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爷爷能否给孙子买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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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能否给孙子买人身保险
孙子为成年人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孙子同意
可以买
孙子不同意
不可以买
不包含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孙子为非成年人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岁及以上)
无民事行为能力(8岁以下)
形成抚养关系
父母任何一方健在
父母任一方同意
父母都不同意
父母均去世
孙子在8岁及以上
孙子在8岁以下
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不可以买
非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可以买
孙子8岁以上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未形成抚养关系
不能购买任何人身保险
相关保险法法条
保险法
第十二条
第一款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第三款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第六款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第三十三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第二款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未成年人父母之外的其他履行监护职责的人为未成年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当事人主张参照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该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经未成年人父母同意的除外。
相关民法典法条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