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3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十三章
2023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十三章,主要内容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集中度,税收,税负转嫁以及国债。
编辑于2023-02-08 20:08:26 广东第十三章 财政收入
一、财政收入和财政集中度
(一)财政收入及其分类
1、财政收入的含义
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的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
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 财政收入是衡量一国政府财力的重要指标,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政收入的充裕程度。
2、财政收入的分类
(1)税收
含义:税收是政府从私人部门获得的强制性资金转移。
【注意】对于特定纳税人来说,并不附带价值上的对等回报,这一特点将税收与强制性的社会缴款区分开来。
(2)社会缴款
含义:社会缴款包括社会保障计划收入和雇主提供的退休福利之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计划收入。
特点:
①社会缴款可以使强制性的,也可以是自愿性的; ②可以由雇员、代表雇员的雇主、自营职业者缴纳,也可以由无业人员缴纳; ③缴款额与缴款人的报酬、工资或雇员数量相关。
强制性缴款与税收的不同之处:
①如果规定的事件发生,强制性缴款的缴纳人和其他受益人有权获得某些社会福利,但缴纳税收并不能使纳税人获得相同的权利; ②对于那些缴款额与报酬、工资或雇员数量无关,并专用于社会保障计划的强制性付款,应视为税收,而不是社会缴款。
(3)赠与
含义:赠与是从其他政府或国际组织那里得到的非强制性的转移。它们是对一国政府自由财政收入的补充,可以是现金或实物的形式。
(4)其他收入
含义:其他收入是指税收、社会缴款和赠与以外的所有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出售商品和服务的收入、利息和其他财产收入、除赠与以外的其他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自愿转移以及罚金和罚款。
【补充】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分为:①税收收入;②非税收收入;③债务收入;④转移性收入,其中非税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八款。
3、衡量财政收入的不同口径
(1)最小口径:包含税收收入;
(2)小口径(较大一些的口径):除税收收入外,还包含纳入财政预算(即一般预算)的非税收入,这是最为常用的一个财政收入口径,它实际上是指政府收入中被纳入财政预算进行管理、政府可以统筹使用的那部分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但不包括政府债务收入、专款专用的政府收入(如社会缴款)。
我国统计年鉴中对外公布的财政收入即是指这个口径。
(3)中口径(再大一点的口径):是财政预算(即一般预算)收入加社会保障缴费收入。
(4)大口径(最大口径):即指全部的政府收入。
(二)财政集中度与宏观税负
1、财政集中度及其度量
(1)财政集中度的含义:财政集中度通俗地称为宏观税负,是指国家通过各种形式,从国民经济收支环流中截取并运用的资金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
(2)衡量宏观税负的不同口径
①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
②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
③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后的合计占GDP的比重;
2、当前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及其合理性评估
我国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不高,2019年全国税收收入158000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为16%。
若将构成政府财政收入的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加总计算,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占 GDP 的比重将超过 28%,并不算低。
二、税收
(一)税收的基本含义
1、税收的基本含义: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与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的内涵
(1)税收的征收主体——国家;征收客体——单位和个人;
(2)税收的征收目的:满足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或者说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3)征收税收的依据是法律,凭借的是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
(4)征税的过程:物质财富从私人部门单向地、无偿地转移给国家的过程;
(5)税收征收的直接结果:国家通过税收方式取得了财政收入;
(二)税收的基本特征
1、强制性
(1)强制性的含义:税收的强制性是指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直接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实行强制征收。
(2)强制性特征的体现
①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即税收征收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
②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即如果出现了税收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2、无偿性
(1)无偿性的含义:税收的无偿性是指政府向纳税人进行的是无须偿还的征收。
(2)无偿性特征的体现
①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后无须向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报酬;
②政府征到的税收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本人;
3、固定性
(1)固定性的含义: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课税对象、税基及税率等要素。税收征纳双方必须按税法规定征税和纳税,双方都无权随意变更征纳标准。
【注意】税收的上述三大基本特征,决定了只有税收能够作为常规手段,以稳定地满足政府的资金需求。不过,在现代民主制度下,上述三大基本特征不再是税收的绝对特征。
(三)税收的职能
1、税收的职能的含义:税收的职能是指在一定社会制度下,税收这种分配关系本身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内在固有的基本功能,它是税收本质的具体表现。
2、税收的职能分类
(1)财政职能
(2)经济职能
(3)监督职能
(四)拉弗曲线与征税的限度
1、拉弗曲线的概念:拉弗曲线是对税率与税收收入或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形象描述,其提出者为美国经济学家阿瑟·拉弗。
2、拉弗曲线的含义:保持适度的宏观税负水平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条件。
#####
3、拉弗曲线的机理:在较低的税率区间内,税收收入将随税率的增加而增加,但由于税收毕竟会对纳税人投资和工作的积极性产生影响,继续提高边际税率超过一定限度,将对劳动供给与投资产生负激励,进而抑制经济增长,使税基减小,税收收入下降。 因此拉弗曲线提示各国政府:征税有“禁区”,要注意涵养税源,这里的税源主要是指国民收入,即GDP或经济增长。
4、供应学派的观点:增加税负、扩大财政支出和赤字累计导致了经济增长停止与通货膨胀并存,即出现“滞胀”,使需求管理陷入了恶性循环。供应学派反其道而行之,主张解决“滞胀”问题应该着眼于供给方面,主要是改善劳动即资本供给的数量和质量。由此,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全球掀起了降低税率、扩大税基的改革浪潮。
三、税负转嫁
(一)税负转嫁的方式
1、税负转嫁的定义: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在缴纳税款后,通过各种途径将税收负担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过程。也就是说,最初缴纳税款的法定纳税人不一定是该税收的最后负担者。只要某种税收的纳税人和负税人不是同一个人,便发生了税负转嫁。税负转嫁的最后结果形成税负归宿。
2、税负转嫁的方式
(1)前转:前转也称“顺转”或“向前转嫁”,是指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通过提高其所提供的商品价格的方法,向前转移给商品的购买者或者最终消费者负担的一种形式。前转是税收转嫁最典型和最普通的形式,多发生在流转税上。
所以,名义上的纳税人是商品的出售者,而实际的税收负担者则是商品的消费者。
(2)后转:后转也称“逆转”或“向后转嫁”,是指在纳税人前转税负存在困难时,纳税人通过压低购入商品或者生产要素进价的方式,将其缴纳的税收转嫁给商品或者生产要素供给者的一种税负转嫁方式。
所以,名义上的纳税人是零售商,但实际税收的负担者是原材料供应者或工人。
(3)混转:混转也称“散转”,是指纳税人既可以把税负转嫁给供应商,又可以把税负转嫁给购买者,实际上是前转和后转的混合方式;或者一部分税负转嫁出去,另一部分税负则由纳税人自行消化(消转)。这种转嫁方式在实践中比较常见。
(4)消转:消转是指纳税人用降低征税物品成本的办法使税负从新增利润中得到抵补。这种转嫁方式是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措施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来抵消税负。消转在实质上是用生产者应得到的超额利润抵补税负,实际上税负并没有转嫁,而是由纳税人自己负担了。因此,消转是一种特殊的税收转嫁形式。
(5)旁转:旁转也称“侧转”,是指纳税人将应负担的税负转嫁给购买者或者供应者以外的其他人负担。
(6)税收资本化:税收资本化也称“资本还原”,是指生产要素购买者将所购买的生产要素未来应当缴纳的税款,通过从购入价格中预先扣除(压低生产要素购买价格)的方法,向后转嫁给生产要素的出售者。税收资本化主要发生在土地和收益来源较具永久性性质的政府债券等资本物品的交易中。税收资本化是现在承担未来的税收。最典型的就是对于土地交易的课税。
【注意】税收资本化是税收后转的一种特殊形式。 ①税收资本化与后转的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是表面上由买主支付的税款通过压低购入价格而转由卖者负担; ②税收资本化与后转的不同之处在于:税收资本化与税收后转在转嫁媒介和转嫁方式上存在明显不同。 一、税负后转借助的是一般消费品,而税收资本化借助的是资本品; 二、税负后转实在商品交易时发生的一次性税款的一次性转嫁,税收资本化是在商品交易后发生的预期历次累计税款的一次性转嫁。
(二)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
1、应税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弹性:商品的供给与需求弹性是决定税负转嫁状况的关键因素。一般情况下,对商品流转额课征的税收不会出现完全转嫁或者完全不转嫁的情况,大多由纳税人和其他人各自负担一定的比例,比例的大小取决于课税商品的供给与需求弹性。
(1)如果需求弹性较大,供给弹性较小,则税负将主要由纳税人自己承担,商品不容易转嫁。
(2)如果需求弹性较小,供给弹性较大,税负将主要由他人负担,商品较易转嫁。
2、课税商品的性质:商品课税既包括对生活必需品的课税,也包括对非生活必需品的课税。两类商品的性质不同,其税负转嫁的难以程度也不同。
(1)对生活必需品的课税,因对其消费是必不可少的,需求弹性小,税负容易转嫁。
(2)对非生活必需品课税,因对其消费不是必不可少的,需求弹性大,税负不易转嫁。
3、课税与经济交易的关系:税负转嫁是在经济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经济交易是税负转嫁的必要条件。
(1)与经济交易无关而直接对纳税人课征的税,是不容易转嫁的(如对企业征收所得税和对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2)通过经济交易过程而间接对纳税人征收的税是比较容易转嫁的(如对商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
4、课税范围的大小
(1)课税范围越广泛,越不容易对商品的购买者产生替代效应,使需求缺乏弹性,课税商品价格的提高变得比较容易,税负容易转嫁;
(2)课税范围越狭窄,越容易对商品的购买者产生替代效应,使需求具有弹性,课税商品价格的提高变得艰难,税负难以转嫁。
【注意】税负转嫁情况还与商品的竞争程度有关。
四、国债
(一)国债的基本含义
1、国债的含义:国债即国家债务,通常是指一国中央政府作为主体,依据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取得的资金来源,是一种有偿形式的、非经常性的财政收入。
2、国债产生的条件
(1)在经济方面,商品货币经济要发展到一定水平,社会存在比较充裕的闲置资金和比较健全的信用制度;
(2)在财政方面,国家财力不充裕,存在财政困难,有资金和经济上的需要;
3、国债的特征:自愿性、有偿性和灵活性。
4、国债低风险的信任基础:与私债相比,国债由于有政府信用的担保、风险小,又被称为“金边债券”。人们对于国债低风险的信任是建立在发行国政府遵守财政货币约束、经济结构合理、经济健康增长,从而具备应债能力的基础之上。
(二)国债的种类
1、按国债发行地域不同划分
(1)内债:内债是指国内债务,它是政府向本国境内的自然人和法人举借的债务;
举借内债不会增加国内资金的总量
(2)外债:外债是指国外债务,是政府向外国政府、国际金融机构和境外的自然人或法人举借的债务;
举借外债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增加本国可支配的资金总量
2、按政府从接入债务到偿债务的时间长短划分
(1)短期国债:短期国债是指通常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务,最典型的短期国债形式是国库券;
(2)中期国债:中期国债是指1年以上10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长期债券:长期债券是指期限通常在10年以上的政府债务;
3、根据利率的变动情况划分
(1)固定利率国债:固定利率国债的利率在发行时就确定下来,不论今后物价如何变化也不再调整变动;
(2)浮动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国债的利率可以根据物价指数或市场利息率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4、根据国债能否在证券市场流通划分
(1)上市(流通)国债:上市(流通)国债是指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和转让的国债,一般为中短期国债;
(2)非上市(流通)国债:非上市(流通)国债是指不能在证券市场上流通转让,其持有者只能到期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国债,一般为长期国债。
5、根据国债债务本位的不同划分
(1)货币国债:货币国债是指以货币为债务本位发行的国债,政府举借的是货币,政府归还的也是货币,债券债务关系以货币计量,目前世界各国发行的国债基本上都是货币债券;
(2)实物国债:实物国债是指以实物为债务本位发行的国债。实物国债可以避免因货币贬值给债权人带来损失,一般在高通货膨胀时期采用。
(三)国债的政策功能
1、弥补财政赤字——财政赤字可以通过向中央银行借款、增加税收和发行国债等方式弥补。
2、筹集建设资金
3、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利率
4、调控宏观经济
(四)国债的负担与限度
1、国债的负担
(1)认购者负担:国债发行应考虑债权人的应债能力;
(2)债务人负担(政府负担):政府借债应考虑政府的偿债能力,量力而行;
(3)纳税人负担:不论国债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如何,最终还要依赖税收来还债,成为纳税人的负担。马克思说国债是一种延期的税收;
(4)代际负担:如果国债资金运用不善,或者仅用于弥补财政赤字,留给后人的就只是净债务,严重影响后代人的生产与生活;
2、国债的限度
(1)衡量国债绝对规模的指标
①国债余额:即历年累积债务的总规模;
②当年发行的国债总额;
③当年到期需还本付息的国债总额;
(2)衡量国债相对规模的指标
①国债负担率
含义:又称国民经济承受能力,是指国债累计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 这个指标着眼于国债存量,反映国家累积债务的总规模和整个国民经济对国债的承受能力,是研究控制债务问题和防止出现债务危机的重要依据。一国的GDP 值越大,国债负担率越小,则国债的发行空间越大。
警戒线:国际公认的国债负担率的警戒线为发达国家不超过60%,发展中国家不超过45%。
②债务依存度
含义:指当年的债务收入与财政支出的比例关系(当年债务收入/当年财政支出)。 该指标反映了一个国家的财政支出有多少是依靠发行国债来实现的。我国债务依存度的计算有两种口径: 一是用当年债务收入额除以当年的全国财政支出额,即“全国财政的债务依存度”; 二是用当年债务收入额除以当年的中央财政支出,即“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
警戒线:国际公认的债务依存度警戒线15%~20%之间。
【注意】在“以旧债还新债”机制下,还有一个用来反映政府偿债能力的指标,即当年付息额占当年中央财政经常性收入的比重。
(五)李嘉图等价定理
一、李嘉图等价定理的观点
国债和税收都是政府取得收入的手段。
1、李嘉图等价定理认为,在某些条件下,政府无论用债券还是税收筹资,其效果都是相同的或者等价的。即税收和债务等价。 2、李嘉图认为发行国债会助长政府的浪费心理,认为国债是有害的,反对发行国债。李嘉图的观点是“国债有害论”。 随着国家干预主义的兴起,取而代之的是“国债有益论的观点”。
二、国债有益论的观点
主张发行国债的理由包括:
1、国债可以弥补财政赤字; 2、可以直接影响人们的消费和投资; 3、可以为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提供更为广阔的回旋余地。 通过国债为财政支出融资,与税收融资相比,会给债权人一种“财富有所增加的”幻觉,导致人们减少当期储蓄并增加消费,从而起到扩张社会总需求的效果。
(六)国债制度
一、国债制度的构成
1、国债发行制度——国债发行制度是关于国债发行、企业和个人认购事项的原则与安排的规定。国债发行制度由国债发行条件和国债发行方式构成。
(1)国债发行条件:国债发行条件是政府以债券形式筹集资金时所申明的各项条款或规定,包括国债种类、发行日期、发行权限、发行对象、发行数额、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利息率、利息支付方式以及国债流动性和安全性等的规定。决定国债发行条件的关键是国债的发行方式。
(2)国债发行方式
①公募招标方式
* 含义:是一种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公开投标、招标确定发行条件来进行国债推销的方式。 * 特点:债券发行对象是多数投资者,而非少数的几个投资者。在多数投资者中谁是最终投资者,事先是不确定的。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一种市场机制的发行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适应性。
②承购包销方式
* 含义:承购包销方式是通过和一组银行或金融机构签订承销合同来体现权利义务关系,实现国债销售任务的方式。 * 特点:
一是发行人和承销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承销合同确立,在确定发行条件方面,发行人和承销人之间具有平等关系; 二是承销人向投资人分销不出去的部分,由承销人自己认购,因此,一旦签订了承销合同,发行过程即告结束。
③直接发售方式
* 含义:直接发售方式是国债发行人亲自向投资者推销国债的方式。 * 特点:
一是债券发行人直接与发行对象见面; 二是有特定的发行对象,多为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信托公司等,个人投资者不得以此方式认购国债; 三是发行条件直接商定; 四是自担发行风险。
* 优点:可以降低举债成本,便于了解投资者的投资要求和投资意向。 * 缺点:给发行单位带来较大工作量。
④“随买”发行方式
* 含义:“随买”发行方式是政府债务管理者用来向小投资人发行不可上市国债的一种方式
【注意】自1981 年我国恢复发行国债以来,发行方式经历了行政摊派、承购包销和招标发行,具体发行模式采取了单一行政摊派、单一承购包销和承销、招标双主导复合模式
2、国债偿还制度——国债偿还制度是国家对国债偿还及与偿还相关的各个方面所做的规定。
(1)抽签分次偿还法:是指在国债偿还期内分年度确定一定的偿还比例,由政府按国债券号码抽签对号,如约偿还本息,直至偿还期结束,全部国债券中签偿清为止的一种方式。
(2)到期一次偿还法:是政府对发行的国债实行到期后按票面额一次全部兑付本息的方法。
(3)转期偿还法:是以新发行的国债来偿还原有到期国债本息的方法。
(4)提前偿还法:是当政府发行的国债尚未到期,而积累的资金已充分满足资金需求时,即可由政府提前偿还债务的方式。
(5)市场购销法:政府在市场上按照国债行市,适时购进国债,以此在该债券到期前逐步清偿的一种方式。
3、国债市场制度——国债市场制度是指以国债为交易对象而形成的供求关系的总和
(1)根据国债交易层次划分
①国债发行市场:国债发行市场又称国债一级市场,主要参与者包括作为国债发行者的中央政府、发行中介机构和投资购买者。
②国债流通市场:国债流通市场又称国债二级市场,是指已经发行的国债的交易场所,其基本职能是为国债投资者提供转让变现的机会。
(2)根据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国债交易按国债成交订约和清算的期限划分
①现货交易方式:是指国债买卖双方在谈妥一笔交易后(即成交时),马上办理交券付价交割的交易方式。它是证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也是国债交易方式中最普通、最常用的交易方式。
②回购交易方式:是指国债的持有人在卖出一笔国债的同时,与买方签订协议,承诺在约定期限后以约定价格购回同笔债券的交易方式。
③期货交易方式:是指以国债期货合约为交易对象的交易方式。 国债期货合约是买卖双方就将来某一特定时刻、按照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或出售某一特定数量的某一特定国债产品作的承诺。 期限、价格、数量和标的国债是国债期货合约中必不可少的四项基本要素。
④期权交易方式:交易双方为限制损失或保障利益而订约,同意在约定时间内,按照协定价格买进或卖出契约中指定的债券,也可以放弃买进或卖出这种债券的交易方式。
(七)国债市场的功能
一、实现国债的发行和偿还
二、调节社会资金的运行
(八)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一、我国政府性债务的分类
1、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需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属于政府债务;
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由政府提供担保,当某个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时,政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
3、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是指政府不负有法律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可能需要给予一定救助的债务;
应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须政府承担偿债责任,属于政府或有债务。
政府或有债务是指由某一或有事项引发的债务,这种债务会不会成为实施,要看或有事项是否发生以及由此引发的债务是否最终要由政府来承担。
二、中央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中央政府债务实行余额管理。中央国债余额累计限额根据累计赤字和应对当年短收需发行的债务等因素合理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批。
三、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1、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债;
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 【提示】政府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应采用政府债券方式举借
2、地方政府举债规模的报批
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批准。
3、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
地方债规模实行限额管理
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两类,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①一般债务通过发行一般债券融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②专项债务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4、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
①地方政府举债要遵循市场化原则。建立政府信用评级制度,逐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
②地方政府举债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5、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
财政部根据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评估各地区债务风险状况,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风险预警。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
6、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地方债纳入政绩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对本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