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3、宪法
关于宪法重点知识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概述、基本制度、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规范性文件的改变与撤销、备案。
编辑于2022-12-10 22:46:14 四川省宪法
概述
核心价值
限制国家权力
保障公民权利
原则
人民主权
人民不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基本人权原则
法治原则
分权原则和民主集中制
宪法日主题
2018年宪法修改
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的增加
致力于中华民主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2004年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
法律委员会修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增加了“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主席、副主席删掉原来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表述
人大正、负副 国务院正、副、国务委员 法检监正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基本制度
国体与政体
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纯国有:矿产、水流、海域、无线电、城市的土地
纯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由农村集体修炼管理的水塘水库中的水
即可国有也可集体所有:森林、山林、草原、荒地、滩涂、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先让国家挑剩下的才归集体所有
基本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行政首长必须由该民族公民担任,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有一人即可
政府和人大
没有人常和法检两院
自治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由全国人常审批
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省人常审批
全国人常备案
特别行政区制度
立法权
基本法
全国人大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修改权
全国人常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解释权
自己制定的法律
立法会制定法律,制定后生效,备案
全国人大常委享有发回权,无权修改
发回失效,不具有溯及力
司法权和终审权
例外: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
行政管理权
自行处理对外事务权利
没有外交权
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自由
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
选举和被选举
年满18周岁
中国国籍
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担任国家公职人员
担任国企、事业单位领导职位
监督、赔偿权
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宗教信仰自由权
无传教自由
不能信仰邪教
公务员可以信教,党员不能信教
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除了因为国家安全、追查刑事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没有“神圣不可侵犯”
劳动权、受教育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只有劳动者享有休息权
获得物质帮助权
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
文化自由
特定主体权利
保护妇女,男女平等
婚姻、家庭、母亲、儿童、老人
华侨的正当权益,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遵纪守法,保守国家秘密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保卫国家依法纳税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光荣义务
国家机构
政协不属于国家机构,它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党的机构不属于国家机构,eg:中组部、中宣部、中纪委; 村委会、居委会不属于国家机构,它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权利
宪法修改权和监督权
经全国人常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经过全体代表的2/3以上通过
基本法律的制定和修改
中央人事任免权
选举国家主席正副、中央军委主席、最高院院长、最高检检察长、监委会主任
没有国务院总理,它不是选举出来的,是全国人大以决定的方式作出的
国民经济的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
改变和撤销全国人常的决定
决定预算和决算
决定战争与和平
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设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职务
宪法解释权和监督权
批准和废除条约
决定特赦
由主席宣布
决定和授予国家荣誉称号
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
有权解释有三个:立法解释(全国人常)、行政解释(国务院)、司法解释(最高院最高检)
对基本法以外的法律有立法权
作出的解释和法律条文有同等效力
驻外全权外交任免
战争状态的宣布
人事任免权
全国人大常委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任免
根据中央军委主席提名,可以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任免
紧急状态宣布权
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国家主席宣布
国家主席
是一个国家机关
任职条件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年满45周岁
职权
公布权
任免权
外交权
荣典权
国家主席缺位
由副主席补位
正副主席都缺由全国人大补选,期间由全国人常委员长暂时代理
国务院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职权
制定行政法规
提案权
行政机关领导权
国防建设、民族、民政、文教、经济、生态、华侨、外交
行政人员任免权
行政区域划分权
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有权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制和区域划分
紧急状态宣布权
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部分地区紧急状态
国务院总理宣布
中央军委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监察委
最高国家监察机关
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领导与被领导:政府、检察院、监察委、公安机关 监督与被监督:法院、人大 指导与被指导: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居委会,公安机关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与其他国家机关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职责
监督
调查
处置
留置
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
职权
情节较轻,谈话诫勉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调查
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规范性文件的改变与撤销
改变与撤销
各级人大对常委会
国务院对各组成部门、人民政府
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
撤销
人常对各级人民政府
上级常委会对下级人大及常委会
授权机关对被授权机关
备案
法律不需要备案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报全国人常备案
部门规章报国务院备案
省级地方性法规找全国人常和国务院备案备案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找省人常备案,再报全国人常和国务院备案
省级地方政府规章报省人常、国务院备案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政府规章找本级人常、省人常、省级政府、国务院备案
自治区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直接报国务院审批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找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和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