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胡锦涛在此次会议上明确指出:“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我们更好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具有重大意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三十多年改革开放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战胜非典疫情给我们的重要启示,也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这是我们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提出科学发展观
2004年3月 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 胡锦涛深刻阐明了科学发展观提出的背景、意义,明确界定了“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并对如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标志着科学发展观的形成
2004年初 宏观经济环境越崩越紧 我国宏观经济环境越绷越紧,经济运行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为避免国民经济陷人大起大落困境,中央及时作出加强宏观调控的重大决策。胡锦涛高度重视总结这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新经验,并结合这些新经验及时阐发对科学发展观的新认识
2004年5月 江苏考察 胡锦涛指出,科学发展观总结了二十多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科学发展观对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只有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才能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生活、基本实现现代化
2004年9月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
2005年10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2006年3月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十一五”时期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2007年10月 党的十七大 以党的十七大为标志,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走向成熟,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概念,把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0年10月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 会议强调,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12年11月 党的十八大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对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新的科学回答,把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