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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国教育的发展,如《费舍教育法》,1918英国国会通过了教育大臣费舍提交的有关初等教育的法案《费舍法案》。
编辑于2023-06-08 16:24:12 湖南从广义上说,知识理解是个体逐步认识事物的联系、本质和规律的一种思维活动。 从狭义上说,知识理解是指利用已有的知识去认识新事物,或把某个具体的事物纳入相应的概念和法则中去。 总之,知识理解主要指学生运用已有的经验、知识去理解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指导掌握其本质、规律的一种逐步加深的思维活动
概念转变就是认知冲突的引发和解决的过程,是个体原有的知识经验由于受到与此不一致的新经验的影响而发生的改变。 错误概念的转变是新、旧知识经验相互作用的集中体现,是新经验对已有经验的影响和改造
四、知识的整合与应用,广义的知识应用,是指依据已有的知识经验去解决有关的问题。 狭义的知识应用,是指学生在领会教材的基础上,依据所获得的知识去解决同类课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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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义上说,知识理解是个体逐步认识事物的联系、本质和规律的一种思维活动。 从狭义上说,知识理解是指利用已有的知识去认识新事物,或把某个具体的事物纳入相应的概念和法则中去。 总之,知识理解主要指学生运用已有的经验、知识去理解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指导掌握其本质、规律的一种逐步加深的思维活动
概念转变就是认知冲突的引发和解决的过程,是个体原有的知识经验由于受到与此不一致的新经验的影响而发生的改变。 错误概念的转变是新、旧知识经验相互作用的集中体现,是新经验对已有经验的影响和改造
四、知识的整合与应用,广义的知识应用,是指依据已有的知识经验去解决有关的问题。 狭义的知识应用,是指学生在领会教材的基础上,依据所获得的知识去解决同类课题的过程
英国教育的发展
《巴尔福教育法》与 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变化
20世纪后英国加强对地方教育的管理,1902英国颁布了《巴尔福教育法》
法案主要内容
设立地方教育局管理教育,以负责当地小学的物资供应和教学监督
地方教育局还具有兴办和资助中等学校、中等专科学校和职业学校的权力
地方教育局负责支付教师的工资,也具有否决学校管理委员会选择的不合格校长和教师的权力
地方当局还应负责对私立学校和教会学校提供资助,并对其进行一定的控制
是20世纪英国第一个重要的教育法案,基本沿用至今。 该法案奠定了英国教育领导体制的基本形式, 即议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地方教育委员会相结合的教育领导体制
促进了英国教育委员会和地方当局伙伴关系的建立,形成了以地方教育当局为主体的英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对后来英国教育领导体制和中等教育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该法案第一次把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放一起论述,使国民教育变为完整的初等义务教育,并把中等教育纳入地方管理,结束了英国教育长期的混乱状态,提供了建立国家公共教育的基础
《费舍教育法》
1918英国国会通过了教育大臣费舍提交的有关初等教育的法案《费舍法案》
该法案明确规定
废除初等学校的学费制,明确5~14岁为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阶段
为2~5岁的儿童开办“幼儿学校”
地方教育当局应建立和维持继续教育学校,向14~16岁的年轻人免费提供适当的学习课程
加强地方当局发展教育的权力和国家委员会制约地方当局的权限
对英国初等义务教育的普及产生了积极影响, 该法案明确宣布教育立法的实施要考虑到建立面向全体有能力收益的人的全国公共教育制度,在英国教育史上初步确立了一个包括幼儿学校、初等学校、中等学校和各种职业学校在内的公共学校系统,为英国建立真正的国民教育体系奠定了基础。 但法案并没有解决面向所有儿童的中等教育问题,虽然英国的初等教育得到了普及和发展,但英国教育的双轨制问题实质并未触及。
《哈多报告》
1926以哈多为主席的英国调查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有关中等教育的报告《哈多报告》
主要内容
儿童在11岁以前所接受的教育应当重新称为初等教育
11岁以后所接受的所有形式的教育均称为中等教育,并在中等教育阶段开设4种不同类型的学校:文法学校、选择性现代中学、非选择性现代中学以及公立小学高级班或高级小学
为了保障每个儿童都有机会就读最合适的学校,应当在11岁进行选择性考试分流,其中文法学校为升入高等学校做准备,现代中学则偏重实践与技术教育
将义务教育的年限延长到15周岁
该报告第一次从国家的角度阐明了中等教育应当面向全体儿童的思想, 并从儿童发展的角度明确提出了初等教育后教育风流的主张,以满足不同阶层人们的需求
但是报告中体现的主要思想实质上是通过一次性的考试,把中等教育分为两部分, 即传统的文法学校和各种形式的现代中学,反映了英国教育传统双轨制对改革的影响
被视为现代英国教育发展的里程碑之一,其基本原则在1944《巴特勒教育法》中得到了确认
《斯宾斯报告》
1938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对工业生产技术人才的迫切需求,以斯宾斯为主席的英国教育调查委员会出台了以政策中等教育为中心的报告,该报告称为《斯宾斯报告》
从英国初级技术学校增加的现实情况出发,把《哈多报告》中的双轨教育方案进一步扩展为三轨:文法学校、现代中学和技术中学3种学校并行,使得技术中学成为中等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此外还大胆地提出了在同一所中学开设兼有文法、现代和技术学科的多科性中学的构想
从某种程度而言是对《哈多报告》的补充和发展,更加强调了社会需要和学校的社会职能以适应国家对中等技术人才的需求,推动了英国中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此后到二战之前,英国已经基本上形成了3种学校并存运行的局面。 “人人受中等教育”的教育观念已经为社会大众所接受
1944年教育法
英国政府通过了以巴特勒为主席的教育委员会提交的教育改革方案, 即《1944教育法》或称为《巴特勒教育法》
主要内容
废除1899设立的中央教育署,成立教育部,加强国家对教育的控制和领导
加强地方当局的行政管理权限,设立由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为主要构成的公共教育系统。 地方当局应当肩负起本地区提供初等、中等、继续教育的相关职责。 小学毕业后根据考试结果,学生按成绩、能力和性向等因素依照规定进入相应的文法中学、技术中学和现代中学
为5~15岁的儿童实施义务教育,同时地方教育当局应向义务教育超龄者提供全日制教育和业余教育
独立学校必须在教育部注册、备案并接受检查
法案还提出了宗教教育、师范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的要求
该法案的颁布与施行确立和完善了中央与地方在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上长期相互协作衔接的国民教育制度,对此后英国教育事业的长期发展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至此英国教育形成了中央教育行政管理和地方教育行政管理相结合、以地方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
罗宾斯原则
1963英国着手对高等教育进行改革, 以罗宾斯为主席的教育委员会提交了《罗宾斯高等教育报告》
该报告着重探讨了英国高等教育如何为社会服务这一重大问题
报告建议应为所有在能力和成绩方面合格的并愿意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提供高等教育课程
现代高等教育要适应社会生产发展对人才的新要求, 在跨学科的基础上培养既有宽厚的理论基础知识,又具备现代社会生活所需要的实用性、应用性知识和技能的高级人才
该建议成为20世纪60年代英国高等教育大发展的政策依据。 1969在此原则的主导下,英国诞生了颇具改革意义的开放大学
詹姆斯报告
针对英国教师教育的弊端,1970英国教师教育和培训调查委员会成立, 由约克大学副校长詹姆士勋爵担任主席,并于1972发表著名的《詹姆士报告》
又称《师范教育和师资培训调查委员会的报告》
该报告对英国乃至世界的教师教育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被誉为英国“教师教育宪章”
对师范教育制度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指出:
地区师资培训组织中的大学把师范教育课程引向“过于学术化”的方向,给教师带来危险
培训组织效率不高,不利于师范教育的发展和业已成熟的教育学院的发展
因此该报告建议取消地区师资培训组织,代之以“学院及大学教育学区域委员会”, 同时报告提出成立全国教育师范委员会统筹全国师范教育事宜,全国师范教育委员会拥有承认教师资格文凭的权力等
提出著名的“师资培训三段法”,将师范教育分为3个连续的阶段, 使师范教育中的普通教育与专业教育分离, 体现了非定向型师范教育的特点和发展方向
普通高等教育阶段(个人教育阶段),即大学或教育学院的学习,为期2年,开设课程有普通科目和专门科目
专业训练阶段(职前培训阶段),即大学教师职业教育训练,为期2年,主要进行教师职业教育和训练
职(后)培训阶段,主要实施连续性的在职进修计划
该报告不仅促进了英国教师教育特别是教师职后培训教育的发展, 而且推动了国际教师教育理念的更新,引发了世界各国对教师职后教育的关注与重视
《雷弗休姆报告》
1981-1983英国高等教育研究会接连发布了10多份 关于高等教育的调查报告,被统称为《雷弗休姆报告》
在雷弗休姆基金会的大力资助下
主要内容
采用相对灵活的方式拓宽高等院校的入学渠道,加快培养各种专门人才,以适应英国经济发展的需求
对高等教育课程内容和结构进行一定的调整,以适应知识综合化和职业选择多元的需要
加强和改进对高等教育的管理 ,尤其是提升高校内部专业化的管理水平、教学和科研水平,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拓宽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获取渠道,以保障学生学习的基本需要等
这个报告是民间团体调查的文件,但它的诞生被称为英国高等教育史上重要的里程碑,为1988年英国出台新的教育改革法案提供了思想准备
《1988年教育改革法》
1988年7月29日,英国国会通过了教育大臣贝克提交的教育改革法案,即《1988年教育改革法》
主要内容
规定在全国实施统一课程, 确定在5~16岁的义务教育阶段开设核心课程、基础课程和附加课程3类课程
核心课程和基础课程合称为“国家课程”,是中小学设立的必修课程
核心课程涵盖英语、数学和科学
基础课程涵盖现代外语、技术、历史、地理、美术、音乐和体育
附加课程涵盖古典文学、家政、信息技术应用以及生计指导
建立与课程相联系的考试制度,实施全国成绩评定制度。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必须参加4次全国性考试, 分别在7、11、14和16岁时举行,由学校考试委员会具体负责考试工作
改革学校管理体制
原来在地方教育当局管理下的所有中学和学生数在300名以上的规模较大的小学,在多数家长要求下可以摆脱地方当局的控制与管理,直接接受中央教育机构的指导。 这一政策也被称为“拜托选择”政策
实施入学开放政策
法律赋予家长为子女自由选择学校的权利,要求所有学校都必须公开招生,不受地区限制,满额为止
规定建立一种新型的城市技术学院,采用校内教学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的途径,以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人才
对高等教育的管理和经费预算做出了新的规定
该法案被认为是自1944年《巴特勒教育法》以来,英国教育史又一部里程碑式的教育改革法。 该法案强化了中央集权式的教育管理体制,对英国教育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历史意义
20世纪90年代的教育改革
初等教育的“共同化的水准”和“多样化的结构”
20世纪后期,英国基础教育改革可以用两个主题加以概括, 即“共同化的水准”和“多样化的结构”。
所谓“共同化的水准”是指20世纪后期无论是保守党政府还是工党政府,均把提高全国的教育水准为基础教育改革的最高目标
“多样化的结构”是指20世纪后期,英国无论是~还是~,均把推进公立学校教育多样化作为基础教育改革的基本策略。 保守党政府上台推行中等学校的多样化,包括学校形式的多样化和对综合中等学校招生的“无选拔制”的挑战。 而工党政府则依然进一步对现行的综合制中学进行改进,推行中等学校的多样化,通过预算的平等分配推进学校的自主运营
高等教育的《1992年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法》 和《学习社会中的高等教育》
1992英国颁布《1992年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法》
该法规定了继续教育学院从地方教育当局独立出来, 经费由中央政府通过新成立的英格兰继续教育拨款委员会和威尔士继续教育拨款委员会提供。
第六学级学院不受地方教育当局控制,经费也由委员会拨付
高等院校的经费由原来的大拨款委员会和理工学院拨款委员会提供,改为统一由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提供。
国家学术评定委员会被撤销,学科由枢密院个案审批,高等院校达到一定标准可享有大学资格有权授予学位
1997英国政府发表了题为《学习社会中的高等教育》 (《迪尔因报告》)的咨询报告。
报告就英国高等教育的目的、模式、结构、规模、拨款、面临的教育危机 以及未来20年的发展作出详尽的说明、规划和预测
并提出建立筹措高等教育经费的新机制、强化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的功能、 加强高等教育在地方和区域发展中的作用等多项关于英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建议。
《迪尔因报告》被普遍认为是自20世纪60年代之后第一个全面回顾与反思英国高等教育并对为未来发展作出战略构思的纲领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