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S各种具体侵权责任类型
这是一个关于S各种具体侵权责任类型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等。
编辑于2022-09-17 11:22:28 山东省各种具体侵权责任类型
产品责任
概念
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有缺陷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二元归责原则)
对外责任 无过错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生产者和销售者不能以自己无过错为由,对抗被侵权人的请求
外部责任 无过错责任+过错责任
生产者的最终责任
无过错的销售者向受害者承担直接责任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此时,生产者承担的最终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
销售者和第三人的最终责任:过错责任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此时,销售者承担的最终责任即是过错责任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产品有缺陷
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害
产品缺陷与他人损害之间具有与果关系
产品责任的责任方式/形式
赔偿损失
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
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惩罚性赔偿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法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 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无过错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动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免责事由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承担责任的顺序
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与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特别规定
1. 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
(1) 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
1|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2|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a.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b. 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c.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d. 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2) 未经允许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
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盗、抢机动车发生事故
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并非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 涉及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的交通事故
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卖车辆
已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转让拼装或报废机动车发生事故
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逃逸的责任承担
好意同乘
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医疗损害责任
含义
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致使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由医疗机构承担的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了具有违法性的医疗行为
患者遭受非正常的损害
医疗行为与患者遭受的非正常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有过错
未尽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或者告知同意义务,即存在过错
免责事由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疗产品责任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含义
因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
构成要件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
损害后果
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无需考虑污染者是否有过错
责任承担规则
数人污染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
第三人过错情形:不真正连带责任
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不得以第三人过错主张免责
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责任形式
赔偿损失
造成严重后果,有权请求惩罚性赔偿
生态环境能够修复,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再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高度危险责任
概述
含义
指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或者保有高度危险物品致人损害而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
一般规则
特征
高度危险致人损害属于危险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是对合法行为承担的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是自己责任
具体类型及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责任: 运营单位或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民用核设施致人损害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民用航空器致人损害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其他高危作业致人损害
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等
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 保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占有或者使用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
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
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高度危险区域致人损害
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
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概述
含义
是指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依法承担的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
一般规定:无过错责任。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动物园饲养的动物损害责任:过错推定
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特别规定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人过错情形:不真正连带责任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概述
含义
是指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其他主体对其所管领的建筑物或者物件致人损害应当承担的责任
归责原则
过错推定(是替代责任,其基础是物而非人的行为)
建筑设施倒塌的侵权责任
因质量问题
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其他原因
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物件致人损害责任
过错推定:不能证明无过错推定有过错
建筑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能证明无过错应担责,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地面施工和地下设施致人损害
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物品倒塌、倾倒、折断等致人损害
堆放人/管理人/所有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抛物责任:社会共治
不同于共同危险行为
高空抛物致害是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侵权人,即侵权主体无法确定
共同危险行为是数人均实施侵权行为,只是谁的行为实际造成损害后果无法确定,即因果关系难以认定
规则
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上述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