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教育法律的基础
这是一个关于教育法律的基础的思维导图,本脑图有助于帮助您熟悉知识要点,加强记忆。有需要的同学,可以收藏下哟。
这是一个关于教育心理学概述的思维导图,概念:是一门研究教育教学情境中学与教的基本心理规律的科学,是心理学与教育学的交叉学科,介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
这是一个关于新课程改革的思维导图,1999年6月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课程体系、结构、内容”。
这是一个关于教师职业道德的思维导图,含义及作用:最根本的指导准则和道德要求,贯穿于劳动的始终,道德行为的总和,本质属性,统帅整个教师职业道德体系,衡量和判断教师行为善恶的最高道德标准,指导、统帅、裁决的作用,忠于人民教育事业,要求全体教师忠诚于社会主义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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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管教
小学教育知识与能力
教资:教育目的
儿童文学的编创
学前课程
教育综合:认知发展教育中的感觉和知觉
儿童发展心理学思维导图
遵循教育规律下的教育创新
教育与教育学思维导图
教育法律的基础
教育法规概述
教育政策是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而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性化
特征
教育法作为一般社会规范和法律所具有的特征:具有国家意志性;具有强制性;具有规范性;具有普遍性
教育法区别其他社会规范和法律的特征:单向性,柔软性,指导性,广泛性
体系
纵向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母法、根本大法、根本依据、最高层次,全人大确立
基本法→全人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宪法,教育母法
单行法→全人常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由全人大制定,2006年由全人常修订
行政法规→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规范性文件,《***条例》
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人大制定,《**市/省**条例》
教育规章(教育行政规章)
部门教育规章→《***办法/规范》
地方政府教育规章→《***条例/规》
横向结构
《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 《特殊教育法》《学位条例》《教育经费法》
1980年《学位条例》新中国颁布的第1部教育法规/法律 于2024年4月修订变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由全人常颁布是单行法
效力 形势效力,时间效力,地域效力(空间效力),人的效力
功能 规范功能,标准功能,预示功能,强制功能
作用 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保障作用
教育法律关系
含义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学校与家长之间无法律关系
在教育领域内,学校与政府、社会、教师、学生的关系都属于法律关系
构成要素
主体
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
最重要的法律主体是学生与教师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教育和被教育;管理和被管理;保护和被保护;互相尊重的平等关系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
客体
内容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核心
类型
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社会角色不同
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性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关系不同
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法律规范的职能不同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产生: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立
变更:主体、客体、内容的变更
消灭: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客体的消灭,主体间权利义务的终止
教育法律规范
又称教育法律规则,是教育法的主要构成要素
内容不同
授权性规范 “可以”“有权”“不受……干涉”“有……自由”
义务性规范 “必须”“应当”“义务”“禁止”“不准”
强制性程度不同
强制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
法律后果不同
制裁性规范 过错行为
奖励性规范 有益于社会的行为
结构 法定条件(假定),行为准则(处理),法律后果(制裁)
教育法律责任
特点:法律规定性、国家强制性、专权追究性、特定性
种类
行政法律责任→体制内(行政处分,行政处罚)
民事法律责任→纠纷
刑事法律责任→犯罪
违宪责任
归责要件 有损害事实( 前提条件),有违法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
教育法律救济
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是教育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
途径
行政渠道→行政申诉和行政复议,主要方式
司法渠道→诉讼渠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渠道 调解渠道
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法》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特点:法律性,特定性,非诉讼性
申诉范围
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
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
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
申诉地点:前两个在当地教育局, 最后一个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对口的行政主管部门
学生申诉制度
《教学法》
范围
对学校作出各种违纪处分不服
学校或教师侵犯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
学校或教师侵犯了学生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权,对学生进行不公正评价以及侵害学生受教育权
教育行政复议 申请(书面和口头,书面形式应在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受理,审理,决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