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说明制定规划的目的、依据及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
2.规划目标、功能定位、规划结构:提出规划发展目标确定本规划区用地机构与功能布局,明确主要用地规模、分布。
4.道路交通:明确对规划道路及交通组织方式、道路性质、红线宽度、断面形式的规定。
5.绿化与水系:确定各级绿地的范围界线规模和建设要求。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明确各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等级结构、布局、用地规模等。
8.市政工程管线规划:主要包括给水规划、排水规划、工程规划、电信规划、燃气规划及供热规划等内容。
9.环卫、环保、防灾等控制要求:主要包括环境卫生规划、提出环境控制的基本要求、安排相关设施。
10.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主要确定地下空间的使用,包括地下空间的使用性质,地下通道的布置。
11.城市设计引导:提出城市设计总体构思和整体结构框架,补充完善和深化上一层城市设计要求。
12.土地使用、建筑建造通则:一般包括土地使用规划、建筑容量规划、建筑建造规划等三方面控制内容。
13.其他:包括公众参与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说明规划成果的组成、附图、附表与附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