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经济法(宏观调控法)7~11章
本文总结自马工程教材《经济法》7~11章的内容,主要描述了宏观调控法的相关知识点,以供法科生借鉴总结。
编辑于2022-07-24 12:34:31经济法(宏观调控法)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基本理论
理论基础
宏观调控P108
宏观调控法P111
概念
定位
宏观调控法与相关法的关系
价值、宗旨和原则
原则
调控法定原则
调控绩效原则
调控公平原则
调控适度原则
体系构成
行为——关系——法律规范
调整方式
基本制度
主体制度
调控主体(国家)P118
调控受体(市场主体)P119
宏观调控权的配置制度
概念
横向配置
纵向配置
宏观调控的程序制度
责任制度
归责基础
责任形式
责任构成P124
财政调控法律制度
财政调控法基本原理
财政及其职能
财政的概念及其本质
财政,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采取一定形式通过收支行为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所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
财政职能的演进与定位
家计财政
国家的财政收支与王室的财务收支不分彼此
中性财政
计划财政
分配功能
调节功能
监督功能
公共财政
充分凸显政府的“社会性”和财政的“公共性”
财政调控法律制度的基本范畴
财政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财政法是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财政法的基本结构(我国)
财政管理体制法
财政收入法
财政支出法
财政法的基本原则
公平与效益相结合原则
财政收支平衡原则
财政法的调整手段
经济
预算、国债、政府采购、转移支付...
法律
财政立法、财政执法...
预算调控法律制度
预算调控与预算法
预算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
预算法是调整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修改后的《预算法》具体包括以下重要内容:国家预算总则,预算管理职权,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与监督等程序和预算法律责任。
预算体制与预算权的配置
预算体制
一个国家选择的预算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的预算管理模式
在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背景下,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预算权的配置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权
审查权
批准权
变更撤销权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审查权
批准权
改变与撤销权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审批权
监督权
撤销权
预算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预算编制法律制度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必需的部分资金,可以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等方式筹措,举债债务应当控制适当的规模。
预算审批法律制度
预算执行法律制度
预算执行资金的管理
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国库)
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
预算调整法律制度
决算法律制度
决算的概念
预算监督法律制度
预算监督责任制度的设置
国债调控法律制度
国债调控与国债法
国债
概念
国债,即国家公债,是国家为了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以按期还本付息为条件,通过借款或发行有价证券等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务。
作用
一方面,国债通过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调控基础货币供给量,贯彻实施货币政策,保障金融市场有序运行。
另一方面,通过发行国债可以有效调动社会闲散资金,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国债发行、流通和监管法律制度
国债发行法律制度
国债流通法律制度
国债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地方政府性债务法律制度
财政支出调控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与宏观调控
财政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
适用范围
政府采购当事人
采购人是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政府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
询价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转移支付与宏观调控
转移支付的基本制度
我国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原则
公平优先
依法转移
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
税收调控法律制度
税收调控法基本原理
税收调控与税法
税收的概念
或称租税、赋税、捐税等,简称税,是国家为实现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利,依法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的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课征行为或手段。
税收的调控功能
税法促进和保障税收调控功能的实现
税法的基本结构
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调整在税收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经济法的重要部门法。
税法体系的基本结构
税收体制法
税收征纳法
税法的课税要素
课税要素的概念和分类
税收实体法要素
税收程序法要素
税法的调整方式
设定法定税率的方式
设定税收优惠措施的方式
设定税收重课措施的方式
税权的法律分配
税收立法权及其配置
税收征管权及其配置
横
纵
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商品税调控法律制度
商品税法与宏观调控
商品税法的概念
商品税指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以依法确定的商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类税,也称“流转税”。
商品税法的基本结构
增值税法
消费税法
关税法
商品税法的宏观调控作用
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
纳税人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P161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
纳税主体
征税范围
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退(免)税规定
关税制度的主要内容
征税范围
所得税调控法律制度
所得税法与宏观调控
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P165
所得税法制度的基本模式
分类所得税制
综合所得税制
混合所得税制
所得税法的宏观调控作用
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纳税主体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
纳税对象和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优惠制度
纳税调整制度
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分类所得税制(11个税目)P168
财产税调控法律制度
财产税法与宏观调控
财产税的概念和特点
财产税的税种
财产税法及其外在表现形式
财产税法的宏观调控作用
财产税法的体系
房产税法
契税法
车船税法
印花税法
资源税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发法
土地增值税法
耕地占用税法
⒒计划调控法律制度
计划调控法基本原理
计划调控与计划调控法
计划的概念
指人们在行动之前预先进行的筹谋、设计的未来行动方案,包括未来行动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等。
计划调控
计划调控法
计划调控权的分配
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计划审批权和调整权
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计划编制权和执行权
计划调控法的调整手段
计划实体法
计划程序法
计划调控法的主要制度P198
计划调控实体法律制度
计划调控程序法律制度
产业调控法律制度
投资调控法律制度
区域规划法律制度
对外贸易调控法律制度
以《“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文本为依据,简述其与外贸调控有关的以下内容P212
⑩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金融调控法基本原理
金融法与金融调控
金融的概念
金融调控的特征P174
金融调控法
金融规制法
区别
金融调控法的目标与原则
目标
原则
间接调控原则
计划指导原则
相互协调原则
金融调控法的体系与手段
体系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专业性金融法律制度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金融调控法的手段
简述我国的货币政策
存款准备金制度
商业银行、中央银行(国家机关)
基准利率制度
影响民间借贷、区间
再贴现制度
再贷款制度
消费者——商业银行——中央银行
公开市场操作制度
常备借贷便利制度
金融调控法的主体与程序
金融调控主体
金融调控的法定程序
中央银行调控制度
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调控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P180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宏观调控职能
服务职能
监管职能
银行业
证券业
保险业
信托业
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的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及其目标的一般规定
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现实选择
货币发行的基本制度
人民币的发行
人民币的管理
中央银行调控的保障制度
存款准备金制度
基准利率制度
再贴现制度
再贷款制度
公开市场操作制度
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和外汇的活动。
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制度
其他金融调控制度
商业银行法中的调控制度P190
宏观审慎管理
金融系统自身具有顺周期性
逆周期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
外汇管理法中的调控制度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
金融机构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才能经营外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