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形而上学追求对“实体”的认识,包括三类实体对象:外物,自我和上帝。从总体上,休谟否认我们能获得关于“实体”的知识,因为我们不能获得有关实体的任何印象,自然也就形不成观念,得不到知识。
拒斥物质实体,与贝克莱理由相似。我们只能获得关于物质性质的观念,但无法获得关于物质实体的观念。
拒斥自我实体,与物质实体同理。我们可以获得关于知觉的自我的印象和观念,但无法获得一个自我实体的印象和观念。自我无非就是一束知觉的集合。
拒斥上帝实体,与自我同理。上帝是超越性的存在,我们没有关于它的任何观念,也就没有知识。关于上帝存在的宇宙论证明犯了以部分类推整体的错误,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犯了从逻辑手段证明事实命题的错误,关于上帝存在的道德证明也不可靠,因而都是失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