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正当化事由
正当化事由的思维导图,理论上的正当化事由有:依照法律的行为、执行命令的行为、正当业务的行为、经权利人承诺的行为、自救行为、正当防卫、防卫过当。
刑罚是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
罪数形态的思维导图,正确确定犯罪的个数,是正确定罪的基本要求、正确确定犯罪的个数,是正确适用刑罚的重要条件、关系到我国刑法中一些重要制度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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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化事由
概述
理论上的正当化事由
依照法律的行为
执行命令的行为
正当业务的行为
经权利人承诺的行为
承诺的范围
财产、自由、名誉可以无限度承诺
身体权在轻伤范围内可以承诺,重伤及死亡不能承诺 通过合法途径捐献人体器官承诺有效
承诺的能力
精神病人、幼儿承诺无效
未满14周岁的人无权承诺性权利
未满18周岁的人无权处分身体器官
承诺的意思
必须是被害人真实意思表示,基于被骗、被迫或玩笑作出的承诺均无效
仅是动机错误,承诺有效,行为人无罪
受骗做出承诺,承诺无效,行为人有罪
承诺的时间
事后承诺无效
以最新承诺为准
自救行为
正当防卫
成立条件
起因条件: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现实性:不法侵害必须真实存在,不是主观想象→假想防卫
防卫人有过失,按照过失犯罪处理
防卫人无过失,按照意外事件处理
不法性:对不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特征
进攻性
破坏性
紧迫性
侵害性
对故意和过失的不法侵害,都能进行正当防卫
对不作为犯罪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对未达到责任年龄的人、精神病人的不法侵害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时间条件: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
不法侵害未着手:不能进行正当防卫,但可以安装防卫装置
手段相当
没有危害公共安全
不法侵害结束后:不能进行正当防卫,财产犯罪例外
时间具有持续性
现场具有延伸性
防卫不适时
故意的防卫不适时,构成故意犯罪
过失的防卫不适时,构成过失犯罪
无故意、过失时,成立意外事件
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防卫的类型:既可以对侵害人的人身进行防卫,也可以对侵害人的犯罪工具进行防卫
共同侵害的防卫:既可以对直接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也可以针对在现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
防卫的效果:客观上没有成功制止,也成立正当防卫
对精神病人的防卫
主观条件:防卫必须是基于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防卫挑拨不构成正当防卫
相互斗殴原则上不构成正当防卫
偶然防卫不成立正当防卫
滥用防卫权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限度条件: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质过当
造成重大损害→量过当
防卫过当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具有社会危害性
防卫人对造成的重大损害存在过失或者故意,具有罪过性
刑事责任
防卫目的
过当程度
罪过形式
权益性质
特别防卫(特殊防卫)
条文性质
对象条件: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可以实施特殊防卫
限度条件: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只要符合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即使造成侵害人伤亡,也不是防卫过当,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条文解读
严重危及人身安全
暴力犯罪
具体内容
行凶
杀人
抢劫
强奸
绑架
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