7.1. 净化区域由专业分包提资,由导标工程专业分包单位全院统一实施
4.9. 人防工程
4.9.1. 分包范围
4.9.1.1. (1)预留门洞、孔洞和门框的土建收口完成,完成设备土建基础工程。
4.9.1.2. (1)人防通风、滤毒罐、呼唤按钮、防爆地漏等人防设备供应及安装;
4.9.1.3. (2)人防门、封堵板供应及安装。
4.9.2. 总包范围
4.9.2.1. (2)预留预机电埋密闭套管、暗配管。
4.9.2.2. (3)配合人防单位门框、封堵框预埋。
4.9.2.3. (4)人防口部及出入口粗装修(地面、天花、墙面、栏杆、门窗等)及平时封堵,参照人防图建筑说明。
4.10. 医用气体
4.10.1. 分包范围
4.10.1.1. (1)配合甲方精装设计完善医用气体的压力表箱和终端等方案设计,尤其是各种设备带的形式,必须经过深化设计确认后方可施工;
4.10.1.2. (2) 医用设备带模块在本合同范围内,中标单位需根据甲方要求深化设计,并整合呼叫及医护对讲、强电开关插座、接地端子、弱电网络等内容,医护对讲、强弱电由其他专业分包完成,医用气体中标单位配合施工;
4.10.1.3. (3)室外埋地管道施工;
4.10.1.4. (4)大楼各种气源全部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均施工至净化区域的管井处,并在管井阀组处预留接口。
4.10.1.5. (5)管道安装穿墙、梁开孔工作在本合同范围内,包含相应收边收口工作。
4.10.1.6. (6)弱电描述:满足及配合慧云系统数据采集
4.10.2. 总包范围
4.10.2.1. (1)液氧站及其他各类站房的结构及装修由总包完成;
4.10.2.2. (2)电源箱由总包设置在区域内指定位置,并配备应急备用电源;
4.10.2.3. (3)总包根据图纸要求预留给水管并预留接驳阀门;
4.10.2.4. (4)总包根据要求配置地漏及排水沟等,
4.10.2.5. (5)非净化区域医用气体设计图内的其他工作均在医用气体合同范围内。
4.10.3. 配合专业
4.10.3.1. 强电
4.10.3.1.1. 1、设备带漏电开关处预留电源()(电源要求由医用气体厂家提供)
4.10.3.1.2. 2、医用气体管井各层处氧气流量仪电源由强电单位配合完成(电源要求由医用气体厂家提供)"
4.10.3.2. 弱电
4.10.3.2.1. 设备带上弱电由大楼弱电单位完成(含医护对讲布线及末端设备)
4.10.3.3. 净化
4.10.3.3.1. (1)由该区域内的管井阀组引入,施工至用气末端
4.10.3.3.2. (2)麻醉废气补充描述
4.10.3.3.3. (3)地下一层中心供应室设置器械压缩空气由供应室专业承包单位完成
4.11. 衰变池(暂定)
4.11.1. 分包范围
4.11.1.1. 衰变池的防辐射工程
4.11.2. 总包范围
4.11.2.1. 衰变池的土建施工(砌筑、抹灰、防水等)
4.11.3. 配合专业
4.11.3.1. 机电
4.11.3.1.1. 集水坑至衰变池管道安装
4.12. 供配电工程
4.12.1. 分包范围
4.12.1.1. (1)从市政开关站电源接驳口下口至开闭所、配电室所需高压电缆和保护管的供应及安装,顶管、排管、高压电缆沟开挖、回填,检查井(含井盖或装饰井盖)的供应安装,道路、绿地的破坏及修复,以及为完成市政开关站电源接驳口下口至开闭所、配电室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和所有的相关调试均在本次报价范围内;
4.12.1.2. (2)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直流屏的供应、安装、调试;
4.12.1.3. (3)变压器与低压柜、低压柜与低压柜之间的母线槽(含相关附件及支架)、联络母线槽(含相关附件及支架)、电力电缆的供货及安装;
4.12.1.4. (4)柴油发电机系统的低压柜的供应、安装及调试;自启动系统所需的管线、配电柜内仪表、防火漏电设备(需与末端配电箱使用的品牌一致)采购,安装并预留485接口(以配电柜出线桩头为界,后端布线、设备、系统调试不含在本次范围内);配合总包、柴油发电机组厂家及消防进行备用电源自启动联动调试;
4.12.1.5. (5)配电房绝缘胶垫、防火封堵、标识标牌、配电间高低压操作防护工具、设备基础槽钢、电缆沟盖板及支架、护边角钢、预埋钢板、配电房内接地干线、供配电系统本体的防雷接地等供应、安装及为完成本分项工程所需的元器件调试、系统调试等均在本次报价范围内;
4.12.1.6. (6)为保证本项目交付节点需求,中标单位必须保证外电电源接入点的开关站在本项目通电交付前投运,以保证本项目的用电需求,如未投运,中标单位需采取临时措施以保证项目的用电需求;
4.12.1.7. (7)维保期的系统维护服务工作;
4.12.1.8. (8)供配电工程施工图纸的深化设计、高压监理、供电方案的审批、报建报备、供配电工程的调试、验收(包括分期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物料、通电交付使用、保修服务、水电费、相关部门的协调费、与总包单位的配合费等均在本次报价范围内;
4.12.1.9. (9)包含为完成本项工程所需的其他费用,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除外;
4.12.1.10. (10)乙方供应的材料必须满足集团品牌库要求,如品牌库无要求则按国产优质考虑,必需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但不限成套厂家;
4.12.1.11. (11)所有合同范围内移交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均由施工单位公司自行负责,不得以未移交我司提出不能使用等无理要求。
4.12.2. 总包范围
4.12.2.1. (1)总承包单位负责地下室高压、低压电缆桥架和主楼内竖向电缆桥架安装;电缆桥架穿墙和楼板洞口封堵、桥架接地等工作;
4.12.2.2. (2)总承包单位负责高低压配电房内电缆沟的土建工作、提供土建防雷接地预埋点位;
4.12.2.3. (3) 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红线范围内高压电缆预埋管道,含检修井及穿地下室外墙套管;
4.12.2.4. 4) 总承包单位负责低压配电柜至各防火分区及楼栋的各类动力及照明低压电缆或母线槽供货及安装工作;
4.12.2.5. (5)总承包单位按设计图、规范和图集要求实施接地系统预留,将接地线、接地钢板预留到各个设备点。
4.12.3. 配合专业
4.12.3.1. 柴油发电机组
4.12.3.1.1. 1、成套柴油发电机组不在本次范围内;柴油发电机至柴油发电机柜、柴油发电机柜至变电所、低压柜的出线电缆/母线不在本次合同范围内
4.13. 燃气工程
4.13.1. 分包范围
4.13.1.1. (1)图纸范围内室内及外线等所有燃气的管道施工(含土方工程、燃气管道套管与楼板封堵工作)
4.13.1.2. (2)户内及配套设施的燃气表、阀部件、调压箱、阀门井、阳极保护等的供应及安装(视当地情况定)
4.13.1.3. (3)燃气报警系统安装
4.13.1.4. (4)负责材料的检测检验、系统的试验、燃气工程竣工验收等一切之相关工作内容。
4.13.1.5. (5)负责燃气管道路由的放线及开挖及回填的交底工作。
4.13.2. 总包范围
4.13.2.1. (1)负责管道设备安装后在建筑物上留下的箱边填塞及收口收边工作;
4.13.2.2. (2)墙体预留洞口;
4.13.2.3. (3)施工完毕后墙体、楼板局部破损(非正常破损除外)的修补及清理;
4.13.2.4. (4)负责接地保护总接线点的预留;
4.13.2.5. (5)燃气穿墙套管预埋时提供施工配合。
4.13.3. 配合专业
4.13.3.1. 景观
4.13.3.1.1. 1、根据自来水管道路由放线情况完成管沟的开挖及回填。
4.13.3.1.2. 2、根据燃气管道埋设情况和景观施工图纸完成相接部位的收边收口。
4.14. 自来水工程
4.14.1. 分包范围
4.14.1.1. (1)施工图纸范围内室外市政给水系统的全部设备、材料供应及安装(包含给水表井/阀门井、井盖、钢制爬梯等;提供并安装总水表、各楼总水表或单元总水表);
4.14.1.2. (2)提供并安装室外消火栓,安装室外消火栓井盖;(落实当地规定交接界面)
4.14.1.3. (3)管道接驳(含与室内管道的接驳、负责与大市政管网的接驳等相关工作);
4.14.1.4. (4)相关手续办理(包含复验手续、市政接口、开竣工手续、产权交接等);
4.14.1.5. (5)负责正式验收及相关验收证明文件;
4.14.1.6. (6)负责完成保修期内的全部工程保修服务。
4.14.1.7. (7)负责自来水管道路由的放线及开挖及回填交底工作。
4.14.2. 总包范围
4.14.2.1. 至建筑物外墙皮外1.5米内或第一个水表/水表井或水表后第一个阀门处
4.14.3. 配合专业
4.14.3.1. 景观
4.14.3.1.1. 1、负责市政配套单位已施工完成的井口标高调整施工(高度为±30cm以内);装饰井盖等;
4.14.3.1.2. 2、根据自来水公司施工图纸完成管沟的开挖及土方回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